在讨论“城市化和对乡村的态度”(urbanization and attitude to countryside)时,段义孚引用艾米莉·狄金森的诗句“因为干渴,我们才认识了水;因为海洋,我们才了解了陆地”来阐释城市—乡村的对位关系,认为理解对于乡村的热爱,必须通过“城市”这一乡村的反意象,正如“家园”的概念必须通过羁旅(journey)和“异乡”来界定一样,风景/环境中所蕴含的价值始终是依托其对立面来定义的。因此毫不奇怪,“风景昆明”的独特意义要等汪曾祺离开昆明,遭遇香港、上海等“他者”后才会显露出来。尽管汪曾祺曾在昆明这座城市生活多年,但昆明与上海等国际大都市相比,显然是小巫见大巫了。生长于小城高邮、求学于边地昆明的汪曾祺甫一踏上香港的街头,便本能地感到某种“不对”:“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尽他们直着脖子叫。”显然,电车、招牌、小贩的市声等寻常事物之所以带给作者压抑和痛苦,不仅是因为这些都市风景不同于他过往的生活经验,更深层的原因或许在于这些表象背后的那种悖乎于美的生命形式。在汪曾祺看来,叫卖声作为都市风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着其中人的生活状态,承载着一座城市的社会文化内涵。所以在《昆明的叫卖缘起》一文中,汪曾祺一一记述了自己居留过的城市的叫卖,其爱憎向往与价值评判相当鲜明:香港的叫卖急躁刺激,仿佛用起毛发裂的声音鞭打过路的人,甚至“近乎恐吓劫持”;而上海的叫卖声本已被各种车辆与霓虹灯冲撞挤压得没有多少余地,却还要在“香是香来糯是糯”的白果叫卖后紧接一句“要吃白果!钱拿出来!”哪怕是以货声出名的当时的北平亦不能令他满意。在种种比较后,“昆明的一条一条街,一条一条弯弯曲曲巷子,高高下下的坡”凸显出来,其中升起飘出来的各种声音,“那么丰富,那么亲切,那么自然”,以至“入于肺腑,深在意识之中,随时与我们同在了。”可见,对汪曾祺来说,昆明的日常生活经由情感的阐释,已经成为洋溢着诗意与温情的风景,是一个精神的归属与栖息之地;甚至升华为一种符号和文化认同,近乎段义孚所说的“恋地情结”(topophilia),即“人类对物质环境的所有情感纽带”,这种人地依恋首先从审美开始,也可能伴随着精神的愉悦,但最终将落实到对某个特定环境“更为持久和难以表达的情感”,从而影响到作者对不同地域风景的感知方式乃至写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