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最美拍拍拍”网络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为弘扬传承“最美”精神,寻找发现最美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争做最美、维护最美”的新高潮,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大力推进“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和我市“第四届网络文化节”活动要求,鼓励全市人民特别是广大网民中的摄影爱好者,“发现身边最美人物、寻找身边最美乡村、感悟身边最美城市”,从而引导全社会学习争做“最美人物”,保护发展“最美乡村”、呵护建设“最美城市”,决定在全市举办网络“最美拍拍拍”网络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以展现“最美”为背景,围绕“最美人物、最美乡村、最美城市”的主题,通过具体生动的细节,发现广大市民中的最美瞬间,捕捉农村生活中的最美风光,聚焦城市建设中的最美效应,充分体现“崇孝守信、务实创新”的新时期上虞精神内涵。
所摄人物应体现“美在平凡,美在善良,美在奉献,美在责任”;所摄乡村要展现“生态休闲之美,幸福快乐之美,社会和谐之美”;所摄城市需挖掘“建设之美、时尚之美、商都之美”。 二、参加对象和投稿时间
全市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此次活动,摄影作品征集时间从4月1日——7月31日。
三、活动细则
1.“最美人物、最美乡村、最美城市”系列摄影作品应取材在上虞境内,最美人物也包括新上虞人。
2.参赛作品相机或手机均可拍摄,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 3.作者在提交作品时须提供以下信息:作品题目、图片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4.作品要坚持真实性原则,照片仅可做亮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拍摄者必须以真实的姓名参赛,冒用他人姓名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各50元。
市摄影家协会在8月初对作品进行初选,并在娥江天使网进行网民投票评选。组委会根据网民投票和作品质量,最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其他说明
1.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复制、出版画册,并有选择地推荐给报纸和网站登载,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作为加入上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作者对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承办单位无关。 3.征集活动期间,部分作品在《上虞日报》“最美拍拍拍”专栏刊发,同时,部分“最美人物”优秀作品还将送省委宣传部参展。
六、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上虞日报社、上虞市摄影家协会、娥江天使网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最美拍拍拍”网络摄影比赛,务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动员广大机关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6日
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2013年0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