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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干和肃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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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14: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审干和肃反运动


  经过镇压反革命、整党整风、“三反”以及各种民主改革运动,各级党组织对大部分干部有了基本了解,并且解决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新、老干部中夹杂了一些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的人,甚至还有极少数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为此,中共中央认为有必要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

  1954年3月,中共上虞县委成立了审干委员会和审干办公室。1956年11月,县委制订了《审查干部规划(草案)》。1957年6月,全县审干工作基本结束。在1000多名接受审查和查对的对象中,在政治和历史上存在大小不同问题的75人,包括区级及以上干部21人。经过审查和查对,有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3人,行政处分7人,撤职1人。八九月间,对审干工作进行复查收尾,主要是清理文件及统计审干成果。

  通过审干,全面了解了全县干部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全体党内外干部进行了一次对党对革命忠诚老实的教育,对一批领导骨干的历史问题作出了结论,使他们放下了包袱,获得组织的信任重用,有42人在搞清问题后得到提拔,其中县级4人,区级15人;同时,也完善了干部档案和干部管理制度,列入审干范围的人员全都填写了干部履历表,撰写了自己的简历,组织部门为他们写了调查报告,作出了审查结论。

  建国初期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主要是打击社会上公开暴露的反革命分子,对那些暗藏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反革命分子还没来得及揭露和肃清。1955年7月,中央决定开展一场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0月2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审查干部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

  按照中央指示精神,上虞修改了审干工作计划,首先审查和处理那些已被揭露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嫌疑分子,有的通过肃反斗争来解决审干当中突出的重点问题。1956年3月,中共上虞县委成立肃反五人小组及其办公室。4月,五人小组制订了《关于今明两年开展肃反运动的规划意见》,对全县肃反运动的对象范围、任务要求、总体部署和注意问题作出规划。

  在组织准备方面,1956年3月末4月初,挑选抽调肃反骨干61人,召开为期9天的训练会议。6月24日和10月7日,分两批在各单位开始肃反。对专案由肃反骨干专人负责,实行“二定三包”,即定人定案,包调查、包斗争、包结案。两批共有576人交代或补充交代了各自的政治历史问题,递交检举信1043件;共确定调查对象68人,经专案审查,确定肃反对象21人。1957年春、夏,第三批肃反开始,面向区级机关、邮电系统、教育、生产厂矿等。到1957年底,全县肃反工作基本结束,经上级批准定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20人,另有上报待批的25人,正在定案即将上报的15人,未结案仍在调查的反革命嫌疑分子39人,未结案人数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2%。运动中,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1560件,1164人交代和补充交代了自己的政治历史问题,通过大量的县内外社会调查,查清重要嫌疑分子427人。已批准的反、坏分子20人中,受刑事处分4人,开除公职劳动教养4人,受其他行政处分1人,免予处分、继续留用11人。

  通过肃反运动,上虞各级机关中历史上曾与反革命分子有牵连的人洗刷了污点,作出了结论,扩大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是有利的。但由于当时对阶级斗争尖锐程度估计得过于严重,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致使一些部门发生斗争面过宽、处理过重等偏差。在肃反运动后期,中央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对错斗、错捕、错关、错判的人做好甄别平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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