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域的某些历史遗存、文化印记,总会不经意地用某种如石刻等形式表现出来。在寻访曹娥老区古老历史的时候,我们就曾发现了这样数块记述石碑。这些石碑遗物当时保存在曹娥凤凰山小山头边,其中有一块连着底部的碑座,恍若年迈的老人立足不稳,向山坡倾斜着。岁月的磨砺致使碑文已风化严重,但上部仍依稀可辨别的是《建渠碑记》四个篆体大字。其中的“渠”应该是指漕渠,后世称为运河。而曹娥开挖漕渠(运河)记载在清《康熙会稽县志》上,“嘉靖间里人共捐产开河,由曹娥场起至凤凰山下”。“运河东自曹娥坝,西入小江桥……嘉靖四年,知府南大吉濬之”。光绪版《曹江孝女庙志》也隐隐约约作了补充:明嘉靖四年(1525年)曹娥庙曾在绍兴郡守南大吉的主持下重修扩建,“以通郡”。(见光绪八年重刊本《曹孝娥庙志》卷三坛宇)这里通郡的意思就是水路能从曹娥庙西新开掘的漕渠直达绍兴郡城。因此碑文叙述的或是明嘉靖四年(1525年)开挖从曹娥场至凤凰山运河河渠的大事。开渠功毕,在河渠尽头立此碑以纪。如若此推测成立,那此碑也就有近五百年历史了。当然,这需要文物专家考证才能下此结论。
另一块则正面朝山坡横放着,据老曹娥知情者描述,此石碑以前立在上沙顶坝底义渡口悦来亭内。1970年后悦来亭被拆除,才存放于小山头边。我们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才费力地将它放平在地上。为了弄清碑文内容的历史含义,我们连续去了几次,逐字摘抄碑文内容,但仍有好些字迹比较模糊。最后在上虞文物管理所领导热情帮助下,请文管所的陈主任和小宋两位文物专家拓下石碑全文,大家能清楚地看到这是落款时间为宣统二年(1910年)肆月所立的《告示》碑,此石碑高203cm,宽94cm,直行楷体书写镌石。正文顶部从左至右横刻:告示(每字大小15cm×15cm)。起首第一行“欽加三品銜賞戴花翎補用道署理紹興府正堂兼總理營務處銜辦紹屬厘捐加三級紀錄十二次包 為”,正文分16行,共计刻有580余字,记述清同治年间至宣统二年,会稽曹娥脚夫与上虞梁湖脚夫,因争挑货物寻衅争讼事。虽历经三任绍兴知府及上虞、会稽县官断案,仍纠纷不断。告示中所指“萧前府”即光绪三十三年绍兴知府萧文昭。出告示者为宣统二年绍兴知府包发鸾。“上虞县唐令”为唐煦春,在同治二年闰五月至光绪十二年正月曾四次任上虞县令。“上虞县叶令”为叶大琛,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任上虞知县。
那么究竟此事严重到什么程度,以至惊动绍兴官府?难道仅仅因为梁湖、曹娥两地脚夫争挑货物而官司不断?
原来这桩争讼长达数十年官司的根源,竟然由来已久,涉及到老曹娥千年以来的地域归属问题。
事情需从汉代说起。东汉元嘉元年(151年),时任上虞县长度尚为上虞孝女曹娥建墓立祠。度尚选择的地方,东、北两面紧挨着浩瀚的江道出海口,南面依靠凤凰山伸向江滩的-冀卫护,这一小块狭窄的俗称“烂冬瓜山”的山脚高地,风水极佳。“庙门东向临江,山环水绕,浙东佳地,即汉贤令度尚所定。潮至此,俯而过”。光绪版《曹江孝女庙志》引《绍兴府志》也说道:“东小江北至曹娥乡而山穷水会矣,山曰凤凰山。重山拱列,下为乎址,即度公改葬娥墓之所。祠墓面东,长江曲折而下,汇为汪洋。……取局远而卜宅真,是知度公盖非常人也。”
而上虞的邻县会稽,汉时的东面最远仅至鉴湖东缘,即今白米堰至蒿庄一线,所以上虞的曹娥凤凰山与会稽县,在当时并无县界纠纷发生。
时间到了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宋徽宗下敕一道,并命修葺曹娥庙宇。敕中称曹娥为:“越州上虞县灵孝夫人”。说明在政和五年前,曹娥祠墓的所在地仍属于上虞县的管辖范围。直到南宋淳祐六年(1246年),因士民有司之请,理宗加封曹娥灵孝昭顺纯懿夫人,敕称此庙属地为会稽县曹娥镇。因此据上述宋代两则敕命内容理解,曹娥庙属地管辖权,已从上虞县治转移至会稽县。具体变动年限当在公元1115年至1246年的一百三十余年间。
南宋宝庆《续会稽志》也称:“昭顺灵孝夫人庙在县东七十二里曹娥镇。……旧属上虞,不知何时拨隶会稽也。……天圣以后但呼曰曹娥庙。”
由于这块区域直到宋政和间仍归属上虞县,因此在江东上虞界也出现过“曹娥斗门、曹娥驿”等以曹娥冠名的名称,就并不奇怪。或许仅仅是庙址或庙权的狭小范围归属交接而已,上虞与会稽两县官府,对于这块孤悬于江涛南侧的小山头高地,从未放弃过权益。民间因跨越地界的利益纷争,直到清代末年还在诉诸公堂。
在明代曹娥坝头商业尚没有繁荣前,这种地域纠纷最多是邻里之间纷争,不会上升到邻近的梁湖与曹娥的乡村级别,更不会上升为区域性的群体械斗而惊动至绍兴府级衙门。而且会稽是府之望县,自是强势逼人,上虞的县治又从隔江的百官迁到丰惠,更是鞭长莫及。可是本属上虞的曹娥顶坝底这块地方,偏偏在嘉靖后成了风水宝地,运河直通曹娥江边,东关驿站、曹娥铺、曹娥巡检司等官方机构也移驻此地,来往货物日渐增多,靠这码头吃饭的失地农民竞相聚集,原有的地域归属矛盾就更加凸显。顶坝底码头对岸的梁湖边的头脚班工人,理所当然地从江对岸过渡到这里搞搬运,他们是十分清楚这处码头是属于上虞。可是因梁湖人家在对岸,偶尔有几户搬至西岸居住,也会与这里的曹娥人同化,形不成势力。于是乎心犹不甘,两岸争斗日益激烈。但在地理优势,人员强势,发展趋势等方面,上虞梁湖始终不敌会稽曹娥。梁湖江边的码头脚班,只得年复一年向官府申诉,寄希望地方政府主持公道。
从宣统二年的这块告示碑看,碑文后部的七款条议,还是倾向于上虞江边的,因为此码头地域毕竟从公理上来讲,是权属上虞。为了防止曹娥方的不服,包知府的判决可谓是细致具体到货物的品种都一一细化规定。甚至连后续的预防反弹都想好写清,要曹娥、梁湖两地的巡检司负责监督,随时就近查察。
我们从目前尚健在的老曹娥人记忆所知晓,在顶坝底百步街关帝殿前,曾立有县界界碑一方,东面者书“上虞”,西面者书“会稽”,此石碑约失踪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居上沙的赵云福老人也曾向后人提起过:当时嗜赌的乡人在界碑前戏赌,不管那一方的官府派员来抲赌,只要把牌桌轻易地移向另一方,官府也就望赌兴叹奈何不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整个曹娥划归上虞后,这个地界问题才自然而然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