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是中国最著名的诗歌之一,19世纪以来不断被翻译成多种西方文字。目前最流行的是霍克思(David Hawkes)1985年的英译本(On Encountering Trouble)和马修(Rémi Mathieu)2004年的法译本(à la rencontre du chagrin)。不难看出,两位译者都将“离”理解为“遭遇”,这当然不错,也有历史依据。班固在《离骚赞序》中明确指出:
《离骚》不是单篇流传后世,而是作为《楚辞》中的一篇(当然是最重要的一篇)。东汉王逸的《楚辞章句》是今传《楚辞》的最早注本,他在“离骚”问题上的发言权显然不低于两位史学大师:“屈原执履忠贞而被谗邪,忧心烦乱,不知所愬,乃作《离骚经》。离,别也。骚,愁也。经,径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犹依道径,以风谏君也。”也就是说,“离骚”是离别的忧愁,这里“离”的意思是“离别”,不再是“遭受”,与班固、司马迁之说几乎正好相反。明代汪瑗《楚辞集解》、近人姜亮夫《重订屈原赋校注》均赞同此说。另外,1878年《离骚》最早被翻译成英文时,题目就是The Sadness of Separation,译者庄延龄(E.H.Parker)给予王说有力的海外支持。
近日看到一位国外学者威廉姆斯(Nicholas M. Williams)研究《离骚》的论文(收入Chinese Poetry and Translation,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出版社,2019),认为严格从字面上兼顾两者几乎不可能,但可以把“离骚”翻译成Sublimating Sorrow。他从黑格尔的“奥伏赫变”那里获得启发,认为屈原最终扬弃了世俗的情感——对君王和身边小人的怨恨、对楚国前途的担心以及自己无从施展政治抱负的失望,实现了自我的超越和升华。他甚至认为,屈原没有自沉汨罗,而是过上了隐居生活,成为了巫师的朋友。《离骚》最后一句“吾将从彭咸之所居”中的彭咸不是投水而死的商朝大夫,而是《山海经》海内西经和海外西经中提到的“巫彭”和“巫咸”,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
林林总总的说法,无论影响大小,道理有无,都在钱锺书先生的视野之中。但他只取一端的做法似乎说明,他关于易之三名和“奥伏赫变”的洞见仅仅针对某些哲学概念,而没有扩大至文学领域。一些核心哲学术语很难(如果不是完全无法)翻译,“奥伏赫变”勉强可以译成“扬弃”,而集易简、变易、不易于一身的“易”则很难在外文中找到对应词,《周易》在英文中通常被翻译为The Book of Changes,但change只有变易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