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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慈善恋上网络 道德和法律要如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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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5: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慈善恋上网络 道德和法律要如何保证

网络慈善向左走向右走


    爱心是温暖的,网络是便捷而又虚幻的,两者可以勾兑成香甜的美酒,也能酿出苦涩的药渣。

    重庆某高校女生陈易为筹措其母医药费,在天涯论坛发出求助帖子后的短短两天内,就有1.6万元捐款到账,网友的热情让陈易有些始料未及。

    网友“八分斋”以独立调查人身份赴渝对“陈易事件”进行为期10天的调查,后在天涯发表了数万字的调查报告,顿时引发无数人对网络慈善受助者的真实性产生质疑。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强大的外界压力面前,陈易母亲匆匆手术不治而亡,让“陈易事件”最终以令人意想不到的悲剧落幕。

    而最近网上爆出的“小娟事件”也再次说明,善款流向应该由谁监督和如何监督,是网络慈善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

    2007年5月,身患脑瘤的山西女孩郭小娟得到网友筹集的15万元善款。病愈出院后,小娟没有兑现将把善款剩余部分转赠他人的承诺,而是带着10万元余款回了山西老家。很快,“卷走捐款”的指责向小娟扑面而来……

    国家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说,对于社会救助力量,尤其是新生的网络救助,目前还缺乏法律支持和监管。我国政策规定,成立民间组织首先要有3万元注册资金,其次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电话和专职会计,固定会员50人以上,网络慈善组织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网络慈善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将是今后网络慈善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网络慈善组织最可靠的发展途径,就是挂靠正规的慈善组织。与正规组织签订协议,明确责权,由正规组织提出制约方案,实现第三方监管。这样,既可以继续以网络组织、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灵活、快速的优势,又可以消除网络募捐存在的弊端。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期待网络慈善这一便捷高效的新型救助方式,早日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让好人终有好报,让爱心开花结果。
   
    随着计算机网络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及公众慈善意识的觉醒,借助互联网而诞生的新生事物——“网络慈善”开始出现并呈蓬勃发展之态。

    濒临失学边缘的寒门学子、没钱接受治疗的重病患者、遭遇突发灾难的困难群众……,如今许多身陷困境的家庭通过日益成熟的互联网,得到了全国甚至于世界各地热心网友的救助。

    但是,网络慈善在某些时候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慈善事业深入人心的同时,也可能因为一个个骗局和各种各样的限制打击人们行善的热情。

    网络慈善迫切需要人们以理性的态度,规范的手段来应对。 (万力闻)     

    当慈善走进网络

    在一个名叫“微笑图书馆”的网站里,只要完成一些调查问卷,就能获得一些网络虚拟货币,可购买等值的书籍,寄往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捐助者只需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孩子,还可以在网上清楚地查看到每一本书的捐赠者、邮寄时间和受赠学校。

    这样的行善方式,在以前人们是难以想象的。网络慈善作为一种全新的救助方式,正随着网络进入大众生活,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并接受。

    网络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传播速度快而受到广泛的运用,网络慈善的兴起,也是借助于网络这一独特的优势。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旧衣物整理好了,却一直没找到地方捐;想给慈善基金会捐钱却懒得跑邮局;经常听到别人资助苦孩子上学的事,自己却不知道上哪去找这样的孩子进行资助。是人们没有善心吗?肯定不是,但是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就如某位网友说的那样,“慈善离我们远了一点,善事做起来稍微麻烦了一点。”

    此时,把这一切放在网络上,对于捐助者就轻松方便得多,不用劳神费力,不用跑腿联络,甚至不需要花钱,一样能帮贫扶困。

    近来一些企业和单位利用公益慈善活动做营销为热衷网络慈善的网友们提供了最便捷的行善平台和方法——微软公司MSN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一篇英文通告,号召大家在签名上挂上一个“I'm”词组,用户每登录一次,这家公司就会拿出一部分收益投入慈善事业。尽管实际上该活动的实施范围并不包括中国,但短短时间内,近100万中国用户口口相传,仍然热情地在签名上添加了“I'm”词组,让更多国人感受到了通过网络做善事的影响力。某家网游公司在宣传材料上介绍说,只要玩过游戏,公司就会将个人得到的网络游戏金币,兑换成善款,为贫困灾区的孩子购买书籍和文具;一家公司也打出广告说,只要在个人博客上刊发该公司的广告,当博客点击达到一定数量,公司就会将一定数额的广告费捐献给希望工程与慈善协会……

    不久前在网络上流行的我国首份《白领网民生活形态生活态度部分研究报告》数据显示,超过50%的白领网民没有参加过慈善公益事业,主要原因是对慈善公益事业参与渠道不了解。此时,网络在今天作为“草根媒体”,其信息的相对对称性决定了网络慈善在参与的人数、规模上都相较于传统慈善活动更为庞大,人们参与的热情自然高涨。
    “善客”们步履维艰

    在一些“善客”们以个人身份积极加入网络所带来的参与慈善公益便捷途径的同时,另一部分“善客”们则是将自己的网络慈善组织开始了规范化合法化的旅程。

    目前我国网络上的慈善组织成千上万,但其松散性、虚拟性以及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取得合法正规的身份,往往使得大多数网络慈善组织最后都是无疾而终不了了之。而且网络慈善组织一般都没有能力注册为合法的民间组织。因为按照民政部门要求,成立民间组织首先要有3万元注册资金,其次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电话和专职会计,固定会员50人以上。这让众多网络爱心组织面临经济、身份等方面的困扰。

    据记者了解,深州市网友成立了“深州爱心同盟”,因为解决不了善款使用的监督问题,不敢搞募捐,只是为网友们“提供困难群众信息”,而且为提防假信息,不得不将受助对象限定在“拥有深州户口的人”;而河北省行唐县网友创办了“中国求助网”,却一直是“看热闹的多,伸援手的少”,而且因为身份问题,网站受到不少非议。

    河北省无极县的“爱心无限网站”开办多年,由于“未注册”,在取信公众和拓展活动范围等方面,仍然步履维艰。“网络爱心社人人都能参与,这是优势,但是人员庞杂,管理比较松散,又是不足。”

    一位慈善网站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管告诉记者,他的网站原本召集了一批热心慈善的网友,但这些网友大都是学生和年轻的无业者,随着加入网站时间的增加,网友们彼此之间变得很不团结,形成了一个个排外的小团体,有时候组织慈善活动,光等人员到齐,就要花一两个小时,对于网管的管理满心怨恨,甚至还有几次预谋想架空网管。

    合法性受到双重质疑

    网络慈善的出现,正好以其灵活多变的形式,不受地域空间人群限制,能广泛发动慈善资源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当前社会救助中一些不足。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网络慈善却受到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双重质疑。

    通过小娟事件暴露出来,应该由谁来监督和如何监督确保善款流向,是网络慈善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都属于民间私募行为,募捐的发起者往往都不具备发起募捐的法律资质,一旦缺乏有效监管,网络慈善往往会成为一些人进行欺诈的手段和工具。

    面对越来越多异样的声音,网络慈善应该以怎样的姿态走下去?这个问题成为众多网络慈善热心参与者亟待回答的一个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网络慈善组织最可靠的发展途径,就是挂靠正规的慈善组织。与正规组织签订协议,明确责权,由正规组织提出制约方案,实现第三方监管。这样,既可以继续以网络组织、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灵活、快速的优势,又可以消除网络募捐存在的弊端。

    另外,政府部门也加强网络慈善的日常监督。随着网络救助的规模日益扩大,很难指望让网民鉴别真伪。因此,国家应考虑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限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不仅会保障网络捐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能有效规避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的伎俩。

    而最为根本的办法在于制订一部《社会募捐法》来最终解决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募捐监督等难题,有力保障网络慈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规避不法分子的网络诈骗,让广大爱心人士带着爱心和信心参与进来。(万力闻 魏晋雪 田野 门莉娜)

  
       民间慈善行动者八分斋

  慈善“警察”争议不断  

  2005年9月,重庆女大学生陈易在网上发帖“卖身救母”被炒得沸沸扬扬之时,为了证实网友的质疑,网络慈善独立调查人八分斋自费前往重庆调查,从而开了中国网络独立调查之先河。
  “尽我等民间力量,帮扶民间弱者,这是民间慈善的大因缘。”从发起捐助落难少女王丽,到调查“卖身救母”女大学生陈易的受捐款项;从带头上街卖艺为打工仔募捐,组织对黔南贫困地区捐助,再到近日的远赴山西调查小娟“携款出走”事件,八分斋一路艰难前行……

  有把他当大好人、“慈善家”,是追究真相的“英雄”,也有人怀疑他是在沽名钓誉、想出风头,甚至有人质疑八分斋是否有“调查”的权利。而他却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民间慈善的行动者。
  弃商投身网络捐助
  八分斋本名叫孙国瑜,现是深圳一家网站副总编。从小生活在甘肃农村,读高中时喜欢探求佛学,于1995年自号“八分斋”。在郑州读大学时就自己创办了广告公司、IT公司,后来从商起色平平,于是,2002年只身来到深圳“闯荡”。在深圳,八分斋依然执著于IT产业,正当他创办电脑配套产品公司正欲“大展宏图”时,一件小事骤然改变了他的从商选择。
  2004年9月八分斋从当地报纸读到:在深圳松岗打工的少女王丽(化名)被歹徒强暴并致会阴部多处撕裂,左乳头缺失,将来可能致残。看到这条新闻后,八分斋十分气愤,生出同情之心。当天他把这条新闻转贴到网络论坛上,并在网上公布了一个专为王丽开的银行账号,呼吁网友捐款帮助,短短三天时间就收到了7131元捐款。之后,他又迅速在网上公布捐款明细账目,捐款额持续增加。
  当时八分斋的想法是,因为网络捐助是一个新鲜事物,捐助整个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才能使公众信服,也才能更好地帮助王丽。一开始八分斋就拟出了一个“捐助行动程序”:
  首先要调查求助者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其次,在接受捐款时,要公开账号的查询密码。然后在线公布收到捐款细目、捐款使用情况,每天更新统计数字。
  捐助王丽前,八分斋就跟派出所、王丽的叔叔等知情人进行过核实,确定后才发布捐助公告。在八分斋等网友的帮助下,王丽很快康复,心理也恢复了正常。
  “这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幸福的看法,原先认为钱越多越幸福,现在我觉得能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这种幸福感是金钱买不来的。”此后,八分斋放下了从商道路,继而转成了“深圳热线”的工作人员。“主要目的是想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开展网络救助,倡导民间慈善,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
  有人把他当成了“刽子手”  
  2005年9月15日,重庆某高校大三女生陈易为筹措其母医药费,在天涯论坛发出求助帖子《卖掉自己救妈妈》,声称为了拯救亟待肝移植的母亲,“宁愿卖掉我自己!甘愿毕业后无条件地为其打工,用我的人格和尊严担保,这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为挽救病危母亲的生命而发自心底的呼声!”
  帖子发出立即引起网民极大关注,在网友的要求下,陈易把自己和母亲的合影及银行账号公布出来。短短两天时间内,就有1.6万元捐款到账,网友的热情让陈易始料未及。
  然而,就在事情进展似乎很顺利时,第三天事态却急转直下。这一天,有个ID为“蓝恋儿”的神秘人士发帖“揭露”说,大学生陈易“穿的是新款的阿迪达斯和耐克,用的是手机加小灵通,还买了一副据说是500多元的带颜色的隐形眼镜”。“蓝恋儿”列举种种证据称,“网络求助是陈易精心策划的,她骗了无数的好心人……”
  此帖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网友们开始群起质疑,一场激烈的“口水战”也随之爆发。数天之后,陈易再次发帖“不堪重负,殷切希望有关人员前来调查”。随即引发了网民首次自发针对网络捐助纷争的异地调查。
  前往调查的就是八分斋,他与来自上海的网友“金官人”自费去重庆调查。八分斋认为通过调查,如果陈易没问题,可还她一个清白,如果有问题就曝光。总之就是要还网络救助事业的根本:诚信。
  通过两位独立调查人近10天的调查之后,八分斋以连载的形式在天涯上发表了数万字的调查报告。报告称:“陈家的情况是否需要捐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但就我个人认为,陈家的生活环境还不错,又有医疗保障、可以报销,比起我所见过很多真的穷到没饭吃、住不起医院的人情况要好多了。何况陈母已做过一次移植手术了,进行第二次手术是否必要、做了手术后是否真能活下来是不确定的。相较而言,钱应该捐给更需要的人,对社会发挥更积极的意义。从捐助的慈善行为上,一分钱与一万元无任何差别。这种不负责任通过媒体会被放大,造成整个社会信誉体系的匮乏。”
  报告出炉之后,争论持续升温。支持者认为陈母病重是事实,其他问题可以先搁置。而非议者则直指陈是“网络骗子”。就在争论四起之时,意外发生了,陈母因手术不成功病逝了。
  噩耗传来,使得八分斋转成为被批判对象,一时之间网友指其为“刽子手”,说其为了寻求真相,不顾人的死活。面对质疑,八分斋再次强调他的观点,从事现场调查只是希望从机制上完善网络救助这个平台。
  “麻烦”伴随着救助行动
  “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我只希望陈易能好好生活。”八分斋在电话中平静地说。
  不过,事态归于平静之后,也有社会学者如此评价八分斋:“民间力量以个人之力,奔赴千里耗费这么长时间,为网络捐助担负调查核实的责任,这种行为在全国可能还是首次。”
  从2004年通过网络发起王丽的捐助开始,至今八分斋共组织和参与了近30次慈善捐助活动。其中包括组织对黔南贫困地区捐助行动,以及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山西患者小娟“携款出走”事件。
  凭“重庆卖身救母事件真相调查人”的身份,八分斋被推荐为2005深圳年度十大新闻人物,理由是:八分斋的意义在他个人之外。他参与调查“陈易事件”,后来引发自己被调查。不仅仅再次证实了群体匿名者的“杀伤力”,高效网络背后信任的脆弱,乃至人性的复杂, 还引发了对网络捐助规范化的思考。
  八分斋说,在网络捐助实践中,他们已经逐步摸索出了一套捐助行动的程序,应尽可能地保证整个捐助的公开和透明。这套程序从捐助王丽开始,在近30次的慈善行动中,一直坚持着。八分斋认为,“陈易事件”之所以引发信任危机,就在于没有一套透明的信息披露程序,虽然不能说陈易挪用了捐款,但她面对公众的态度使人相信她会这么做。
  如今,“卖身救母”已归于平静,八分斋的网络慈善捐助活动依然继续,而“争议”和“麻烦”也继续着……




  聚焦小娟 反思网捐

  山西女孩郭小娟5年前孤身来深圳打工,身患脑瘤,网友半月内募捐超过15.2万元。小娟花了5万元做手术,她曾与组织者达成口头协议,表示会把剩余捐款转赠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可7月24日郭小娟却悄然回到了山西老家,有人说她是“卷款而逃”,顿时网上风声四起。

  不过,“卷款”事件除了让人关注受捐方的诚信外,同时也让更多人关心起民间慈善的生存状态。
  山西女孩郭小娟5年前孤身来深圳打工,身患脑瘤急需做手术,今年5月初,网友八分斋等人发起捐款求助活动。在众多网友和热心市民的热心帮助下,很快募集到了15万多元的善款,并且联系北京的医院为小娟实施了手术,手术费用为5万元左右。手术治疗结束后,尚余款10万元左右。
  按照事先约定,郭小娟应将所获得的剩余捐款转捐给其他急需救治的病人。手术成功回到深圳后,今年7月24日郭小娟却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对于网友的询问既不正面回应,也不愿将余款捐出,小娟的做法在网上引来不少非议。
  8月8日下午八分斋在网站论坛发布了“就郭小娟募捐事件向广大市民、网友的公开道歉书”,声称作为募捐活动的发起者,在核实捐助对象、财务监管方面存在漏洞,负有一定的监管失察的责任。表示将彻底追查此事,给所有曾参与此事的市民、网友和媒体一个交代。
  此后,八分斋与另一位网友飞赴山西,去“调查”他们曾热心帮助的郭小娟。在母亲及舅舅的陪同下,被怀疑“卷款出走”的小娟公开坦言,在余款的处理问题上与组织方存在理解上的差异,称自己并非“携款出走”,只是不想面对压力,想换个地方静养。小娟表示,她依然感激那些曾给予她帮助的好心人,也愿意把爱心传递出去,但要等病好之后,在“病彻底好”之前,她“不情愿”把这笔钱转捐出去。
  而八分斋认为,组织方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募捐的原则是“救急不救穷”,小娟曾口头上答应,病好以后将余款转捐给其他需要救治的病人,她的突然转变很让人费解。他表示,从法理上讲无法要求小娟必须转捐余款,只能就整个捐款过程中每笔捐款及治病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与小娟进行核对。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到目前为止依然难以下一个定论。热心市民和网友捐献的这笔15万元钱到底是专为小娟而捐,其拥有完全的绝对的支配权,还是可以到一定时候让给别的需要救命的人?小娟的病到底在什么时候才算“好”,什么时候才算可以终止治疗?双方都表示“只能凭良心办事”。
  从山西返回深圳后,八分斋随即在网上公布了一份1.8万字的调查报告,他表示很伤心,下一步将准备联合曾经捐款的网友起诉郭小娟,要求小娟退回余款。  
  是宽容还是起诉?
  8月14日,八分斋从山西返回深圳之后,在谈到调查过程与结果时称“很伤感”,扬言要征集曾经捐款的网友签名,准备起诉郭小娟,让郭小娟“退回捐款”。此言一出,顿时网上又是风声四起。网友们愿意签名吗?起诉能有多大胜算呢?目前小娟的电话已无法再打通,新报记者连线了曾经捐款给小娟的爱心人士,看他们对此事的看法。

  给小娟以宽容
  “救助她的目的已经达到,手术也已成功,我们的初衷不也是这样吗?不可否认,爱心这个圣洁的词语已被她践踏。如此折腾不也是一种糟蹋吗?已经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如果胜诉了,你们会举杯欢呼吗?”一名网友说。
  而网友“平淡”则明确表示,钱款是专门为小娟捐的,她不认同再把余款转捐给其他病人的做法。“本来我们生活都挺难的,冲着是老乡才给她捐了500元,现在让她把余款都转捐给别人,我们难以理解。”“平淡”说,即使当时曾口头承诺过要转捐,那也应该等小娟病情完全康复后。3个月后复查完全康复了再捐也不迟。“他们逼得太急了,目的就是为了炒作,我坚决反对起诉郭小娟。”
  “也许小娟有不对的地方,但也应该宽容她,毕竟她是个病人。不要片面地去抓住某个问题不放,大家应该冷静下来, 炒作、谩骂会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相反,它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这位网友表示不支持起诉小娟。
  支持起诉小娟
  “她玷污了捐助的爱心,我支持八分斋的做法,通过法律起诉她,坚决让她退款。”这位网友说,以后再也不参加此类募捐了,钱捐出去最后也不知道是帮上忙还是受了骗。道德不可能成为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解决问题。
  网友“石榴”说,目前就民间善捐来说,法律并不健全。所以必须依靠组织者的组织管理能力,才能使法律上并不健全的民间善捐活动顺利开展下去。
  而捐助者网友“凉皮西施”告诉记者,虽然她与郭小娟同是在深圳生活的山西老乡,但并不认识小娟,目前在深圳做生意,收入不算高。小娟生病期间她曾去看望过小娟,后来大家组织捐款时,她毫不犹豫捐了100元。现在手术成功后,小娟却“携款”回家了,这让她很气愤,“这姑娘太没良心了!”
  不该连带山西人
  捐助者“一刀”也是山西人,目前在深圳一家企业当保安,“一刀”说,自己多次参加爱心捐款活动,每年的水灾、火灾捐款,资助失学儿童都会捐款,工作以来至少参加过几十次捐款活动,但像小娟这样“携款出走”还是第一次遇到。“一刀”认为,小娟“携款出走”是对是错姑且不论,首先大家应该宽容她,因为目前小娟还是病人。不过,如果捐款前小娟曾承诺,病愈后将余款转捐给其他急需救治的病人,那么小娟应该履行承诺,尽快把余款捐出。“不能因小娟的事情,连带了整个山西人,有些网友就直接在网上骂山西人,这样有损山西人的形象。”
  有人指责郭小娟亵渎爱心,强占钱款;有人指责八分斋操控网络,以炒作换名声;也有人称捐款法规空白,出事属必然。也有不少网友指出,捐款的原则是“救急不救穷”,大家不可能对小娟一辈子负责,现在病情解除,理应退捐。

  专家观点:未雨绸缪 防患未然
  “这个事情很复杂!”天津银河律师事务所廉立律师指出,大批网友作为赠与人,出于爱心救助向郭小娟进行捐款。一般来说,只要捐款人具有捐赠的意思表示,并将款交付到小娟手中,这笔款项的所有权即转移到小娟一方,小娟即对这笔受赠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八分斋等人作为募捐组织者,曾与郭小娟口头约定:将其所获得的剩余捐款转捐给其他急需救治的病人。这就出现小娟与八分斋等人之间的另一个法律关系,即八分斋等人是否是这笔捐款的代管人,并具有该笔款项的操作使用、多余款项的处分权?还需根据双方的约定做具体分析,他们与小娟之间的约定可能会形成附带条件的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双方存在这一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郭小娟在使用募捐所得进行治疗之后,应该将剩余捐款转捐给其他急需救治的病人,履行受赠义务。
  廉律师认为,要起诉小娟很难,八分斋等人举证困难,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的协议。对于小娟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评判,光靠法律手段不好解决。
  有评论指出,在为郭小娟捐助的整个慈善行动中,募捐组织者八分斋等人没有核实受捐方的经济收入,缺乏一个良好的善款管理制度,包括众多网友热心参加的上街募捐都未被政府批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慈善长期在制度框架不健全的状态下运作,使得“卷款事件”成为了一个必然结果。
  “对于公益活动的发起者以及组织、号召、实施者,对于参与其中的公益媒体、网络,在暂不苛求未来法律的完善的同时,更应该从自身着手,审慎从事,加强相关信息的审查、监管及流程的规范,凡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也许才可以最大限度上把‘好事’做‘好’,而不至于像这次风波一样,一件源自爱心的公益之举,到头来让各方都不满意。”(黄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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