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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书何以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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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 16: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纸质书何以延续至今


来源:“读库”微信公众号  喻米兜  


在新近出版的《书情书》(Das Buch: Eine Hommage) 中,德国作家布克哈德·施皮南以其感性细腻的笔法,讲述了爱书之人对于纸质书的迷恋。他开篇明言,自己“不想挖空心思去搜罗各种新鲜的理由为纸质书辩护”,而事实上,在神经科学与心理学领域,业已存在大量研究证实了纸质书的种种优点,只是这些并不新鲜的科学结论并未充分面向大众传播。


有感于此,本文尝试做一次较为全面的介绍,主要探讨阅读和记住一本书所涉及的各种神经科学与心理学机制,从中对纸质书与电子书的差异及优劣进行比较,最后指向那个终极问题:在数字阅读越来越流行的今天,如何看待纸质书与电子书的未来。

一本书如同一座建筑


我们搬到一个新家时,首先会通过参观游览的方式来熟悉这个新的空间,进而熟悉整个大楼、小区乃至周边街区的空间构成。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小到自己的家,大到整个社区,经由无数神经元的编码,一幅幅认知地图在脑中形成。当回想起或者再次走进这个空间时,对应的认知地图会被激活,让我们不至于迷失其间,这就是“熟悉感”的来源。


上述空间记忆的神经机制,是由神经科学家约翰·奥基夫发现的,他因此获得了2014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作为三维物理世界的基本属性,空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正如奥基夫所言:“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有空间的参与。我们住在其中、穿行其间、探索它、保卫它。”


读一本书,也常常始于一次空间探索。比如《读库2006》,很多读者的习惯是先浏览一下目录,然后把它从头到尾粗略翻一遍,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这本书就在你的脑子里初步建立了一幅认知地图——读者大概把握住了这样一个小小的三维空间内以文章为单位的信息结构方式,如同以房间为单位组成的一座建筑。


接下来开始正式阅读。有的读者会选择从头一直读到尾,有的读者则会拣自己最感兴趣的那篇文章先睹为快,但不论哪一种阅读方式,有一点是相同的:在读完整本书之后,会很自然地理顺各篇文章的编排顺序,不会因为自己最先读了其中哪一篇,或者对哪一篇印象最深刻,就在日后回忆时误以为它是全书的第一篇文章。


这要归功于认知地图,建立这幅地图的功臣来自“台前幕后”。


台前英雄自然非视觉莫属,这一点无需赘言。对构成书的最基本单元——文字的识读需要视觉,视觉一旦缺失,我们根本就无从读一本书(除非是盲文)。而此处要强调的,其实是视觉在空间记忆中的作用。


早在半个世纪前,教育心理学家恩斯特·Z. 罗特科普夫已经发现,我们是以定位的方式来回忆书中一段段文字的,对那些记忆犹新的段落,会栩栩如生地回想起它出现在那本书几分之几处那一页的某个位置。


你或许很容易想起《荷塘月色》中“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那一段出现在中学语文课本的什么位置,就如同你很容易想起某家小吃店位于你从家到学校途中的什么地方。在这个过程中,视觉起到了帮助你定位的主导作用。


幕后英雄也同样重要,它们包括触觉和运动觉。就像在双眼之外主要是通过双脚来探索一座建筑,探索一本书,我们用的是双手。每篇文章在一本书中的物理位置是固定的,当你手捧《读库2006》时,它左边书页和右边书页的厚度是固定的,你可能会用左手一个指头摁着左边从封面到当前这页的几页纸,又用右手两个指头捏着右边从下一页到封底的一摞书页。


待到本文读完时,两只手不仅拿捏的书页厚度发生了定量变化,而且会感受到书两侧的重量也发生了定量变化,这些经由皮肤和肌肉感知到的物理变化,连同双眼可见的各种物理信息, 构成了你定位本文在书中所处位置的线索。


对于《读库》这种文集式的书,记住篇目顺序大概无关紧要,但如果换成一部小说,通过双手提示位置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新近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阅读一个篇幅约三十页的故事时,较之于通过Kindle进行阅读的受试者, 那些拿着纸质书阅读的受试者,不仅能够更准确地排列整个故事中主要情节的先后顺序,而且能够更准确地回忆起具体细节出现在三十页书的哪一部分。


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是,阅读纸质书时,双手感知到的物理变化是与故事进程相伴着发生的,而在阅读电子书时,却不存在除视觉之外的其他感觉线索来辅助我们记忆故事内容。


对于故事类的书来说,两种阅读介质在阅读理解上的差异已经算小的了。综合分析过几十项研究之后,心理学家得出结论:对于那些以知识信息为主的书,又或者知识与故事兼而有之的书(比如“医学大神”系列),两种阅读介质造成的阅读理解差异更大,亦即纸质书明显优于电子书。


这是因为,即便情节顺序混乱了,还可以借助角色、场景等具象信息,来帮助我们从整体上理解一个故事;但知识类的书通常建立在“逻辑流”的基础之上,通过抽象的知识和逻辑关系来谋篇布局,于是由双手带来的“顺序感”就成了我们把握逻辑流的一个重要手段。试想,如果连作者观点的前因后果都搞不清楚,谈何对内容的理解呢?


回到这一节的标题,“一本书如同一座建筑”,这个修辞也只适用于纸质书。回忆一本纸质书时,我们会在脑海里依照这本书的物理模样重塑其内容结构,形象地说, 就是脑海里浮现出一本与实体书同等尺寸的无字书,把读完书消化过的内容按照原书的章节顺序依次填充到里面, 当需要调用书中某些具体内容时,很容易在脑海里按图索骥。


而对于一本电子书,它就如同一卷卫生纸完全展开之后的样子,全部内容都印在一卷卫生纸上,既没有厚度, 长度也不确定。读者把握不了全局,也就难以构建认知地图,无法形成空间记忆,它所承载的内容自然不易提取。

不同的书就像不同的建筑


想象你此刻走在一个所有建筑都长得一模一样而且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城市里,穿行其间的你,还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你或者朋友的家吗?


这对应的正是电子书的情况:我们使用的是同一部电子阅读器或手机里的某一款阅读软件,其中所有电子书的字体、字号乃至排版格式都是系统统一设定的,除了“卫生纸”展开后的长度会不同,它们也不存在外观上的差异;我们无法去识记某段文字出现在一本电子书的什么位置,不论是A书中的这段话,还是B书中的那段话,它们都存在于一个共同的虚拟平面——唯一的电子阅读器屏幕上,无法做出区分,也就无法利用差异化的位置来进行记忆。


纸质书则要千变万化得多。每位读者书架上错落有致安放着的书,有着不同的高矮胖瘦和相貌,宛如城市里各式各样的建筑。一本书的“颜值”本身,就构成了我们判断它是否值得读以及读过之后如何评价的考量因素。作为读者,我们也相信,那些从封面装帧到内文排版都赏心悦目的书,其字体字号乃至纸张油墨的选用,必定经过了出版团队的深思熟虑,形式上能做得如此用心,其内容想必也相得益彰。


诚如施皮南在《书情书》中所言:“在我看来,书籍艺术是尊重文字的一种表现,是用包装来强调书的尊严。……以艺术的方式让书籍的物质与精神属性相匹配,或许这便是书籍艺术的含义所在。”


每位读者大概都有自己难以忘怀的几本书,装帧排版就跟它们的内容一样风格鲜明,如同城市里最耀眼的几座建筑,不仅初来乍到时一眼就被吸引,而且事后回想时也总是首先浮现出它们的身影。这些视觉元素一方面是感官享受,让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备感舒适,另一方面则构成了重要的记忆线索,让我们把一本书跟另一本书区分开。


最终,一本本纸质书按照其不同的尺寸、重量、装帧、排版,不仅放在了我们的书架上,也装进了我们的脑子里, 随时准备着被我们调用。


相比之下,电子书不仅缺失了尺寸和重量,就连装帧和排版都未能得到重视。纸质书的装帧排版有着上千年的演进史,与时俱进地不断适应着读者的审美品味和阅读习惯,而到目前为止,电子书并未发展出一套独立的装帧排版理念,相反,它们更像纸质书的副产品,通常只是把那些花了许多心思的纸质书排版削足适履地转化成电子书排版。


比如对于带插图的书,一幅图和它的说明文字,以及插入正文的位置,在纸质书里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转成电子书之后,不仅容易造成插图与正文的位置关系不合理,有时甚至插图与其说明文字都被强行分隔了。这样一来,即时的阅读体验大打折扣不说,如此机械的排版方式也让我们难以差异化地去识记。


我们真的是在“读”书


介绍过视觉、触觉和运动觉在阅读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接下来隆重登场的是听觉。


就像“读书”一词本身具有的多义性,它既可以指用眼睛看一本书,也可以指张嘴发声读一本书,或者两种含义兼而有之——“看”一本书的同时,我们通常也在默默地“读”它,即“默读”。一般认为,人类在阅读时,大脑中并行着语音加工和语义加工两条通路。


默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此时此刻,你脑子里就有一个声音正在读着这句话。心理学家通过大量实验充分证明了默读的存在,更准确地说,是证明我们在阅读过程中伴随着语音加工。


比如,对英语阅读的研究表明,两个长度和音节数都相当的常用单词,一个包含两个重音,而另一个只包含一个重音,那么在用眼睛扫读文本时,前者所需的阅读时间更长;结合脑成像的研究进一步发现,我们在用眼睛扫读的过程中,大脑听觉皮层会被激活,特别是读到直接引语时,听觉皮层的激活程度更大。


为什么默读会普遍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默读有助于我们理解文本内容。我们在做英语阅读理解时,或许听到过英语老师的一种说法:想要提高阅读速度,就要有意识地抑制默读。这种说法是成立的,但矛盾在于,抑制默读虽然提高了单位时间内眼睛接收的文本内容长度,却是以牺牲语义理解为代价的。换句话说,抑制默读在提高阅读速度的同时降低了理解深度,往往得不偿失。


第二,默读提升了我们的阅读体验。人类大脑的神经元具有特定频率的放电模式,比如听觉皮层神经元的放电频率跟日常说话的语速相当,这样它们才能最适宜地加工语言信息。在阅读时也一样,只有默读的速度与神经元放电频率保持一致,文字信息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加工,读得太快或者太慢,都会打乱神经元的节奏,难以传递语音的韵律之美。


由此反而观之,阅读电子书(以及日常浏览电子文章)的又一个问题就暴露了——读得太快。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里,生活节奏比过往任何时代都要快得多,这既反映在我们的步行速度上,也体现在阅读速度上,尤其是对于电子文本的阅读。我们太习惯于在地铁上花一分钟就扫读完一篇几千字的长文,几万字的电子书也足以在一个车程里刷完。


问题在于,我们的大脑还停留在数千年与纸质书相伴的阅读习惯里,不可能短期内进化并适应新的阅读习惯, 于是在这样快速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真的记住什么信息,只是字面意义上的“用眼睛过了一遍”,由于语音加工跟不上,也就难以对文本进行深度加工。更不消说,在这样如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囫囵吞枣中,无从体会文字的韵律之美。


在自传《追寻记忆的痕迹》(In Search of Memory)中, 200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埃里克·坎德尔回顾了自己在神经科学领域几十载的深耕,其最重要的发现是:长时记忆的形成,需要外部信号的重复刺激让神经元生长出新的突触终端,终端则通过局部蛋白质的合成来维持生长,我们的记忆就存放在这里。那些匆匆一瞥的文本信息,好比你打电话时临时记下的一个电话号码,待电话打完,号码也就忘干净了,它无法进入我们的长时记忆。


讽刺的是,人们会因为快速阅读电子文本而产生自己更好地理解了文本内容的错觉。有心理学家让一群大学生分别阅读短篇幅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多数受试者认为自己在阅读电子版时更好地理解了文本(因为读得更快),研究结果则事与愿违,虽然在把握中心思想方面两种介质没有区别,但受试者在阅读电子版时能回忆起的文章要点更少,正所谓欲速则不达。


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样碎片化的浅阅读即便什么都记不住,或许也无伤大雅,反正是作为打发时间的一种消遣。然而更残酷的事实是,这样的阅读方式正在损害青少年的阅读理解能力,由于留给相对慢速、耗时的深度阅读的时间和注意力越来越少,使得青少年在逻辑推理和批判性思维,甚至共情能力(比如识别他人的情绪)方面,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由此反而观之,成年人同样是受害者。思维能力的下降让人们更容易相信谣言,更倾向于通过一个标题和几句高亮的话就对一件事做出草率的判断。更何况,如今的青少年就是未来的成年人,由于过度依赖电子阅读而削弱大脑的可塑性水平,待其长大成人之后,负面影响更甚。


注意,阅读并非写在基因里的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 而是后天习得的。新的阅读方式如果不能适应我们固有的阅读习惯,就只会反过来损害我们的阅读能力。市面上那些宣称几分钟就能读十万字的快速阅读训练班,都毫无疑问属于伪科学,是不可能起到提高阅读能力的作用的。


早在半个世纪前,著名导演伍迪·艾伦就在他的单口喜剧中对此做过辛辣的讽刺:“我参加了一个速读班,学习从每一页的中间区域径直往下读,于是我能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战争与和平》。我只记得这本书跟俄国有关。”


顺便提及,近年来兴起的有声书,从科学角度来看也存在诸多问题。在阅读中,视觉与听觉对文字的加工是相辅相成的,而有声书只剩下听觉参与,阅读效率会大打折扣,对于那些严肃的非虚构作品,有时候一段话靠眼睛看都要反复揣摩才能充分理解,单凭耳朵听一遍大概只剩下“耳边风”。


如果是在开车或者走路时听这类有声书,注意力的分散会导致理解水平进一步降低,还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如此利用碎片时间恐怕得不偿失。此处引用基思·斯坦诺维奇在《这才是心理学》(How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Psychology)中的一段话:“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千禧一代由于成长于充满科技产品的环境,因此具有同时处理多个任务的能力。这一世俗信念是错误的。千禧一代并不比其他人更擅长同时处理多个任务,因为研究表明,几乎所有人在多任务处理时表现都不佳。”


书的香气,你的记忆


很多人对纸质书的迷恋,源自书的气味。英国作家乔治·吉辛曾写道:“我熟悉自己书架上每一本书的气味, 只要把我的鼻尖放在书页之间,我便会记起各种往事。” 这句话可以提炼出三个科学问题:纸质书的气味源自哪里?人的嗅觉如何分辨不同的气味?为什么嗅觉能迅速引发人的回忆?以下就来逐一解答。


一本新书的气味主要源自印刷用的纸张、油墨和装订用的胶黏剂。这三部分所包含的化学成分会发生化学或物理反应,在这个过程中释放出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这些嗅质随空气吸入鼻腔,我们就闻到了书的气味。由于不同的书可以选用不同的纸张、油墨乃至胶黏剂,导致它们的气味存在明显可感的差异。


相比之下,旧书的气味主要源自纸张中纤维素和木质素降解所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正是我们常说的“书香”来源。为保护古籍善本,科学家已经对这些气味做过大量研究。


巧克力味源自十一醛、杏仁味源自苯甲醛、青草味源自正己醛……阿根廷裔作家阿尔维托·曼古埃尔最爱企鹅出版社的平装旧书,称它们的香气如“新鲜出炉的脆饼干”,这大概是糠醛(闻起来是饼干味)和香草醛(顾名思义)的功劳。当然了,难免会有些不好闻的气味,比如二手书店里淡淡的霉味和泥土味,未必是旧书真发霉了,而是纸张老化过程中产生的己烷和己醇在作祟。


我们何以精细地分辨出不同书的气味?这个问题的解答要归功于坎德尔的同事理查德·阿克塞尔和琳达·巴克。他们研究发现,整个嗅觉受体基因家族包含约一千种基因,是哺乳动物基因组最大的家族,人类基因组中包含的近千种嗅觉受体基因编码约四百种嗅觉受体,每一种嗅质通过与不同受体结合,让我们得以分辨和记忆各种不同的气味。


他们两位因此获得了2004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续的心理学和分子生物学研究进一步揭示,得益于特定的基因调控机制,人类可以分辨多达一万亿种不同的气味,这远远高于人眼对色彩(几百万种)和人耳对音调(约五十万种)的分辨。


从进化角度来看,生物的嗅觉系统要比视听觉等系统古老得多,这使得人的嗅觉在很多方面有别于其他感觉。在各种感觉信息里,只有嗅觉信息不需要经过丘脑的中继,而是经嗅球直接传入嗅觉皮层以及杏仁核、海马体。杏仁核主司情绪记忆,海马体主司前文提到的空间记忆, 两者还存在交互作用,而嗅觉与它俩有着得天独厚的亲密关系。


有些人一闻到消毒水味就心慌,正是因为这种气味瞬间勾起了他童年进医院(空间)打针时的恐惧感(情绪)。跟视觉或听觉记忆相比,嗅觉记忆不仅难以遗忘, 而且不容易受到干扰。


由此不难看出嗅觉记忆对于读书的重要性。比如你在读一本紧张刺激的侦探小说,而这本小说带着其特有的书香气,这种气味就与你阅读时的情绪发生了联结。待日后某天碰巧又从抽屉里翻出这本书,闻到书香,你会条件反射般激起自己当年阅读时的紧张情绪,进而帮助你回忆它的情节。


如果说其他感觉电子书或可模拟,那么让电子书散发各种书香实在太难。区区一部电子阅读器如何做到基于不同的书散发成千上万种气味,而且日后重读时还保证同一本书的气味配方完全一致呢?
全身心地参与


谈过几种感觉之后,让我们再次回到空间记忆。


如果说一本纸质书本身是一座微型建筑,那么读这本书时,我们的身体往往处在一个大型建筑中,这个空间对记忆一本书也非常重要。我们轻易就能回想起自己读一些佳作时的场景,想想吧,也许你曾沐浴在书房下午三点的阳光中品读普鲁斯特,又或者躺在校园的草坪上与伴侣共读马尔克斯,再或者是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旁若无人地读着某一期《读库》。


何以如此生动?这是因为,大脑中表征空间认知地图的海马体,同时也表征着多种感觉经验。根据神经科学领域的多痕迹理论(Multiple Trace Theory),海马体与大脑皮层构成一个交互网络,前者作为一个指针,终生参与长时情景记忆的提取。


当我们参观一座建筑,不仅需要海马体中的空间细胞的参与,各种感觉信息也会激活大脑的相应通路,它们要先经过海马体才能存储于相应的大脑皮层(比如视觉信息存储在大脑视觉皮层),从而形成长时记忆。


除了那些抽象的知识,我们的回忆几乎总是与空间绑定的,回想起的那个空间有如盛放记忆的容器。大脑不仅构建了一幅认知地图,还把当时存在于这个空间里的各种感觉都进行了标记,回忆往事会重新激活空间细胞,并通过它们点燃分散在大脑各处的记忆网络,刹那间,当时所处的场景,所见所闻所触所嗅,乃至情绪感受,都历历在目,鲜活如昨。


这些感觉信息绝非无关紧要,爆米花的香味、原声配乐的悠扬,乃至同伴的哈哈大笑,回想起这些都会帮助你更好地记起一部电影的情节。不仅一本书的尺寸、重量、装帧、排版能加深我们对内容的记忆,在读一本书时所处空间的各种感觉体验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这是记忆的一个心理学原理:线索越多、越丰富,记忆越容易被提取。所以我们背单词时才会绞尽脑汁进行联想,而不是一味重复诵读字母拼写。


这时,电子书的弱点又一次展现,它所提供的记忆线索非常单一,不仅是前文述及的装帧排版单一,更在于电子书形态上的死板:对于一本纸质书,可以把它卷成不同的样子拿在手里,随时调整形状,还可以灵活运用手指,“瞻前顾后”地同时挑出多个页面的不同文段进行对比,拿起笔更是可以随心所欲地画各种符号、做各种批注;而对于一本电子书,它的灵活度非常有限,终究只能是两只手在一个固定平面上进行操作,束缚了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丧失了那种把握全局的控制感。这些因素进一步阻碍我们对于文本内容的有效吸收,以至于日后更难回忆起书中细节。


让我们把空间记忆进一步扩大。读一本纸质书,得去实体书店买,网上购买则需要取快递拆包装,又或者从图书馆借;阅读过程中纸质书便于放置在不同环境中;读完之后则会放在书架上或者某个实体空间里。


要言之,与一本纸质书相处的过程,会同多个空间形成交互,这些空间记忆都会帮助我们回忆起书的内容。而读一本电子书,不仅购买过程被大大简化和虚拟化了,而且阅读环境受限, 读完后则被统一放置于一部手机或电子阅读器里,这样的便捷操作,让我们失去了太多与书进行身心交流的机会。


不仅如此,读书本身还承载着社交功能,当你随手取出书架上的一本旧书,打开扉页看到友人十年前写给你的生日赠言时,那种温馨的感受和随之忆起友人亲手送你书时的情景,是同样作为礼物的电子书无法带来的。而这些情境线索,也都在帮助我们记忆一本书。


便捷是把双刃剑


上一节已经提到了电子书的“便捷”,这无疑是目前电子书最大的优点,笔者对此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2020年2月,因疫情禁足在家时,我接手了一本科普新书的翻译。文理兼修的作者在书中引用了大量文史哲名著中的段落,为表示对译界前辈的敬意,我决定直接选用已有译著中的相应段落,无奈身处老家举目无书,快递也已停运, 最终是靠着微信读书等电子书平台,几乎找全了所需的二十余本译著,有些甚至有多个译本可供选择。


这等足不出户的便利,即便是两三年前也难以想象,多亏了体量庞大的网络图书馆。除此之外,电子书的文本检索功能也是一个利器,毕竟对于纸质书来说,哪怕是读得再认真,记忆再深刻,有时候遇到某些细枝末节的词句需要查找时, 翻来覆去好几遍都未必找得到。


“便捷”也是一把双刃剑。便捷意味着通过读电子书获取知识所付出的成本和精力更少,造成读者态度上漫不经心,也就不会对书的内容进行深度理解。


如2011年发表在顶级学术期刊《科学》上的那篇关于“谷歌效应”(便利的搜索引擎改变了我们的记忆模式)的著名论文所提示的,电子书的便捷使得人们把它们当成了身体的“外设”,比如存储在手机里,需要用到的时候可以随时调用,只要大概知道某本书讲的是什么就可以了,不必花心思去读;而不那么便捷的纸质书,让读者更倾向于把书中的知识吸收进脑子里,因为书不一定是可随手翻阅的,唯有脑子是可随时调用的。


网络的便利,让一些人误以为坐拥的电子书山就是自己拥有的知识,可是,除非有朝一日发明了可以直接植入大脑的知识芯片,否则知识的确只有吸收进脑子里才是自己拥有的——早在两千年前柏拉图的《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就已经表达过类似观点。聪明的读者应该善用技术带来的便捷,而不是成为便捷技术的奴隶。


我们需要区分以信息检索为目的的查书,和以学习知识或享受阅读为目的的读书。如果把汲取“干货”作为读书的目的,必然会丧失很多读书的乐趣。一部十天才能读完的书,等价于十分钟的精华总结吗?答案是否定的。你需要十天的深度阅读来形成长时记忆,而十分钟的速览只会让你在十天之后忘得一干二净,或者,仅仅记住了若干无处安放的“金句”。


回顾历史,面向未来


基于目前的考古证据,人类创造文字的历史只有五千年,与人类数百万年的进化史相比,这就是弹指一挥间。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并没有足够的时间进化出专门用于阅读的神经环路;相反,人类创造的文字系统和阅读工具必须适应我们的大脑。


各种文化所创造的文字系统看似千差万别,实则存在诸多共性,如认知心理学家斯坦尼斯拉斯·迪昂所言:“脑结构本身极大地限制了所能产生的有效文字系统……大脑只能加工有限的一些文字形状。”


无独有偶,在东西方历史上,作为阅读工具的书籍, 都经历了从卷轴向册页的形制演变。早期的卷轴,无论是古埃及的莎草纸卷还是中国古代的简牍,在阅读时都不方便,取代它们的册页纸质书,其折叠的书页便于阅读,能够建立认知地图。可以说,正是因为符合了人类的阅读习惯,纸质书才得以延续至今。


而作为新发明的电子书,却把我们的阅读方式拉回到早期的峥嵘岁月,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就像我们在欣赏一幅山水画长卷时,只能一段一段地观看而无法领略其全貌,卫生纸卷状的电子书以阅读器屏幕作为一个固定观看窗口,把一本书分割成无数段。我们用高科技复古了一种早已被淘汰的阅读方式,这着实有些讽刺。


有些人持有一种猜测:新世代的人类从小就浸润在电子阅读的环境里,他们习惯了,长大后就会比上一代人更善于阅读电子书。然而,科学研究并不支持这种美好的迷思。对文献的分析表明,自2000年以来相关主题的研究中,发表时间越晚的,反而发现纸质书在阅读理解上的优势越明显,新世代的受试者也是如此。


如前所述,实在是大脑的进化无法赶上世界的变化。就像自汽车诞生以来的一百多年里,人类晕车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无人驾驶技术的问世甚至会让晕车人群增加,因为不再有司机,而乘客本来就比司机更容易晕车,这成了无人驾驶技术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诚然,每一项新发明问世时,都会遭到质疑和反对。古腾堡在欧洲发明活字印刷术时,有反对者担忧书籍太容易获得,会导致人们智力上的懒惰;还有反对者认为,便宜的书籍会破坏宗教的权威、散布煽动性言论。这些说辞不无道理,但他们却没能预见印刷术带给世界的巨大进步。


本文无意重蹈这些预言家的覆辙,去阻挡大势所趋的电子书。问题在于,到目前为止,电子书较之于纸质书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它的设计理念未能跳出模仿纸质书的窠臼;另一方面,其呈现效果未能顺应我们固有的阅读习惯。


早在2013年,台湾地区的陈国栋教授就主持设计过一款附加可视化认知地图的电子阅读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阅读效果,最终却止步于实验室。由此可见进步之艰巨,电子书领域亟待一场革命性的观念更新和技术突破。


我们会因为自己身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历史大潮之中,而对未来抱以虚妄的乐观主义,默认新的一定比旧的好。从长的时间尺度来看,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历史必然,但放到每一个相对短的时间段里就会发现,很多新事物并未能取代旧事物,反而惨遭淘汰。


拿纸质书来说,北宋时期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无疑是一个巨大进步,却囿于汉字的特性等种种原因,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没能得到大规模推广,到了近代,连同传统的雕版印刷术一起,双双被古腾堡发明的铅活字印刷机取代。


新近的例子则是,当二十年前电影院接连倒闭,媒体纷纷预测家庭影院将取代电影院时,谁都不曾想到近年来电影票房会高歌猛进;而如今,DVD播放机早已扫进了垃圾堆,新兴的蓝光机也没能取代视听效果不断更新升级的电影院。


某种程度上,纸质书所遭遇的是跟当年电影院相似的情形。纸质书和电子书应该在这场竞争中不断自我提升,而受益的总是读者。近年来,国内纸质书的装帧设计水平整体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正是拜电子书的竞争所赐。


有朝一日,我们预想不到的某种新型电子书必定会在这场竞争中占据上风,类似的案例正在其他领域发生:2018年,谷歌利用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技术推出了全球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虚拟博物馆,将荷兰黄金时代的大师维米尔存世的三十六幅画作同时在线展出。这些作品原本收藏在七个国家的十八家博物馆或文化机构中,现实世界里它们绝无可能齐聚一堂(其中一幅被盗,至今下落不明),也只有少数观众有条件周游列国完成朝圣。


正是科技的进步,让它们聚在了一起,让无数观众通过手机就可以大饱眼福。目前,这一技术已经被谷歌运用在大量艺术品的在线欣赏中。最近有初步研究证据显示,观众通过增强现实技术观看画作的体验,与在博物馆观看原作的体验相当。能做到这一点,正是因为谷歌开发团队充分考虑了将包括空间记忆在内的实境观看体验融入虚拟博物馆的设计之中,突破了以往各类虚拟展厅的种种限制,不愧被冠以“真正”之名。


即便如此,虚拟博物馆也取代不了实体博物馆。它的确能让我们觉得自己如同亲临博物馆看一幅画,却无法复制呼朋引伴一起去博物馆参观这样一种社交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种种见闻感受,要比看一幅画复杂和丰富得多。


同样,一本纸质书能够赋予我们的,也远远超出了其内容本身。疫情期间的禁足,让我们体会到了外出拥抱这个世界的弥足珍贵。如果科技进步的结果,是让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变得愈发与世隔绝,足不出户通过各种数字终端就能满足日常所需,那么我们作为人的意义就被动摇了。三维世界里活生生的人,为何要生活在扁平化的虚拟世界中?究竟是各种终端成为我们的外设,还是我们成了各种终端的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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