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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三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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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10: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展“新三反”运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195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指示》(简称“新三反”运动),强调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是党和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要求各级党委结合整党建党及其他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在年内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违法乱纪情况,并与之展开坚决的斗争。根据上述指示,各地开展了“新三反”运动。华东局、浙江省委也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并通过报纸广泛宣传发动,对所属各地开展这项运动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1953年3月,中共上虞县委制订了《关于县级机关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和压制批评斗争的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深刻认识到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危害性,同时联系实际进行认真检查批判,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计划》提出,在县委领导下成立运动领导小组,以各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学习小组开展运动。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形式包括动员大会、党团员积极分子会议和小组会议等,内容包括上级文件、指示和《浙江日报》的有关文章。第二阶段开展检查,从处理人民来信着手,各部、科、室结合实际深入讨论,全面检查,自下而上地揭发批判,找出根源,解决突出问题。第三阶段搞好思想建设,在明确认识的基础上,吸收合理化建议,建立处理人民来信制度和机关行政制度,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抛弃不良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1953年6月初,县委制定了《关于贯彻新三反结合整党的计划(草案)》,根据中央“边反边防边建”的方针,提出要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工作,打击坏人坏事,表扬好人好事,继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作风,改进领导方法,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系,把新三反斗争贯彻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去。《计划》将县区机关的新三反结合整党活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县区领导干部在6月进行,第二批财经企业部门干部在7月进行,并在7月下旬省党代会后再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继续进行。同时将未参加过整党的干部分批集中,在几周内通过各种会议学习、检查,作出结论,具体过程分整党动员、党员八项标准教育、检查交代登记鉴定、总结分析批判处理四个阶段。

  “新三反”运动,加强了党的统一领导,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和不关心群众疾苦等行为有了较为深刻的反省,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加踏实,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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