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10日至13日,县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8名,其中工人代表45名,农民代表36名,各级政府代表26名,商界代表20名,文教代表16名,开明士绅代表13名,青年代表11名,妇女代表9名,党委和县大队代表各1名。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克服灾荒,开展1950年的大生产运动,建设繁荣发达的新上虞。会议设立由12人组成的主席团,县长何志民作《关于1949年5月接管以来的工作报告》,主席团及各界代表作大会发言,代表还按界别、按地区分组讨论,着重讨论征粮、减租、度荒、剿匪、建政和生产等事项。会议就农业生产、劳资关系、优抚工作、税收负担、土产运销、社会治安、土地改革政策等问题作出决议。
1950年10月6日至11日召开了县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主要以区为单位产生,计城关区31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33名,县长何志民任主席,县委宣传部长雷行和开明士绅张子榗任副主席。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
1951年7月25日至29日,举行县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07名,特邀代表5名。
1951年11月3日至6日,召开县一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随后一年间,代表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递交提案的数量大大增加。1952年4月23日至26日,县一届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中心内容为总结上年秋征和当年春耕工作,落实当年生产任务,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等。会议听取三个月来工作与今后任务》等5个报告,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1952年农业生产的方针与任务》的决议等。同年8月28日,举行第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庆祝早稻丰收,研究继续争取中晚稻、棉花增产,进一步贯彻城乡物资交流与爱国卫生防疫运动。12月6日,举行第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听取了县长卓慕周《关于九个月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等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普选的决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和《关于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的决议》。
上虞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前后历时四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初步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优越性。这对于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