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百官街道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根据《关于做好二〇一九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虞教体普〔2019〕28号)文件精神,现就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居住在百官街道区域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新居民子女。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2.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有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3.同时招收小学、初中其他年级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入学条件:
入学对象分两类招生:
(一)第一类: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以下 4项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具体条件如下:
1.父母在百官街道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报居住登记的);
2.父母双方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六个月,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4.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 8 月 31 日。
(二)第二类: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自由职业等原因无法缴纳社保(或社保期限未满6个月)的非本区户籍新居民子女,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父母在百官街道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报居住登记的);
2.父母双方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双方或父母其中一方按《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申请积分达到一定积分值(父母双方积分可累计)。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 8 月 31 日。
(三)其余年级的插班生条件同新生入学条件。
三、招生入学原则:
1.符合第一类入学条件的,全部招入安排入学。
2.符合第二类入学条件的,在第一类入学对象安排结束后学校仍有学额空余的,按积分分值高低排序录取,积分高者优先招入安排入学,直至学额用完。
四、招生就读学校:
绍兴市上虞区龙山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区职业中专南侧龙山下,报名地址为:区职业中专大门东侧培训咨询大楼(百官街道百谢路6号),报名咨询电话:82007810、82001101)。(百官街道范围内其他学校不再受理新居民子女招生报名)
五、手续审核办理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7月6日(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流程及办理地点:
1.表格领取及居住情况审核: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地址:百官街道文化社区内,联系电话82958630、82597630)
2.第一类对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审核到百官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地址:百官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中心内,联系电话82020307)
3.第二类对象积分制审核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地址:百官街道文化社区内,联系电话82958630、82597630)
七、审核随带材料:
1.父母双方由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证)。
4.积分制需要的材料。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