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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减租减息和征粮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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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7 08: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展减租减息和征粮支前


  1949年10月下旬,上虞开始启动减租减息工作。11月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各区区长会议,提出各区开展减租减息四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搞好减租减息的试点工作。二是坚持“大胆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三是掌握政策和斗争策略。四是把减租减息与反霸、征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县委减租减息会议要求,城关区在孟尝乡进行减租减息试点。该乡在消除群众思想顾虑、迫切要求减租减息的基础上,召开减租减息群众大会,由村农民协会负责人、开明士绅和政府代表组成主席团,农民代表与地主代表进行谈判,从全年每亩的收获量来评议出减租的额度,正式进行减租。下管区在丁宅乡试点,注重做好毁旧契、订新约、保障永佃权的工作。小越区的减租减息工作与民主反霸斗争紧密结合,全区召开与恶霸地主减租说理大会。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减租减息在各乡、村顺利开展。至1949年11月,全县重点区的减租减息工作全面开展,一般区在各重点乡、村也开始减租减息,除尚有匪特活动的章镇、崧厦2个地区的一些乡、村外,全县33个乡中有20个乡开始减租减息。至年底,全县33个乡全部开展了减租减息,426个村中有383个村进行了减租减息。1950年7月,上虞的减租减息工作基本结束。

  在剿匪反霸、减租减息的同时,为支援全国解放和国家建设,全县开展了公粮征借工作。

  1949年7月初,省委下发了《关于征粮工作的指示》。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规定的“按划分阶级,以田亩每人平均数累进合理负担”政策,向农民预借的公粮、公草在以后的秋征公粮中扣除,动员富户献粮献草。至7月底,全县共完成征借粮食任务775.6万公斤,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浙东沿海岛屿。

  1949年秋收后,县委、县政府结合减租减息、反霸、反黑田等工作,以社会环境比较稳定的小越、城关2个区为重点,开始征收秋粮工作。以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确定每户税额,每户不足两亩者免征,两亩以上的分为16级,累进征收。在征收中,有的地主、富农假分户,多报户口人数,隐瞒黑田。各乡、村发动群众反黑田,仅小越区就查出黑田4500亩。县委、县政府规定,查出的黑田不增加征收数额,可以在原征收数额中以村为单位,以户计算减少负担。是年上虞应征收农业税折粮食为1974.23万公斤,实际完成1974.5万公斤。

  1950年2月,解放浙东沿海岛屿在即,根据绍兴地委支前委员会的指示,县委召开各区区委书记、区长会议,贯彻落实支前任务。全县组织了2个中队、128副担架及民工,支援解放定海。3月,上虞县支前委员会成立。县支前委员会积极组织民工团,配备区、乡干部6人,动员民工557人,担架157副;出动船只288艘,船工396人;同时,在百官渡口,动员群众100余人,船只49艘,支援人民解放军迅速渡过曹娥江。至5月,全县筹集的支前粮食,计稻谷116.5万公斤,糙米60万公斤,白米30万公斤,柴草26万公斤。这些军用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宁波,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定海。

  1950年6月,省人民政府颁布《整理土地暂行办法》。土地整理工作主要从整理搜集旧田粮处赋籍底册入手,土地对图认户,评议产量,公议订产,张榜公布,逐户造册。通过土地整理,1950年全县农业税额征田、地、山、荡为74.11万亩,比1949年增加28.95万亩。1950年,上级分配上虞县征收农业税折粮食为1668.5万公斤,实际完成1764.7万公斤,超额完成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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