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一盏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65|回复: 0

我区将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26 08: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区将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

  本报讯 (通讯员 马琛颖 记者 楼丽君) 昨天,记者从区人社局征收管理科获悉,2019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参保对象的范围由以往的本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扩大至与本区居民结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本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儿童);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等三类人员。

  根据《关于确定2019年度全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保人员除大学生外,2019年度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310元,其中个人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420元,区级财政补助从700元提高到890元。
  据介绍,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市民卡(社保卡)银行(农商银行)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存入个人缴费部分420元;若原已经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的,直接在签约账户内存入个人缴费部分420元。费用将于下个月起自动扣缴,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在指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待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启。自12月29日起,银行将停止往签约账户上扣款。”区人社局征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年度中途参保的,参保人员需前往各乡镇街道便民中心或区便民中心社保窗口,拉取缴费单据后前往农商银行缴纳费用,待遇将于缴费之月起的三个月后开启(此缴费方式不包含在本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学生,非本区户籍的学生由学校为单位统一缴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亮一盏灯 ( 浙ICP备12018515号-1 )

GMT+8, 2024-4-27 01:29 , Processed in 0.05097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