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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三举措做好社会救助家境调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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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阳区三举措做好社会救助家境调查试点工作

  • 作者:
  •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富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17-12-08
  • 阅读:次


为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探索社会救助工作新方法,进一步增强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富阳区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家境调查试点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7年1月起富阳区已逐步开展社会救助家境调查工作, 3月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后,明确把开展家境调查试点工作作为我区今年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围绕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规范入户调查,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需求的工作目标,按照筛选数据、入户调查、信息整理、复核反馈等步骤分步实施,从而完成家境调查过程。

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家境调查工作

富阳区社会救助家境调查工作按照全面调查、全面覆盖的要求,结合《杭州市富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该区按不低于在册救助家庭30%的比例入户调查,按计划每年需要调查2000户。由于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该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2016年8月公开招募社会志愿服务人员,2017年5月成立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专职开展家境调查工作。1至11月,组织家境调查31次,社会组织参与调查296人次,共走访17个乡镇街道161个行政村1250户低保、低边家庭。经入户调查,发现实际困难程度与救助水平不相符的有68户,并及时向乡镇街道进行反馈。

三、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为顺利推进社会救助家境调查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保障,明确家境调查工作由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力量发挥主要作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根据该区政府、区财政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文件精神,拟与社会组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保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社会组织每月集中开展业务学习,结合家境调查案例,该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服务人员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残疾人生活保障办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提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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