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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改革共建品质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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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08: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深化殡葬改革
共建品质之城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随着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精神文明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毋庸讳言,我区在殡葬文化和殡葬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操办丧事占道扰民、私建坟墓破坏环境、丧葬消费盲目攀比等,这些不文明的丧葬陋习,不仅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符合,更与我区提出的“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的总目标格格不入。为此,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自2017年10月起开展殡葬综合改革暨“无违建坟墓乡镇”创建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广大群众:
  首先,要树立殡葬文化新观念。要用绿色环保、和谐文明的现代殡葬理念引领殡葬文化新风尚。以开追悼会、小型追思会、制作死者人生小电影等新型的丧葬仪式取代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做道场等丧葬陋习;用集中性的公益墓地代替私自乱建的坟墓,用精致艺术的节地葬法代替豪华超大的传统墓葬,努力实现丧事简办,厚养礼葬,和谐文明的殡葬文化。
  其次,要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活动。本次殡葬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治理“青山白化”。各乡镇街道对一些“三沿五区”范围内已经入葬的老坟和2000年“坟改”时集中迁移安置或因重点工程迁移安置的裸露坟墓,加强整治,填土覆盖、复绿遮挡、拆除豪华坟圈,以明显看不出裸露点为标准。二是严禁私建乱建坟墓。(至2018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将新建、扩建56家公益性墓地和10家左右骨灰寄存堂(楼、塔),保障全区的殡葬需求),从2019年1月1日起,除夫妻合葬墓有一穴已入葬,另一空穴可继续使用外,其他寿穴一律不再使用。空置寿穴由乡镇街道组织平毁。三是实施城区丧事集中办理。上虞主城区范围内不得随意在居民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操办丧事,也不准在城区主要道路上出现大规模的出殡队伍。区殡仪馆将启动丧事集中办理工作。四是整治丧葬用品市场,依法打击非法造坟、卖坟和非法经营丧葬用品人员。
  再次,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殡葬新风尚。党员干部必须严以律己,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要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殡葬政策,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对违反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的人员,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党纪严肃处理。
  最后,要明确相关的殡葬政策。除继续实行基本葬丧服务项目免费的惠民政策外,为鼓励节地葬式葬法,区政府将对入葬到各级公墓和实行节地葬法的丧户进行奖励,其中入葬公墓的奖励每例500元,骨灰实行树葬、花葬的每例奖3000元,骨灰实行海葬的每例奖5000元。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欢迎市民拨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75-82130970对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绍兴市上虞区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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