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一盏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29|回复: 0

40个部门单位签署备忘录 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红黑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2-26 08: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0个部门单位签署备忘录 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红黑名单

发表时间:2018-02-25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姜潇)记者24日从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备忘录,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的红黑名单,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介绍了《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的有关情况。

  李波表示,备忘录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明确了2类激励对象和5类惩戒对象,通过建立红黑名单,营造健康向上的慈善环境和慈善理念。

  备忘录还明确了对慈善捐赠领域守信主体的26条激励措施和对失信主体的24条惩戒措施,涉及民生、科教、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工商、税务、海关、质检、公安等各市场监督领域,既有对守信主体的各种优惠、诚信记录,以及优先或者便利获得相关资格和服务的激励,又有对失信主体限制准入、重点监管、取消待遇等方面的惩戒。

  据了解,备忘录还将建立慈善捐赠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民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慈善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民政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将慈善捐赠纳入信用管理,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李波表示,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备忘录》的签署,将引导慈善组织、捐赠人和受益人守诚信、讲自律,在全社会营造“合法、自愿、诚信”的慈善理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亮一盏灯 ( 浙ICP备12018515号-1 )

GMT+8, 2024-11-25 07:30 , Processed in 0.05706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