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外慈善制度的差距
应该说,中国自古就不缺乏慈善行为,倾囊相助者备受尊敬。在近年来的地震、水灾等灾害中,中华民族“助人为乐、解囊相助”的美德得到张扬,其中民间慈善组织的表现对中国慈善事业是有力的补充。但同时,一些中国民间慈善组织目前的“非法”身份又令得局面相当尴尬。
在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民间慈善是主力军,各种慈善组织遍地开花,相比之下,我国的慈善组织几乎都有官方色彩,民间慈善组织难以发育。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等几次自然灾害中的慈善活动告诉我们,官方慈善组织已经无法完全胜任整个社会的慈善活动。四川红十字会曾经这样形容他们的工作——17名工作人员,20亿善款,10多万张银行单据;每天上千吨的救灾物资要处理。 “现在,我们的募捐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往往是希望政府出面募捐,通过大灾进行募捐,与国外存在着较大差距。”王振耀遗憾地说。据民政部统计资料,截至2009年底,中国慈善基金会总数不足1800个,同期美国慈善基金会近10万家,虽然其中公募性质基金只占很小比例,但在美国有些州,慈善组织要进行公募活动,每年只要得到政府的行政许可,即可进行。近年国内慈善捐款额增长速度较快,但总量仅数百亿人民币,不足美慈善捐款规模1/30。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慈善主要是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担当此责。企业家可以自己设立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而且政府还会有相关鼓励政策。英国慈善法规定:任何民间组织,如果要成为慈善组织,必须达到两个标准。首先是事业标准,其次是公益性标准,两个标准缺一不可,其中民间慈善的事业性更为重要。所谓“事业性”,据邓国胜解释,一个民间慈善基金会要有完备的企业组织架构,有明确的基金使用规定,有稳定的资金保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欧美国家,慈善直接等同于免税。公民和企业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途径履行纳税人的职责: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为税交纳给政府;或者作为社会捐款捐献给慈善事业。这两者之间没有先后,更不存在差别。二选一的情况下,个人和企业与其将税务缴纳给政府,由他们决定这笔费用的公共支出,还不如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回馈,直接用于公益或福利事业。 当然,国外慈善组织也会面临他们的困境与问题,只是相对来说更少,这与他们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历史更长、制度更完善不无关系。
未来之路
相比之下,那么中国慈善的出路在哪里?在这个慈善事业才刚刚起步的国家,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不少人认为,中国未来的慈善之路在民间。“非政府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
政社分开,这是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像壹基金这样的民间慈善组织身份的困境源于政府与民间角色的错位,政府的大包大揽不仅垄断了民间社会的职能,也增加了慈善的成本。 中国未来的慈善要想持续发展,需要官办慈善组织不断去行政化、增加自主性,同时允许民间能够广泛地设立慈善机构,大力发展自下而上的慈善组织,给他们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清晰界定自己的角色,不要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慈善立法,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邓国胜认为,包括通过法律法规,如出台慈善法,降低慈善组织登记注册门槛,给慈善组织公募的资格,保护慈善组织及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等。中国需要在法律等方面放开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尺度,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企业投入非公募慈善基金会事业。 想要开创成熟的慈善事业,宽松的环境和严格的监管制度缺一不可,在这个过程中,希望这些非公募慈善基金能够不断增强公开透明度,接受政府和媒体的监督,坦然面对各种质疑,赢得更多的信任。 人们不希望看到壹基金夭折,因为壹基金一旦失败,可能会令众多有意投身慈善事业的人望而却步。很多人在为李连杰和壹基金打气。同时我们也应理智地看到,真正该推动的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法治进程。现在,“黑孩子”壹基金已经告诉人们,一部完整的、可行的慈善法对于整个公益和慈善事业来说是多么的迫切。
慈善也需要宽容和理解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对一种针对慈善的苛刻文化环境加以警惕。倘若将当下民间慈善基金会发展不畅乃至中国慈善事业的畏葸不前全部归因于政府不能“与时俱进”,则难免失于片面。
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对“为何中国富豪拒赴盖茨、巴菲特晚宴”发表评论时即指出,目前中国总体上讲缺乏对慈善捐赠的善待,当我们每一次看到某个捐助行为的时候,总是会听到另外一种声音:“他为什么要捐这么多钱?!”或者“他捐钱的目的是什么?”这比在慈善的制度方面的不完善还要严重。 以最近凭“裸捐”爆红的陈光标为例,媒体和民间为挖掘起包藏的“别有用心”,甚至祭出了苏轼的《辨奸论》,“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以陈光标“不助弟、妹”来证其奸恶。 王振耀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对此唏嘘不已,“我们对得起陈光标吗?我们对得起陈发树吗?每当有人站出来捐献,媒体和民间总是充满了对这个人道德质疑的声音。只有善意的压力才会促进慈善,这种恶意的揣测只会打压慈善心。” 所以,王振耀认为,要解决民间慈善机构的生存困境,除借鉴财税杠杆、放宽准入等国外成功模式外,关键在于尽快在社会中“达成共识”,即对慈善者的宽容,对“超常”捐赠的善意,创造一个对富人这一慈善主力群体产生“善意压力”的社会环境。 这或许是我们对民间慈善基金的关注中,常常被忽略的问题。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