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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寸步也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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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07: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信,寸步也难行

  作者:金毅

  某市儿童福利院日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儿童护理师两名。综合成绩第二名被举报落选后,举报者也遭对方举报,结果发现也存在报考资格问题,而入围的另一人竟然也在报考资格上弄虚作假。目前,这3名入围者报考资格均被取消。

  这一结果看似大快人心,笔者却感觉有些悲哀。因为这是社会诚信沦陷的又一佐证。眼下,不少人信奉成功和金钱,在他们眼里,诚信能值多少钱?应聘者没有这张证,就“顺理成章”地作假,谁也没有顾及这样做的后果。

  诚信的缺失不是一个新话题,如何重建诚信社会却一直在拷问我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我国作为礼义之邦,诚信一直是立国之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尤为珍贵,缺乏诚信,无疑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增加成本,自然也就增加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

  如何应对诚信缺失?笔者认为,应加大对失信者的惩处,包括法律的惩处和道德的谴责。比如,可以规定造假者不得再次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此一来,相信这些应聘者也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造假。目前,国内不少省份已建有公务员、大学生诚信档案,有无失信,一查即明,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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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0: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信,是人的本质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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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0: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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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2: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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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6: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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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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