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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公益,爱心之路如何延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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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8: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公益,爱心之路如何延续?

                                2012-07-17 05:49:19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文莉爱心团队走访贫困学生。(资料片)黄广华摄

  注册或者不注册,组织都在那里。因为爱心所萌发起来的民间公益组织还做着注册与不注册的选择,注册难似乎是摆在面前更加现实的问题。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民政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之后,民政部表示,将在全国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这是一个政府对民间慈善松绑的信号。而在这个信号还没有成为一个具体的政策下达前,民间公益组织还在用各自的方式突围。

  据不完全统计,相对活跃的公益团体在济宁市不少于30余个,这其中包括注册较早的曲阜志愿者协会,也有以团队主要成员命名的邹城文莉爱心在行动团队,还有一些团队,人员和活动都稀疏可数,但依然坚持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对公益的认知。他们或有不同,但在未来发展的方向上,似乎并没有太多的路可以选择。

  曲阜志愿者协会:几经磨砺,终成正果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专职的工作人员,办公室的墙壁上挂着志愿者和政府领导的合影,2009年底完成注册成立的曲阜志愿者协会因起步较早,成为很多后来者请教经验的师长。申请,完成注册,举行成立大会。走完这个过程,曲阜志愿者协会用了6年。

  “每一年都去申请,但每一年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卡住。我的户口不在济宁,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3万元注册资金不够,遇到很多难题。”协会主要负责人宋娟说,2009年12月5日,曲阜志愿者协会正式注册成立,由此走上了更加规范的道路。

  同样是转正成功,兖州志愿者协会的部分成员却有点提不起积极性。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协会成员告诉记者,在筹备近两年之后,兖州志愿者协会在今年6月14日举办成立大会。“能够转正,大家自然很高兴。但转正之后总感觉失去了以前的活力,政府公务人员担任协会负责人……政策总归是好的。”

  文莉爱心团队:做好自己,期待新政

  与腾讯公益基金合作,为广大残疾人打开“轮椅上的梦”;开展一对一帮扶,为145名贫困儿童送上爱心包裹。2012年上半年,邹城文莉爱心团队一直忙碌着各种助学、助残活动。发活动通知,写活动总结,甚至团队成员开展活动AA制租车的钱,天热大家买水的钱,张文莉都习惯性的把花费明细公布在网站和微博上。“最大限度的做到公开透明,把每一分钱的去处都说清楚。”张文莉认为这是团队能够坚持并得到广泛认可的法宝。

  “我们也想过注册,但注册是个复杂的过程。我们现在也在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在北京、广东都放宽了民间公益组织的审批,所以我们还再等。”张文莉说,虽然目前还没有注册,但他们就是“做力所能及的事”,“政府做助学,我们也做助学,但我们做的就是辅助政府。比如政府为老人提供了安度晚年的敬老院,那我们就去陪老人聊天,给老人剪指甲,剪头发。”张文莉说,文莉爱心行动队发起之初,便有着明确的定位,“我们就是桥梁,搭建帮助者与需要帮助者的一座桥。”

  专家:民间公益组织应得更多呵护

  “依据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民间公益组织都是非法的。”济宁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张发良表示,民间“草根组织”出发点是好的,是向善的,是为困难和弱势群体服务的,其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目前很多的民间公益组织并没有依法注册,或者没有达到注册标准。不注册就意味着该组织没有主体,一旦出现法律责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济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银生说,有很多组织,一开始很好,但是随着队伍的壮大,资金也相对多了起来,内部开始出现分裂,“账目不明,资金的使用管理,这些都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唐爱民教授认为,目前民间爱心团体多处于一种自发活动、自主生存状态。政府主管部门应在国家相关民间组织及慈善管理的范围框架内,用心、用情、用力来规范民间爱心组织的活动,正确引导并帮助其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同时,组织民间团体人员的法规与业务培训,对那些招摇撞骗、沽名钓誉者予以法律与行政处罚,使其凝聚更多的民间爱心。

  他山之石



  广东省2009年末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简化了登记程序,取消筹备成立阶段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程序,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无须找主管单位或者部门挂靠,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2011年11月,广东省政府推出新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社会组织将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简称NPI)成立,这个被称为“公益组织孵化器”的组织,采用“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兴办、民间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受益”的模式,将处于艰难困境之中的各种民间公益团体“孵化而出”。实力弱小的民间公益组织,在“孵化器”里可以获得免费的场地、设备,对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最重要的是,NPI将会协助被孵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促进其注册成为具有正式法律地位的民间组织。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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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8: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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