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智力残疾的检查只能测量某一时期智力的某种表现,而不能预测人的智力发展。 2. 测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经与主试者的一致性检验,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保证智力测验的科学性。 3. 注意测验资料的保密性,测验结果只供有关人员和部门参考。 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 1. 视诊检查 (1) 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 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 下肢长度检查 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 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 需在 x 光片上测定。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 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 ( 向知情人交谈 ) 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请您根据他 ( 她 ) 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 1、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 ( 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 ) ,梳装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 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 分——确有功能缺陷。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 分——严重功能缺陷。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2、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 ( 她 ) 最起码应该做的事。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务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0 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 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或每天在家中呆坐至少两小时。做什么事都很被动。 2 分——严重功能缺陷。几乎不参与家庭活动,不料理家务。 3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本条评定病人在近一个月内,对待配偶、父母、子女或同住亲属有无亲密感情与责任心,能否与他 ( 她 ) 们相互交往、交换意见,情感上或生活上的关心与支持。是否关心孩子的抚养教育、关心家庭成员的进步与前途,关心家庭今后的发展与安排。对未婚病人还应该了解他 ( 她 ) 择偶的态度。 0 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 分——确有功能缺陷。夫妻间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很少交流与关心,对子女缺乏关怀。对家庭安排缺乏关心。 2 分——严重功能缺陷。与家人经常争吵或在家不理任何人。对孩子完全不管。对家庭的将来一点也不考虑。未婚者对择偶态度不可理解。 4 、职业劳动能力 本条评定近一个月病人病前掌握的职业技能 ( 指在职人员 ) 学习能力 ( 指学生 ) 或家务劳动 ( 指病前无职业,已休学待业或离退休者 ) 水平有否下降。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下班,按照到校学习,家务劳动能否因精神病已受到影响。 0 分——无异常,或只有些小问题。 1 分——确有功能缺陷。不能按时上下班。职业工作已降低档次,学习成绩或家务劳动水平下降。也包括因精神病待业、病休及休学、病人已可恢复工作或学习,尚待安排者。 2 分——严重功能缺陷。因精神病症状明显而不能工作与学习,不能料理家务。 5、社交活动能力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与人们交往与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包括:对同事、同学、亲友、邻居以及与生活工作等需要接触但不一定熟悉的人 ( 如汽车售票员、商店售货员…… ) 的接触与交往情况。主动走亲访友情况,主动逛商店、购物,去娱乐场所活动等情况。 0 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 分——不主动接触他人,不主动外出活动,但经过反复劝说与鼓励尚能接触与参与。 2 分——严重地社会性退缩,终日独处,拒不与人交往,拒绝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劝说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