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一盏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722|回复: 0

百官街道残联2010年度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1 07: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文件


百办〔2010〕24号


关于印发百官街道残联2010年度残疾人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及市委〔2009〕5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共享小康生活,进一步发挥各级残协组织的作用,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深化创建,狠抓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小康工程为落脚点,以康复服务为重点,以劳动就业为难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村入户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难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年度残疾人工作。
二、主要工作
根据市委〔2009〕5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0年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在创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开好一次村(居)社区干部、各站所负责人、全体残协成员、康复员、专职委员、联络员动员大会,大造声势,同时签订一份残疾人工作责任书,使残疾人工作有人抓、残疾人的事有人做。
(二)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出台了《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计划在3月份搞一次《残保条例》辅导,并在5月份进行一次《残保条例》宣传周活动,会同人大搞一次《残保法》、《残保条例》执法检查。
(三)搞一次残疾人大普查,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各种信息、建立档案、筛选康复服务对象,落实康复人员,使康复工作更有针对性。
(四)进一步抓好康复工作,从三个提高入手,使康复服务有新的提高。
1、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主要是培训康复医生,根据市残联安排,派人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想方设法提高康复服务人员的康复知识和业务能力,着力研究工作的主动性、康复的针对性、服务的实效性。
2、提高服务质量。质量与效果是康复工作的核心,康复服务人员对残疾人要进一步倾注感情,把他(她)们作为自己的兄弟姐妹,在服务的质量与效果上下功夫,在个性化服务与人性化管理上做文章,真正做到对残疾人按需康复、对症下药,不断改进康复服务的手段和方法。康复指导站要抓好辖区内残疾人七项基础性康复,从效果出发,讲究质量,比较实在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
3、提高康复意识。一是要用生动的语言向残疾人灌输和教育康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与残疾人及其亲属多交谈、多沟通、多探讨有效的康复方法。三是要培育典型、运用典型,现身说法,使残疾人对康复服务后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树立自我康复意识,把过去损失夺回来。
(五)根据上级残联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残协“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主要抓好五项“小康”工程。。
1、人才推介“就业”工程。主要是把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有技术力量的人员推荐给有关企事业单位,使他们有事做、有钱赚,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2、扶贫结对“助残”工程。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与贫困残疾人结成对子(包括村(居)、社区主要领导),经常看望慰问残疾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对被市列入低收入的残疾人家庭实行重点帮扶。街道机关干部、村(居)、社区主要干部要与残疾人结成对子。
3、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凡具有上虞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子女抚养,生活确有困难,符合办低保的家庭、人员都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4、康复需求“供给”工程。根据残疾程度和康复指导医生的建议,给残疾人进行心理疏导、生理指导,并给残疾人配好轮椅、拐杖、盲杖、助听器、护理床、安装假肢,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的,要尽量满足。及时开展康复训练,对白内障患者、听力残疾人要根据市残联的安排,及时进行检查治疗。解决他们看不见、听不到的难题。
5、重度残疾“托养”工程。
根据重度残疾人的残疾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庭状况及街道的托养条件,采取三种办法进行托(安)养。
(1)集中托养。对象是日常饮食起居需专人护理,家庭护理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
(2)日间照料。对象是夜间家庭可以照料,而日间需要机构照料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是精神或智力残疾人。
(3)居家安养。对象是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宜在家庭安养的重度残疾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事业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发挥残协组织作用,统一残协成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做到残疾人工作组织上到位、思想上重视、经济上资助、生活上关心。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全国助残日”、“盲人节”、“爱耳日”等重要节日,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及优秀残疾人事迹,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
3、加大力度,抓好康复服务。把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完善优惠措施,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难题,使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残疾人遇到困难有人帮,遇到急事有人管,遇到病痛有人医,全面做好残疾人工作。
附:工作计划表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0年2月25日




主题词:残联  实施意见  通知

抄报:市府办、市残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改造办、潘立峰副市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亮一盏灯 ( 浙ICP备12018515号-1 )

GMT+8, 2024-11-23 22:04 , Processed in 0.07021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