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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殡葬惠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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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06: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出台殡葬惠民新举措
10月1日起,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2012-09-29
  ■ 见习记者 陈黎超 记者 高放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将实行免费。所需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今后将由政府“埋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上虞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免费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本市死亡并火化的本市全日制学校学习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虞部队现役军人、与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发现并在上虞市殡仪馆火化的无名、无主尸体。
  据了解,基本殡葬免费项目共计7项,具体包括:工作时间(上午7:00—下午16:00,下同)本市及绍兴滨海新城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小型告别礼厅;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殓尸袋;骨灰袋;普通骨灰盒;对遗体存放(普通冷藏,不包括水晶棺)、骨灰寄存两项服务,按实际需要给予减免3天遗体冷藏费和一年的骨灰寄存费。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殡仪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这些项目将直接予以扣除,涵盖殡葬基本服务。当然,对于使用高档拣灰炉火化的,超出普通炉火化费标准的由丧户自行补足;非工作时间接运遗体并火化的,预约服务费费用由丧户自行负责;外地接运遗体的,费用由丧户自行负责;选择高档骨灰盒的,差价由丧户自行补足;遗体存放三天以上、骨灰存放一年以上的费用由丧户自行负担;使用殡仪馆车辆运送骨灰的,仍按《虞发改价(2010)46号》的要求,执行150元最高限额,其差价由市财政补足。此外,选择性的殡葬服务项目,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申报程序可查询市民政局有关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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