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几个问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关于投资驱动力的问题
过去人们常说,拉动经济的主要是“三驾马车”:投资、出口、消费。改革开放以来前20多年,我们主要发挥了投资与出口这两匹“马”的作用。后来环境与条件变了,我们适时地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重视发挥消费这匹“马”的作用,即扩大内需。那么,我们今天提出扩大有效投资的问题,是不是与这个方针不一致了呢? 其实两者是不矛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两者还是密切关联的。突出消费的动力,并不等于轻视甚至忽视投资的动力,就像“内需拉动”并不等于不要世界市场一样。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 其一,国际经验表明,从中等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迈进,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从全面小康向现代化迈进的阶段,投资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查了美国、日本、韩国的资料,这些国家在处于我们今天这个发展水平和阶段的时候,投资增速都在10%以上。倒是掉到“中等收入陷阱”里面的一些国家,特别是拉美的一些国家,在人均GDP水平约3000美元后,就出现了投资锐减的问题,经济发展失去了动力。从我们自己的实践来看,改革开放后的30年,浙江的投资增速年均在20%以上,只有这样的投资规模,才赢来了年均10%以上的GDP高速增长。近几年,我们的投资规模下来了一些,相应地,发展速度也下来了一些。这里面当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有些未必是负面的,比如有的时候速度适当放慢一点是有好处的,但它至少说明了投资与增长的正相关关系。 其二,消费的驱动,最后也是要通过投资来实现的。所谓的启动内需,就是指通过市场的振兴来拉动企业的生产,内需旺了,企业产品有销路了,甚至供不应求了,企业肯定要扩大再生产,那就必须有新的投资。这里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是消费与投资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对立的;二是消费对投资具有引导作用。
关于对“有效投资”的
再认识 有效投资,顾名思义就是指有效益的投资。但我们今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这个简单论述的层面上,我们还得再深入地问一句:我们指的是什么效益。 过去我们一般认为:产出大于投入,那就是有效益。这句话从理论上讲是对的,但在实践中还是有问题的,因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企业家只要把钱往银行一存就行了,因为利息+本金肯定大于本金。所以说,这个定律从抽象上来说是正确的,但从具体的角度来说,还是有一些限制性因素的,比如要考虑利率的高低,要考虑物价上涨的指数。 那么,即使把所有的成本都除去了,还是有收益,或者还有不菲的收益,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称之为“有效投资”了呢?如果说过去我们的确是这样认识的话,后来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我们开始比较注意这种收益的“外部性”了。那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收益再高,我们也不准它投资,不让它办;已经办的,要么改进,要么关门。还有高物耗、高成本的,也要把它管得严一点。我们在计算收益时,不能只用产出做分子、投入做分母,两者一除,就得出结论。那不是科学发展观。我们还要用物耗来作分母。一家企业创造了100万元的GDP,但占用了比别人多得多的能源、原材料等,或者占用了更多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那从全社会的层面来看,就很难说是高效益的,这个GDP是高成本的,是不可持续的。这个理念,是这些年在强调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逐步明确并形成共识的。 时代发展到了今天,应该说我们的认识又深了一步。因为现在我们面临的情况是前所未有的,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其中包含了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们企业的档次低,生产的多是一些低档产品,效益极低;二是从产业结构上来看,我们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赚的只是一些加工费,制造业里的企业家和工人干得很苦,但大钱都给搞研发的或者掌握营销渠道的人赚了。如果现在还是投资这些低端产业和产品,还是搞一些低附加值的东西,尽管也有产出,但我们已经不太认可它属于有效投资了。我们比较看重的,是它的科技含量和创意,看它处于产业链的高端还是低端,看它对优化产业结构有没有作用。当然,保持一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有必要的,但要看它的产品的市场需求,看它对吸引就业的作用等。而且从整体上看,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有个转型升级的问题,有个提高附加值的问题。就全省的产业布局而言,今后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所占的比重,应该是越来越低的。
关于投资主体的问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为了应对危机,中央政府推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直接充当了投资主体的角色。这在当时是不得已而为之,虽然经济学界对此有争议,但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而紧急,一时也没有其它更合适的应对之策,且加大政府对经济的投入力度也是当时各国应对危机的通行做法。同时,这4万亿中,相当一部分投资也是进入了基础设施项目,比如高铁等,这也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无非是“适度超前”了。但经济学界有一点是比较一致的,就是当危机缓和后,政府不能再扮演投资主体的角色,要尽量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
政府的投资,既有防止经济滑坡的效应,同时也存在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前者是显性的,大家看得比较清楚;而后者往往是隐性的,不容易看清楚,所以容易被忽略。这种挤出效应,有两个观察的视角。一是从项目上来看,比如政府投资搞一条公路了,民资就进不来了;二是从贷款上来看,政府投资的项目,银行比较放心,所以敢于放贷,而贷款指标就这么一些,政府项目拿走了,中小企业就拿不到了。另外,政府投入会拉动社会投资,当全社会投资剧烈膨胀时,就会影响到货币的发行量,容易为通胀埋下隐患。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 对这个问题,现在中央政府看得比较清楚,但一些地方政府却未必有明确的认识。不少地方政府还是有投资冲动的,这既源自前30年投资推动经济发展所尝到的甜头,也源于地方政府对GDP和税收的追求。不过现在的情况有些变化了。一个变化是政府职能的定位。政府意识到自己的职责除了发展经济,还有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等责任。这样一来,政府的资源就要重新进行科学分配了,政府要承担教育、医保、社保、文化事业发展等责任。但政府就这么点收入,一大半要用于“吃饭”和民生保障,就不得不重新定位自己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第二个变化是,中央政府实施房地产调控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大为减少,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把大把的钱往开发区里砸。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地方政府投资虽然仍有冲动,但由于环境与条件的变化,已经很难再成为投资的主体了。所以,今后投资的主体,只能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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