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
买感冒药要登记个人信息
浙江日报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俞涛 华敏
本报杭州8月28日讯 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并且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通知自今年9月10日起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强,不法分子在难以获得制作冰毒原料麻黄素的情况下,便通过扫街式购买等方式,非法大量获取白加黑等感冒药,用来炼制冰毒。 通知明确,全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企业,须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生产计划,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并按照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且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要向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季度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销售流向和库存情况,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这类药品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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