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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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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2: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区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来源:市民政局

  医疗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绍兴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医疗费证明(或当年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有关情况证明及病史资料;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小组收到申请后,须在2天内评议完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须在2天内调查、核实完毕,提出初步的救助意见,并报市(区)民政局审核;市(区)民政局须在2天内复查、审核完毕,并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转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其余对象转市医保管理中心审核;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市医保管理中心须在10天内完成对医疗救助对象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情况的审查,核定参保对象的医疗救助金额,并返回市(区)民政局审批;市(区)民政局通过乡镇(街道)委托村(居)委会第二次公示3天,无异议的,须在2天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下拨医疗救助资金,乡镇(街道)须在2天内通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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