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钱江晚报 通讯员 郭荣 叶红 张兴刚 驻绍兴记者 苗丽娜) 从今年5月起,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出台一条新政策,那些因家庭、社会或自身等原因陷入困境、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政府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最高每月可达910元。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开始,绍兴市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等三个主城区都将建立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个地区将根据各自的财政情况,给予每个符合标准的孩子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孤儿、无人抚养儿童、重残重病儿童
在此次政策保障之列
记者了解到,当地民政局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是对四大类儿童重点进行保障。
绍兴市民政局的王建英介绍:“第一类主要是福利院的孤儿,社会上一些散居的孤儿,也归类于孤儿这一块;第二类是事实无人抚养的小孩,以前我们叫事实孤儿,现在我们统一调整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均存在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或长期患重病这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没有切实的能力来承担抚养义务的;第三类是小孩本身有一些重度的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儿童,包括精神残疾或肢体上的残疾;第四类孩子是身患有五大类重大疾病的,比如先天性心脏病、肿瘤等,我们也是进行保障的。”
“重症孩子救助政策我们还在研究中。其他的儿童,像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弟这类,我们的妇联、团委也会给予一些社会关爱。”王建英说。
举个例子。家住绍兴柯桥齐贤镇曙光村的明明(化名)今年10岁,自幼丧父。母亲听力重度残疾,在企业做临时工,生活较为困难。新政策发布后,村干部第一时间通知明明母亲,并以明明的名义向镇政府和区民政局提交了补助申请。就在前两天,明明的申请通过了。这意味着,从本月起到明明18周岁成年为止,政府将每月为孩子发放生活费。
柯桥区每月最高补助910元
主要由地方财政支出
王建英介绍,实际上,针对困难儿童,绍兴民政部门此前一直在组织一些社会救助。“比如对于孤儿的救助,我们早就有了,就是放在福利机构里统一抚养。”王建英说,对于那些父母双亡、寄养在亲属家里的社会散居孤儿,这次也加入到了福利补助范围,“这次的补助范围,还包括重病、重残儿童,今后范围还将扩大,这也是近年来绍兴民生事业的进一步举措。”
按照柯桥区民政局的相关政策细则,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现行标准发放救助金,即每人每月910元。重残儿童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类执行,即已列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就学困难的家庭,按910元的70%标准也就是637元发放;未列入困难户的家庭按照标准的30%发放,也就是273元发放。
那么,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王建英说,主要由各地财政自行承担。
绍兴全市有近千名儿童将得到救助
下一步还将完善医保制度
“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的救助,是绍兴市各个县市区都在做的。目前,此政策已在越城、上虞、柯桥三个主区基本上是统一的,绍兴其他县市可以根据自己当地实际情况对保障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王建英说,下一步,我们还会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进行完善。
记者了解到,为让这些孩子的生活真正得到妥善安排,柯桥区将按照动态管理的方法,实行一人一档,每半年对救助对象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还在各村(居)设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员,具体负责落实贯彻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
柯桥区民政部门有关人员表示,首批困境儿童的首次基本生活费将很快发放,各地如果有符合政策的对象,可以尽快联系户口所在地村(居)。
绍兴市民政局统计,全市目前将得到救助的困境孩子大概有近千名,柯桥区首批困境孩子的补助金马上将发放到孩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