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长塘人文历史资源和独特的自然风光,进一步提升长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决定举办长塘镇“状元故里、精致竹乡 ”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以“状元故里、精致竹乡”为主题,拍摄内容为长塘镇域范围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历史遗迹及美丽乡村建设等。 二、参赛对象:上虞区内外的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细则:1, 作品必须在长塘镇辖区内拍摄的, 风格不限并注重真实性, 电脑后期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和反差的调整, 但不得改变其原始影像或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10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档JPEG格式, 数据不得小于3M。 3、参赛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是原创人, 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 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 肖像权, 名誉权等行为均由其自负法津责任。 4主办方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作宣传(包括展览), 媒体报道, 画册印刷和学术交流等, 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5、参赛作品不用装裱, 单幅, 组照(六幅内) 一律七寸,并附注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及拍摄时间,地点等。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600元;佳作奖33名:奖金200元。 获奖作品同时发给获奖证书。 五、作品征稿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止。 六、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请寄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邮编(312352)并注明“状元故里、精致竹乡”摄影大赛字样,收件人:黎桂囡,联系电话:0575---82597055;或寄送到上虞区文化馆,收件人:黄加良处,联系电话:13758525880,邮箱地址:281187044@qq.com. 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绍兴市上虞区摄影艺术学会 承办单位:上虞区长塘镇文化站 2015年3月26日 长塘镇“状元故里、精致竹乡” 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