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志愿者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志愿者服务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大部分志愿者活动多为官方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行动快,见效快。但由于多数志愿者活动为官方包办,依靠行政手段推进,依赖行政资源“供氧”,其结果要么虎头蛇尾,名存实亡,开展活动缺乏自觉性,如“挤牙膏”,流于应付;要么继续消耗行政资源,靠“领导重视”艰难维系。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上出现偏差所致,归纳起来有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一:对志愿者组织定性不准,将志愿者活动弄成了官方包办。志愿者组织的性质应是社会团体,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方向应是借助志愿者服务活动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满足一些社会需求,其整合利用的对象是源源不断的社会力量,而不是长期挤占消耗有限的行政资源。开展志愿者活动依赖的根本力量,应该是凝聚有共同志愿的有心人,从而自觉地开展活动。志愿者组织的成员具有自愿性,其活动具有自觉性;其组织必须保持很大程度的社会团体属性,也就是它可以由官方催生,但姓“社”,不姓“官”。官方在此处应扮演“导而不包”的角色,引导、帮助建立志愿者活动平台,但不能包办活动,更不能拿“制”愿者充当志愿者。
误区二:对志愿者工作着力点不对,将志愿者工作等同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者工作的着力点应当是组织建设。一个有生命力的志愿者团体应当维持小比例的相对固定的长期志愿者为内核,来带动和吸纳大部分的相对不固定的临时志愿者开展活动,而占有较大比例的这部分临时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空余时间决定是否参与某一次活动。这种开放的模式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各界有爱心的人员到团队中来。因此,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应该是“内紧外松、松而不散”的形式。这就决定了官方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着力点,应是引导社会建立有生命力的志愿者社团组织,而不是铺排一系列的服务活动。官方在此处应扮演监管和规范的角色,使之健康发展。应将机关事业单位承办志愿者团队,转变为官方引导成立社会志愿者团队,引导和激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自愿参加服务活动。
误区三:对志愿者团队发展观不正,将志愿者队伍盲目扩张揠苗助长。志愿者组织的运行和规模,很大程度受到社会需求和社会风尚的影响,每个团队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其质量永远比数量重要。一个好的志愿者团队应该设计一种能够持续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的一种规则或模式,感召有心人,不断加入,逐渐壮大,生生不息。凡用行政手段向机关事业单位摊派,规定数量和规模强力推进的方式所形成的志愿者团队,看似声势浩大,却如无源之水,无根之草,初期有效,难于持久。官方在此处除扮演催生和监管的角色外,还必须扮演宣传和鼓励的角色,针对志愿者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形成一种社会激励机制,将志愿者团队植根于社会民众的土壤中茁壮成长。(重庆市永川区卫生系统团工委 金会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