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五”计划发展目标
1953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宣告:我国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我国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是全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大步骤。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为完成省、地下达的计划指标,1954年,上虞成立计划委员会,以计划指导生产,调控经济运行。为保证工农业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特别是确保粮食稳定高产,在1956年5月底召开的中共上虞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县委提出了1956年至1957年的发展目标。 粮食作物方面,水稻单位面积产量1956年比1955年增长17.5%,1957年比1956年增长9.5%;大豆1956年比1955年增长5.9%,1957年比1956年增长11.9%;杂粮1956年比1955年增长17%,1957年比1956年增长9.5%。 经济作物方面,棉花1956年比1955年增长26.7%,1957年比1956年增长10%;络麻1956年比1955年增长20%,1957年比1956年增长15%;蚕桑,1956年扩大桑园面积3500亩,桑叶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到206.5公斤,蚕种扩大为2000张,每张产量30公斤,总产量1200担,比1955年增长31.7%,1957年扩大桑园到4万亩,蚕种2500张,每张产量32.5公斤,总产量1625担,比1956年增长35.4%。特产作物,茶叶1956年比1955年增加产量99%,1957年比1956年增加产量21.9%;水果1956年增加种植面积5000亩,达到1万亩,1957年扩大到2万亩,同时鼓励发展蔬果生产,以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 油料作物方面,油菜籽1956年单位面积产量比1955年增长139%,1957年比1956年增长47%;油茶,1956年增加5984亩,达到8000亩。畜牧业,其中猪1956年比1955年增长129%,牛增长14.6%,家畜1956年平均每户13只,1957年达到18只。渔业,要求积极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品生产,1956年比1955年增长25%,1957年比1956年增长60%以上。 为加快工业和手工业建设,县委提出,要进一步组织地方工业,为农村经济服务;要组织广大工人开展劳动竞赛,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品和伤亡事故,保证上缴利润,支援国家建设。县委还决定在1956年至1957年集中精力进行电力、榨油、碾米、印刷等行业的新建与扩建工作。同时处理好手工业合作后的遗留问题,以生产为中心,进行经常性的整顿、巩固、提高。 县委还提出要加快完成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在基本完成改造的基础上,开展经济改组和人员思想改造工作,为全面过渡作准备,并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约400户棉布业、盐、南北货、猪肉、文具、书籍、百货、国药、新药、代理商等行业过渡为社会主义商业;1957年过渡户数要达到总户数的70%左右。同时,要求调整商业网,1956年做到农民在5华里左右能买到固定日用品和出卖土产、废品,做到大村有店,小村有摊;1957年达到乡乡有供销站,社社有商店。 随着“一五”计划指标的下达和发展目标的制订,县委注重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领导全县人民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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