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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府的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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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9 18: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贾府的家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李斯特 


笔者曾遇见一位参演87版《红楼梦》电视剧的演员,听其追忆剧组当年一起生活,一起阅读、上课学习《红楼梦》的盛况,悠然神往。但当听到授课组有老师对《红楼梦》作政治解读,年轻演员们不感冒时,我有不同看法。柯岚老师写红楼中的宗族治理,就可视为政治解读的力作。珠玉在前,本文尝试从不同的侧重点发掘贾府家政的政法意蕴。


大有大的用处


尽管规模大了难免良莠不齐,“东府里只有两个石头狮子干净”,但是大有大的用处,偌大的贾府能够发挥合作互助的宗族职能。贾家的义学,“原系始祖所立,恐族中子弟有贫穷不能请师者,即入此中肄业。凡族中有官爵之人,皆供给银两,按俸之多寡帮助,为学中之费”,秦钟、贾瑞、金荣等人由此得与宝玉、薛蟠一起上学。贾瑞的丧事,贾赦、贾政、贾珍各赠银二十两,在他们的带头下,其他族人都有表示。刘姥姥来打秋风,上至贾母下至丫鬟,都宽柔待之,不使她空手而归。这与《义田记》中范文正公的所为如出一辙——他平生好施与,贵显的时候,购置田地,号曰“义田”,用于接济族人,并选出族中年长而贤德者来主事,“以其所入,给其所聚”,使“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


这样的“家”哪里是今天的“家”!如费孝通所言,分明是一个事业组织。传统中国社会形成了人口高度密集的农耕村落。受生产力所限,剩余财富少,遇上天灾人祸、红白喜事等大事,单门独户的核心家庭不足以应付,容易出现一夜赤贫的现象,不利于稳定。同时,村落的集体大事也需要大家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基于血缘关系的互助合作组织应运而生了。贾府虽是大族,也不脱这样的底色。而随着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人流动起来了,教育、就业、住房、金融、医疗、食品安全,统由国家管起来了,家的功能自然就缩减。即使在今天,在较贫困地区,家中有红白喜事或有人重病就医,亲属们会根据关系的远近、来往的亲疏送赠货币或实物,这都得一笔笔记下来,日后要还的。这时,家又恢复它旧时的面目了——规避小家庭无法应对的风险的大型组织。


大有大的规矩


苏力指出,儒家的“齐家”可类比于传统农耕中国的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因此是政治学、法学上实打实的宪制问题。像贾府这样的大族,即使萧疏了,上上下下起码好几百口人,重大事项必须依法而治。比如,依照贾府的规矩,儿子都要怕老子、弟弟都要怕哥哥、妻子都要怕丈夫。即使贾府再乱,没见谁敢明着违逆的。又如,在男女之防的命门上,谁都不能大意。当春意香袋一抛出来,强势如凤姐也立马更了颜色,“又急又愧,登时紫涨了面皮”,接踵而至就是严厉的抄检大观园。这正是家政中最重要的两点:一是“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为妇纲”,确保长幼尊卑,降低家的组织成本;二是“男女有别”,防止生物性、社会性、政治性乱伦,维持家的绵延。


与父父子子、兄兄弟弟相适应,贾府有一个基本制度,就是嫡长子继承制,以长房为尊。宁府为长,贾珍是长孙,父亲贾敬不管事,他成了贾家的族长,做叔叔的贾政就不好去管他。嫡长子继承制简单明了,执行成本低,被大家族更为广泛和严格地适用,因而避免了家产被均分而导致家族羸弱,这正好与推恩令的效用相反。但荣国府越出常规,长子贾赦继承了官爵,次子贾政额外蒙圣恩赐官,并掌管了主要的家产。贾赦不满,做弟弟的贾政又无法有力地约束哥哥,因此其内部矛盾迟迟无法解决,这恰恰说明嫡长子继承制的意义。而长房要在家政中承担更多的接济、组织族人的义务,正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


费孝通曾说:“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从贾府的家政看,它实现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秩序,它有原则、有基本制度、有具体规范,原则、制度、规范的背后是庞大的家族,家族的背后还有国家,如何就不是法治呢?或许有人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看,把它定义为“礼治”。但笔者认为,尽管与现代法治相区别,礼治与法治却并不是互斥的,或者说传统中国社会始终遵循着一种宗法(礼法)模式的法治。以至于有人提出,法治要以个体权利为本位。宗法(礼法)之治,实际上是通过维护家的秩序来保障个体成员的生存和发展,与权利本位并不矛盾。


有规矩就有变通


前面说到,荣府在继承上出了岔子,由次子贾政掌管主要家产。这是不得已的突破常规,因为如果贾赦当家,贾府可能败落得更快。凤姐管家,则是法治的又一次变通。廉萍推测,贾珠的死可能是引发点,因王夫人、李纨大恸之余无力理事。陈大康分析,在嫡长子继承制下,因长孙贾兰的存在,王夫人和李纨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原著,王夫人和李纨均无齐家之才。而凤姐有以下优势:第一,她是王夫人的内侄女,为王夫人所信任;第二,凤姐杀伐果断,论才干手段确是比邢夫人、王夫人、李纨更合适的人选;第三,凤姐从小与宁府关系密切,与贾珍、秦可卿等十分熟悉。所以,凤姐得到贾母的信任和支持。可见,有规矩就有变通,变通是法治的代价,是法治的一部分。


当凤姐抱恙,探春代管大观园又是一次家政制度的创新尝试。由探春、李纨、宝钗组成的三驾马车很好地诠释了贾氏家政的治理资本的组合。探春饱读诗书,才干出众,具备文化资本和能力资本,但是庶出,宗法资本欠缺(她认王夫人作妈、王子腾作舅即是家政的需要);李纨才干平庸,但作为贾政家的长房,且寡妇守节,占据了宗法伦理的制高点,又比待字闺中的小姐在管理下人时更方便;宝钗与探春一样,兼具文化、能力资本,缺点是作为外戚不好插手管理,优点是作为外戚具有较少的利害关系,因此是贾、薛、王三家的最理想的交通员。


在治理的手段上,凤姐颇具法家的风范,她被戏称为“泼皮破落户儿”,是典型的酷吏,惨礉少恩,拉得下脸,下得了狠手。但她存私心、弄权术、瞒上欺下,实际上是法家力主铲除的“奸劫弑臣”。探春倒是读圣贤书,外儒内法,却要不别亲疏,一断乎法。凤姐、探春的当家,让人如此自然地联想到儒法的治国理念,不必作者刻意为之,而是由于贾府的家政实已包含了政治的内蕴。


大有大的难处


虽有礼教在上,但普通人家不会虚头巴脑,该分家时就分家。可像贾府这种名门望族,要树宗法的牌坊,就不能轻易分家。宁荣两府是分开了,但贾母在堂,贾赦、贾政两房只能“同房各爨”。即使分开,只要利益关系仍沿着宗法关系蔓延,一旦出事就很难不被波及,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抄家就是与这种利益捆绑相应的集体责任。“大”是贾府家政维持下去的资本,也是维持这种家政要付出的代价。


在《红楼梦》里,引发贾府财政危机的大事件是元春省亲;现实中,康熙六下江南,曹家四次接驾,亏空了家底。皇帝要花钱,又不能唱黑脸,就得吃贾府这样的大户,让他们“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所以,贾府家政的收入又是国家财政汲取的对象(抄家是最暴烈的汲取手段)。作为回报,皇帝或赐官爵,或对其不法行为网开一面。一面要完成皇权的财政摊派,一面是特权助长无穷的物欲,这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刀口舔蜜、火中取栗。


但皇权又不会听任大户的发展。从贾府可知,儿孙继承的多只是虚衔,实职不能继承,得从科举考取。这极大地限制了大户的世袭。由军功起家、成功转型诗书旧族的贾府最重“义学”,就由此来;贾家与书香门第的林、李两家联姻,也与此有关。秦可卿临终托梦凤姐,特别指出,在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将家塾设于此,万一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然而现实中,仓禀过实,既易不知廉耻,亦难发愤图强。所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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