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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与适用:明初儒者的文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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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9: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道与适用:明初儒者的文学观念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杨万里 


受元代理学“流而为文”之影响,明初诸儒也喜好游艺与谈文,尤以刘基、宋濂、方孝孺等人最具代表性。由于处在易代之际,他们以文明道、立政的诉求比较强烈。其策略是揭明文之大用,树立理想之文的典范,为学文之士指出向上一路。他们对文学功用的标榜又是从阐发文之大义开始的,在继承理学文艺思想的基础上,又吸收刘勰等专业文论家的看法,形成了包含多重序列的大文观念。这不仅深刻影响了明初的文学思潮,对我们当下充分认识中国文学的传统特征也是一种有益的镜鉴。


文岂易言哉


为了以文行道经世,明初诸儒率先要做的就是为文正名。他们不仅提出条理明粲者即为文的主张,而且构架出天文、地文、万物之文和人文的宏大体系,彰显了文之大用。


《说文解字》曰:“文,错画也,象交文。”精通字学的明初诸儒论文也多沿其本义。宋濂《讷斋集序》云:“凡天地间,青与赤谓之文,以其两色相交,彪炳蔚耀,秩然而可睹也,故事之有伦有脊,错综而成章者,皆名之以文。”理学人士论文似乎更注重由交错引申出的条理之义,因为由此可推及天理秩序和道德伦理。与著于典册之文相比,理学家更喜欢揭橥无形之文的存在意义,如朱熹《读唐志》认为,圣贤之心即为道心,无论载诸文字还是见诸行事,“无所适而非文也”。这对明初诸儒有深刻影响,曹端在解释周敦颐“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一句时,即引述了朱熹的这段话。薛瑄《读书录》中也多次言明了无处不在之文:“推之天地之间,凡有条理明粲者,无往而非文,又岂特见于文辞言语者然后谓之文哉!”道通万物,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道,则无往而非文。


那么,粲然条理之文具体有哪些类型呢?对此,宋濂等人每每发出“文岂易言哉”的感慨。他们习惯将宇宙分为“天、地、人、物”四端,有时也简化为“天、地、人”三才,其所谓文亦往往与此对应。宋濂在《华川书舍记》中列出了天文、地文和人文三种类型:“日月照耀,风霆流行,云霞卷舒,变化不常者,天之文也;山岳列峙,江河流布,草木发越,神妙莫测者,地之文也。群圣人与天地参,以天地之文发为人文。”实则万物之文亦蕴含于天地之文中,薛瑄说:“日月星辰之照耀,太虚云物之斑布,草木之花叶纹缕,鸟兽之羽毛彩色,金玉珠玑之精粹,此又万物之文也。”(《读书录》卷六)他不仅在天地之文中析出了万物之文,还从人文中分出了“人伦日用之文”和“万事之文”,与布于典册之文共同构成了人文的三大体系。


宋濂还曾专门撰写《文原》一文揭明其所谓文之大义,他将人文溯源于伏羲仰观俯察而成的卦爻,并认为从生活器物到礼乐刑政、师旅征伐等事,皆取象天地之文而成,具体可分为“邦之文”“庙之文”“官之文”“乐之文”“礼之文”“兵之文”“政之文”“刑之文”等(《讷斋集序》),后来为广大教化而有了辞翰记载之文。


针对子游、子夏以文学名世的说法,宋濂等人多次予以辨析。《文原》上篇说:“昔者游、夏以文学名,谓观其会通而酌其损益之宜而已,非专指乎辞翰之文也。”认为子游、子夏之文主要就其精通典章、周旋中礼而言。方孝孺也以“明乎圣人之道,通礼乐宪章之奥”(《与郑叔度八首》其三)来解释子游、子夏之文。曹端在述解《通书·文辞》时,即援引《二程遗书》之语:“孔门游、夏称文学,亦何尝秉笔为词章也。且如‘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岂词章之文也?”他们反复为子游、子夏之文正名,为的是断绝学文之士欲依托圣贤人物将辞翰之文合理化的意图,从而倡导经天纬地之文。


于是在《文原》上篇结尾处,宋濂振臂高呼:“呜呼!吾之所谓文者,天生之,地载之,圣人宣之,本建则其末治,体著则其用彰,斯所谓乘阴阳之大化,正三纲而齐六纪者也,亘宇宙之始终,类万物而周八极者也。”可见文之义大,文之用亦大。


六经何以谓之“至文”


宋濂《灵隐大师复公文集叙》提出,洛阳花为“植物中之至文者”,岐阳凤为“动物中之至文者”,而圣人之文则是人文中的至文,其特点是:“斡天地之心,宰阳阴之权,掇五行之精,无巨弗涵,无微弗摄,雷霆有时而藏,而其文弗息也;风云有时而收,而其文弗停也;日月有时而蚀,而其文弗晦也;山崖有时而崩,而其文弗变也。”圣人之文载于典册即为六经,之所以被奉为理想的至文,主要有以下原因。


其一,作为圣学元典,六经具有载道明理之功。如刘基推崇“立言以明道”,并说:“圣人作经以明道,非逞其文辞之美也,非所以夸耀于后世也。”(《送高生序》)圣人之文之所以是至文,还与其从道中流出、未尝有意为文的生成方式有关。宋濂认为,圣贤之志不在文,却因道之所充而不得不外发为六经之文。既然无一强言之辞,那么无故加片辞则为多,随意减一言则为略,此是至文的表达境界。如此,与其说是圣贤之文,不如说是圣贤之道:“圣贤之道充乎中,著乎外,形乎言,不求其成文而文生焉者也,不求其成文而文生焉者,文之至也。”(《文说》)方孝孺论文亦提倡“文与道相表里,不可勉而为”(《与舒君书》),又谓圣人之言“上足以发天地之心,次足以道性命之源,陈治乱之理,而可法于天下后世”(《与郭士渊论文书》)。薛瑄《读书》二录中也多有类似主张:“圣人之言,皆自天理中流出,所以为‘载道之文’。”“圣贤之文,自道中流出,如江河之有源,而条理贯通。”这些均脱胎于朱熹的文道观。


其二,正因有至道存焉,故衍生出了六经的立政经世之用。宋濂在《徐教授文集序》中盛赞六经之文,认为圣贤会通天地之道,将其显于六经,道之大用即转移到六经中来,因而本诸经可建成施政治民的大中之道,实现化成天下之功。他甚至认为,圣人著述初衷就是记载其“平昔不及设施者”,其《讷斋集序》如此解读各部经典:“阴阳变易之义则系于《易》,治忽几微之由则定于《书》,成教厚伦之道则删于《诗》,尊王贱霸之略则修于《春秋》,辨叙名分、悦和神人之方则见于《礼》《乐》。岂徒示夫空言为哉?”圣人之文本于忧世之志,贵在彰明政教之用,故又可称为古之“治具”:“古人之所谓文者,治具也,经籍之所载者,载此而已,非若后世侈靡之文也。”何谓治具?方孝孺《杂诫》云:“古之治具五:政也,教也,礼也,乐也,刑罚也。”将经籍所载之文视为治具,或“钦天勤民,明物察伦之具”(宋濂《曾助教文集序》),均体现了儒士以文经世的崇高意识,与“抽媲青白,组织华巧”的侈靡之文有云泥之别。


其三,六经各备文之众法,可谓后世文学之渊薮。古人论文皆有强烈的宗经意识,明初诸儒亦是如此。一者,圣人之文包蕴万有,可以垂范后世。宋濂《白云稿序》赞六经之包容性说:“夫经之所包,广大如斯,世之学文者其可不尊之以为法乎?”方孝孺《与郭士渊论文书》则谓圣人之言“垂之愈久而无弊,是故谓之经。立言者必如经而后可”。二者,后世文体与为文之法皆从六经中来。宋濂《白云稿序》先是转述刘勰之言:“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纪传文檄,则《春秋》为之根”,随即补充了自己的见解:“为此说者,固知文本乎经,而濂犹谓其有未尽焉。何也……错综而推,则五经各备文之众法,非可以一事而指名也。”刘勰将后世文体的源头分别对应到各部经典,而宋濂则认为诸经皆备文之众法,既巩固了六经作为文学本源的整体地位,也丰富了各部经典自身的文学内涵与价值。


明道之文与适用之文


须知唯有不世出之才,先立乎圣人之德,然后方可为天道性命立言,但此种人物毕竟凤毛麟角。那么,六经以下何种文字可学、可作呢?


宋濂59岁时所作《赠梁建中序》,主张将文分为三等。“上焉者之事”是有德者之言:“昔之圣贤,初不暇于学文。措之于身心,见之于事业,秩然而不紊,粲然而可观者,即所谓文也。”此处所谓“圣贤”,主要指圣人或极致接近圣人之人。此等文除六经外,也包括得圣人“心髓”的宋代理学诸子。宋濂在《华川书舍记》中发出“文日以多,道日以裂,世变日以下”的感慨,而要想扭转此局面,须从重建文统、树立典范做起。他认为,圣人以下,当首推周敦颐、“二程”、张载、朱熹五子之文能“完经翼传”,甚至堪与圣人之文相比肩:“观五夫子之所著,妙斡造化而弗违,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斯文也,非宋之文也,唐虞三代之文也,六经之文也。”(《始丰文稿序》)经其鼓吹,程朱一派之文从诸子中脱颖而出,升入至文行列。


第二等是贤者之文:“优柔于艺文之场,厌饫于今古之家,搴英而咀华,溯本而探源,其近道者则而效之,其害教者辟而绝之,俟心与理涵,行与心一,然后笔之于书,无非以明道为务,此中焉者之事也。”此等文主要指那些未脱圣道轨辄之文,既指韩、欧等古文家之文,也包括扬雄、王通等人之文。在有些语境中,明道之文实低于载道之文,如方孝孺《张彦辉文集序》说:“道与文俱至者,其惟圣贤乎!圣人之文著于诸经,道之所由传也。贤者之文盛于伊洛,所以明斯道也。”曹端对二者也有辨析:“盖自七篇绝笔,而载道之文不作,若汉董‘天人三策’、唐韩《原道》一篇,仅可卫道而已,谓之载道则未也。”(《通书述解》)“载道”是将天地之道昭示于文,而“明道”“卫道”则是阐释圣人文义以羽翼之。不过,要想契合圣人之心绝非易事,故合乎道者亦堪称贤人之文,其地位甚至高于史家之文。


第三等则是属于“下焉者之事”的辞翰之文。此等文徒务驰骋文句,忽道之所存。宋濂基于自己的创作经验,勉励梁建中要志于圣人之道,学为圣人之文,但现实是至文不易得,大多“沦于下焉者”,能创作明道之文已是难得。方孝孺《与郭士渊论文书》说:“然而犹足以名世者,其道虽未至,而其言文,人好其文,故传。其言虽不文而于道有明焉,人以其明道,故亦传。二者俱至者,其传无疑也。二者俱不至者,其不传亦无疑也。”据此,后世之文又可分四级:有道有文、明道无文、有文无道和无文无道,前三者俱可传,而前两者尤为可取。所以,明道之文也就是秦汉以下的“讲论”之文,亦可学、可作。


宋濂又从治教政令等角度提出“适用之文”的概念。他在《曾助教文集序》中首先宣扬三代之文“大而开物成务,小而褆身缮性”的功用,然后提出:“文之为用其亦溥博矣乎!何以见之?施之于朝廷则有诏、诰、册、祝之文……虽未造于至文之域,而不愧于适用之文矣。”针对各种文体,他提出“严体裁之正调”的原则,就是要从价值追求上将之规引到理想的适用之文中来。方孝孺《答王秀才书》也说:“凡文之为用,明道立政二端而已。道以淑斯民,政以养斯民。”这是对文之为用的总体概括,也是对后世之文的最低要求。适用之文虽在至文之下,但“上而朝廷,下而臣庶,皆资之以达务”(宋濂《欧阳文公文集序》)。以“横渠四句”拟之的话,圣人之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明道之文“为往圣继绝学”,适用之文则“为万世开太平”,三者共同构成了明儒的人生志向和文学理想。


总之,明初诸儒宣扬文之大义和大用,维护六经作为至文的权威,凸显明道之文和适用之文的地位,而将徒求悦人之文置于末端,其努力构建的人文秩序,引领了明初的文学思潮。这也启发我们:首先,中国古代圣贤之所谓文其义甚大,远非现代的纯文学范畴所能囿。其次,中国古代儒士的文学理想至为高远,可见文学之事亦可成不朽之功。最后,从六经之文到明道之文、适用之文,形成了一个层级井然的文学经典谱系,其中承载的观念文化构成了自成一体的中国之道。


(作者系山西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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