珏良先生的文章之所以有意义,让人读起来觉得有意思,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不断在进行中西诗学的比较,而不是用本质主义的方式下结论。在《中国诗论中的形式直觉》一文中,他先后列举了宋代诗人陈与义所说的“生”于“眼底”而有待“安排句法”的《春日诗》之一;济慈的那篇在星空中的崇高的诗篇“huge cloudy symbols”(巨大而朦胧的象征);陆机那“情曈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的境界;刘勰的“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的状况;蔡邕所论在书法中要“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苏东坡论文与可画竹之“胸有成竹”;陈师道谓“渊明不为诗,写其胸中之妙也”;20世纪现代音乐的传奇人物斯特拉文斯基谓音乐创作中的“the intuitive grasp of an unknown entity already possessed but not yet intelligible”(对已达到但尚不清楚的一种不知名物的直接掌握);以及他在芝加哥的教授克兰所谓的写文章要有“subsuming form”(统帅一切的形式)等,他通过中西诗歌、绘画乃至音乐的会通,提出用“形式直觉”来替代诸如“神思”“韵味”“沉郁”“顿挫”等传统文论的范畴。除了中国的诗词,他也提到19世纪英国著名批评家阿诺德分析当时英国诗作的时候,也会用到这一分析形式。“我认为把‘形式直觉’作为中国诗论的一个特点,掌握住这一点以研究中国诗论就不会发生那种通常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