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中共上虞县委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抗美援朝形势需要,在全县掀起两次参军参战热潮。
1951年2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县开展动员青壮年参军工作。各区、乡、村相继召开农民代表会、民兵会等一系列会议,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掀起第一次动员参军热潮。全县青壮年热烈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自愿报名参军的青壮年有5886名,入伍新兵共1147名。全县上下出现了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弟争着参军、独子踊跃报名参军的动人场面。1953年春,全县开展第二次动员参军工作。这次报名参军的青壮年有8599人,而上级分配上虞的征兵任务满足不了广大青壮年的愿望,只有581名被批准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在朝鲜战场上,全县有69位优秀儿女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随着抗美援朝运动的深入开展,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掀起拥军优属的新热潮。1950年春节,县委成立了拥军优属委员会。1952年1月,经县政府行政会议通过,成立县优抚工作委员会,由县长何志民任主任,委员14人。各区、乡也相应建立拥军优属委员会,在全县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这一年,向烈军属赠送的慰问品有:年糕、粽子1.45万公斤,鱼、肉552公斤,蛋5046只,以及花生、瓜子、肥皂、毛巾等物品。慰问驻军医院伤病员的物品有:猪、羊18只,鸡102只,蛋2509只。
为帮助烈军属搞好生产,全县对1958户缺少劳力的农村烈军属和伤残军人实行了代耕,代耕田有5853亩。此外,每逢农历年底,各乡村组织干部上门向烈军属慰问、拜年、送光荣匾、贴春联,对困难户送上粮食、柴草。县供销社还备好大量年货,由各区、乡优价供应烈军属。在重大节日,各乡村干部、学校师生、军属向前方亲人写慰问信,互相鼓励。群众性拥军优属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
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军民并肩战斗,终于迫使美国于1953年7月27日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结束。三年抗美援朝的胜利,保卫了新中国的安全,为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