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是浙东抗日根据地的领导和指挥中心,敌人对上虞的“清剿”“清乡”更为疯狂,斗争也更加残酷。国民党上虞县政府一方面多次召开“清乡”会议,建立“清乡委员会”“自新委员会”,组织宣抚团,强迫担任过民主乡保长和农会、民兵骨干、抗日军烈属及民主人士“自首”;一方面开动其宣传机器,在《上虞报》上大登特登所谓自首名单及悬赏缉捕奖励办法,恐吓人民。据当年《上虞报》公布,国民党政府威迫群众“自首”达2000余人,逮捕、关押上百名,枪杀十余人。谢桥镇民主镇长叶天觉、灵惠镇民主镇长杭涨兴,就在浙东党政军人员北撤的10月被国民党县政府枪杀;各种名目的榨取钱财、敲诈勒索不计其数。
面对敌人“清剿”“清乡”的严峻形势,留下坚持的中共四明特派员刘清扬提出“秘密、分散、隐蔽”的原则,强调“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少县、区特派员在革命群众掩护下,跳出围剿区,通过各种办法,将自己隐蔽下来。当时隐蔽在四明山各地的脱产人员有50余人,其中四明特派员刘清扬及陈布衣、朱之光、陈爱中等17人在余姚、上虞、嵊县、奉化四县交界的屏风山隐蔽。虞东区特派员肖东隐蔽在丰惠小南山仙姑洞、燕河岗深山密林之中,虞南区特派员王惠成隐蔽在下管卢村、凤凰山、陈溪、唐弄一带,避过敌人的“清剿”。
敌人出动了那么多兵力,在四明山区兜了一个多月,一无所获。1945年11月20日,国民党前进指挥部总指挥陈沛电告有关部队:“浙东地区已经各部清剿,已无大股匪。”命令即日起撤销“清剿”。此后,三十二集团军奉命调往外地,其指挥部亦随之于12月25日寿终正寝,敌人的大规模“清剿”告一段落。
敌人撤离后,国民党当局把遗留的“清剿”任务交给浙江保安团司令部和浙东各县自卫大队、保警队。国民党上虞县政府配合保安团进入虞北、虞南、虞东重点地区,一面召开群众大会,肆意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胡说什么:“三五支队都被赶走了,留下的散兵日子长不了”;一面继续物色反动劣绅、地痞流氓,强化保甲组织,实行联保制度。一些残渣余孽亦随之泛起,迫不及待地向国民党“表白忠心”,伺机反攻倒算。为打击这股嚣张气焰,坚持在南山斗争的朱之光等,主动出击,以“锄奸队”名义,处决了几个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反动分子,并四处张贴标语、布告,向所有的反动分子提出警告,逼使敌人不敢轻举妄动,反动气焰不得不有所收敛。
处决极端反动分子的消息惊动了敌人。浙保司令部气急败坏急急忙忙向各地通报,惊呼:“四明残匪潜伏滋浸。”于是重整旗鼓,命令浙保第三大队和浙保劲旅一团全部人马,在各县地方团队的配合下,再次开展了“雪天清剿”,但结果犹如大海捞针白费劲。敌人眼看光靠军事行动难以奏效,就变换手法,重新改变“清剿”重点,以梁弄为中心,建立四明县,把上虞虞东、虞南边缘乡村划为四明县“清剿”重点。区乡设立清乡委员会,村成立防谍小组,昼夜站岗放哨,并规定发现可疑人员,鸣锣报警,若知情不报,以“窝藏”罪论处。敌人频繁的“清剿”“清乡”引起广大人民的严重不安,也激起革命人民的愤怒,人民痛恨敌人的罪恶行径,反对国民党的清剿,留守人员在革命群众的掩护下,不但没有被剿灭,而且高举了党的旗帜,保存了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