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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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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07: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绍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开始了
 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记者 潘秀玮 通讯员 朱益民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市区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以及书面稽查工作已经开始。该项工作涉及市区所有参保单位,请相关单位注意。
  记者了解到,在申报该工作时,市区各参保单位须填制《绍兴市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如实申报2012年度在职职工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机关事业单位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市级预算的通知》(绍市财预〔2012〕15号)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还应填报退休(退职)人员2012年度退休工资。
  列入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为各单位截至2013年2月20日止的参保人员。对2012年新增的参保人员,属于调入的,应包括其在原单位的工资月数和工资收入;属于新招用的,应填报其实际工作月数。对2013年2月21日后新增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参保手续时填报的缴费工资作为核定其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申报方式为企业单位通过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软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和《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书面稽核自查表》,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人数在5人以上的还须提供电子文档,同时在报送《稽核自查表》时,须随带2012年度劳动工资年报。
  对该项工作,市社保局特别提醒:缴费工资的申报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需经参保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务必按实、及时申报。缴费工资申报的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按该职工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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