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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可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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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07: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组织可大有作为

2010年11月20日 07:39解放日报

谈燕

     “11·15”胶州路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全力救援、积极参与安置善后。在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中,我们也看到了民间组织的身影:市慈善基金会第一时间组织救灾物资连夜送抵,将一笔笔善款送到受灾居民手中;市老年基金会为火灾中的老年群体送上慰问金……

      火灾无情、大爱无垠。民间组织来自于民间,以公益性、慈善性及公信力凝聚起更多人,奉献自己的一份心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这一做法,也更容易为人所接受。笔者在跟随市慈善基金会组织的慰问团前往安置点看望受灾居民时,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一名在火灾中不幸失去妻子的居民,面对大家的关切,忍不住痛哭流涕。一旁工作人员说道,火灾发生后,这名居民一直不愿多说心中的痛楚,但看到素不相识的市民都如此关心他,悲切与感动交织,压抑的情绪终于得以宣泄。
      突如其来的事故过后,还将有一个长期的恢复过程,民间组织其实可以大有作为。不仅在这一个案中,在其他领域,民间组织同样大有可为。一位从事社会事业多年的工作人员在谈到社会公益时曾这样说,提到公益,似乎首先想到的帮助对象就是弱势群体。但如果追溯公益慈善的发端,我们不难发现:公益组织还可以从事教育、医疗、社会文化、社会福利等,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
      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超大型城市里,各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各类群体的需求也各有侧重。政府托底“保基本”,在面对一些个性化的需求上,则可以让社会组织介入,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正因为此,需要“政社”之间的跨界合作。今年7月,全国首个社会创新园区——上海市社会创新孵化园正式开园,以解决残疾人就业这一现实社会问题为案例,这是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通过“跨界合作”,共同破解原有“老路子”难以解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问题的一项创新举措。
       这种“政社”的跨界合作,同样可以运用在“11·15”火灾事故中。政府部门严查事故原因、安置善后,民间组织可从更有针对性的个案帮扶着手,比如组织专业心理志愿者为受灾居民疏导情绪、引导他们尽可能走出事故阴影;针对受灾群体中的老年人,为他们在临时安置点居住期间提供必要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有在信息对接、政策咨询等方面,民间组织皆可通过自身优势,拾遗补缺、发挥作用。
靠民间的力量,自助、助人。在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祸面前,我们已经看到一些民间组织积极行动起来了;在这一次火灾中,我们也看到了民间组织的身影。如果能够为受灾居民提供更贴近需求的服务,以机构自身的专业性帮助他们走出难关,为什么不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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