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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水价政策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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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07: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月起,水价政策有变化
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由四类变成三类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可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由四类变成三类
  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可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记者 章建坤
  
  商报讯 无论是居民生活,还是企业生产,都离不开水。从3月1日起,一项有关水价的政策将有新变化。昨天,记者获悉,省物价局已经下发了《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其中,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分类等都有变化。
  水价由四类改分三类
  在市水务集团的网站上,关于水价的分类是这样四类: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目前分成三级;经营性用水分成一般工商业和化工、印染、皮革、造纸、制药、电镀等高污染企业两类。
  不过,按新的政策,我省将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分类。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由现行的4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污水处理费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4类改为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3类。
  与此同时,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执行范围也将规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执行范围是: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特种用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等用水。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执行范围是:从事生产、加工以及维修企业的污水。非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执行范围是: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以外的污水。
  实施差别化的水价政策
  继元旦起我市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后,这次水价新政确定,我省也要实施差别化的水价政策。
  按规定,各地对非居民用水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核定用水计划的,除了按规定可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办法外,还可对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省物价局称,对上述行业差别水价的加价标准和实施企业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确定。
  此外,新政规定,我省推行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办法。各地要加大对工业污水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的力度,着力推进按工业污水成分的浓度及多因子计收污水处理费的办法。具体可根据污水的化学需氧量(COD)、酸碱度(PH值)、悬浮物(SS)、磷酸盐(以P计)、氨氮(NH-3)等有害成分的浓度,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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