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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记6分”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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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09: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称新交规“黄灯当红灯用” 此举与“道交法”相抵触
“闯黄灯记6分”涉嫌违法?
新华时评:争论虽有必要守法仍是必须
  近日,邢台市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1月2日,新华视点“新华微评”栏目微博称,根据“道交法”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
  部分律师也认为,公安部规章规定闯“黄灯”给予罚款及记6分处罚,实质上是等同于闯“红灯”,显然抵触了上位法,是无效的。遭处罚者,可依法起诉。
  黄灯当成红灯用涉嫌违法?
  ■观点
  黄灯当成红灯用涉嫌违法?
  针对网友对于“闯黄灯记6分”的质疑,表示公安部还将要求各地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部令的要求,从严查处闯黄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华视点”微博称闯黄灯的规定涉嫌违法,观点一出,立即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这条微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袁裕来在微博上也表示,公安部规章规定闯“黄灯”给予罚款及记6分处罚,实质上是等同于闯“红灯”,显然抵触了上位法,是无效的。遭处罚者,可依法起诉。
  法律和条例均没出现禁止字样
  随后,记者查阅了2011年4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对于黄灯的规定均没有出现“禁止”的字样,而对于红灯却都使用了“禁止”。
  因此,有网友质疑,既然这些法和条例中均规定了三种灯的作用和行驶办法,就不能将黄灯等同于红灯。如果等同,不仅黄灯的设置没有了意义,而且还涉嫌违法。
  新交规与“道交法”不冲突
  ■支持
  新交规与“道交法”不冲突
  昨天上午,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闯黄灯”在执行中有很多解释性难题,但还不能说其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闯黄灯”没有明显禁止的字样,是给“闯黄灯”扣分违法的规定留下了空间。
  邱宝昌说,上位法和下位法冲突时,应该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但如果上位法和下位法不冲突,下位法就不能算作违法。
  公安部制定的处罚办法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的部门法规是可以规定处罚办法的,只要和它的上位法不矛盾即可。
  邱宝昌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黄灯表示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两个规定与现行的“闯黄灯扣6分”并不矛盾。
  新交规有些“意气用事”
  ■反对
  新交规有些“意气用事”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介绍,从各国对“黄灯”的规定来看,设置黄灯的目的在于为驾驶员在红灯和绿灯之间提供一个“缓冲时段”,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判断是过去还是停下,同时在这个缓冲地带实现清空路口的作用。
  “新规规定闯黄灯扣分比以前闯红灯还多,这就使黄灯基本等同于红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新规对“闯黄灯”处罚如此之重,值得商榷。
  在新规实行几天内,深圳交管部门明确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而成都交管部门则开出了第一张“闯黄灯”罚单。专家指出,缺乏操作细则、执法标准不一是目前这项规定最突出的问题。
  张起淮指出,新规缺乏足够的调研和听证。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必须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而该新规的出台,给人的感觉是“有些意气用事”。
  受访专家建议,应考虑驾驶员长期形成的驾驶习惯,设置一定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对闯黄灯行为不进行处罚并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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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0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网民认为处罚不合理

  ■网络调查

  多数网民认为处罚不合理

  在新浪网关于“你如何看待新交规‘闯黄灯罚6分’规定”的在线调查中,有超70%的受访者认为该规定“不合理,难控制易造成更多违章和事故”。

  公安部:新交规作用初显

  将整改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

  ■视点

  公安部:新交规作用初显

  将整改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

  据公安部网站3日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这位负责人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亿万驾驶人,摒弃固有陋习,适应新规范,有些驾驶人难免出现不适,“拍砖”“吐槽”可以理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快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力度,完善执法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断改进工作。

  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1日至3日18时,全国没有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道路秩序良好。全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204起,同比下降22%。交通违法行为也大幅下降,其中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157起,同比下降66%;酒后驾驶124起,同比下降72%;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822起,同比下降53%。由此可见,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公安部令的实施正值元旦小长假,其间出行量大,交通繁忙,加上北方地区持续低温、湘鄂苏陕等地降雪影响安全出行,但由于广大出行群众和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新规,增强安全规则意识,自觉规范驾驶行为,保证了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公安部对守法文明出行,理解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广大出行群众和驾驶人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近十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2012年保有量达2.4亿辆,新增机动车1510万辆,已经步入“汽车社会”,但全社会还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安全规则、文明素养、公共责任感。当前,致人死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仍处于高发、多发期,2012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近20万起,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迫切需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危险交通违法行为。为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彼此路权,礼让斑马线,宁让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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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09: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交警暂不罚“闯黄灯”,广东交管局称违法

  ■延伸阅读

  深圳交警暂不罚“闯黄灯”,广东交管局称违法

  2013年元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以来,“闯黄灯记6分”问题引发热议。深圳交警表示,受制于抓拍系统、信号灯配时及查处具体程序等因素,深圳暂不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闯黄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种行为将被依法罚扣6分。

  深圳交警在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列举了三点主要原因:一是因抓拍闯红灯的电子警察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行进一步排查;三是黄灯毕竟不同于红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

  然而,这个表态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1月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不能一概而论说闯黄灯不罚,如果黄灯和绿灯一样都可以通行无阻,还要黄灯干什么?”该人士说,黄灯的设置有其科学根据。上世纪美籍华人胡汝鼎发明了黄灯,最先被美国政府接受采用,从而由红绿灯改为三色灯,并推广到全世界。“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是一个完整的指挥信号系统,深圳市此番表态不符合科学精神。”

  广东省交管局还表示,目前正会同该局的法制科,研究如何从法律角度应对深圳市的表态。“处罚闯黄灯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按此实行就有违法的嫌疑。”据悉,包括广州在内的全省其他地方,目前在等待省交管局的统一安排,在没有明确指示前,各地市仍按照当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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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09: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论虽有必要守法仍是必须

  ■新华时评

  争论虽有必要守法仍是必须

  新交规实行两天,网民纷纷吐槽闯黄灯罚钱扣分,有网民甚至搬出“牛顿第一定律”来论证这条规定不合理。但吐槽归吐槽,大家下了微博开上了车,这条规定还得认真执行,免得交警叔叔开罚单。

  闯黄灯罚钱扣分,让闯黄灯行为走出争议已久的“模糊地带”。对于合理性的问题,相信交管部门制定这一规定之前也经过了充分论证。公安部交管局1月2日也作出了回应: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对闯黄灯行为罚钱扣分是否合理,大家可以讨论,这有利于法规进一步的完善。但法规一经出台,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执法部门也应该严格执行,直到规定被修改为止。否则,就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久而久之,法规便没有了严肃性、强制性、威慑力。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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