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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身边的平安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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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20: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我身边的平安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2年09月29日 14:29 上虞新闻网

  为深入推进“平安上虞”建设,不断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市平安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平安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市党员、干部、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2012年10月1日起到2012年10月31日止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围绕“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主题,以人民群众的所见所闻、亲历“平安上虞”创建活动中的感受为热点和亮点进行创作。故事的主人公可以是政法综治战线的干部、协辅警、消防战士、现役武警官兵,也可以是见义勇为人员、平安志愿者,或者是为“平安上虞”建设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故事的情节要求生动感人,体现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工地、平安医院、平安(和谐)企业、平安交通等系统平安创建,给社会和谐带来的新元素,也反映平安村居(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市创建,给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气象……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结构合理、言之有物、真人真事、语言规范、文字精炼,体裁不限,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杜撰、抄袭和弄虚作假,参赛文章篇幅1000字左右为宜。
  3、报送方式:参赛作品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统一部署、收集、审查和报送,个人亦可单独报送。参赛作品需A4纸张打印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参赛作品需填写《“我身边的平安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参赛表》(见附表)。来信请寄中共上虞市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虞市青少年妇幼活动中心一楼105室),并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我身边的平安故事有奖征文”字样。电子版可通过政务网或平安上虞网报送至平安办邮箱,或
pashangyu@163.com邮箱报送。市平安办联系电话兼传真:82201038。
  四、作品评选和运用:
  活动结束后,将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本次活动将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鼓励奖1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一份;同时发给证书。获奖作品择优在《平安上虞网》、《上虞新居民网》、《平安上虞》报纸上进行刊登、展示和运用。
  中共上虞市委建设“平安上虞”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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