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转浙江日报)
公务接待要严控
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 国家实行督学制 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国家实行督学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查阅、复制财务账目和与督导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向有关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对被督导单位或者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药品安全黑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 绿色食品高准入 农业部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标志我国“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步入了一个整体推进、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的新时期。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审核和发证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并全面强化证后监管,将为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工程需规范 为解决新形势下工程造价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与新法规、规范的衔接,浙江省政府修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加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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