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一盏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33|回复: 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0 1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亮一盏灯 ( 浙ICP备12018515号-1 )

GMT+8, 2024-11-25 01:32 , Processed in 0.06162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