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社会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那么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民政局直接救助的项目有哪些? 答: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14年2月份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同年7月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其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社会救助地方性法规,有效贯彻实施了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两部法规主要包括了8大救助,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由相关部门承办外,其余5种救助由区民政局承办。 【记者】如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符合哪些条件?符合条件后,申请程序又是怎么样的? 【答】凡是持有上虞区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财产状况规定,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户主可向乡镇(街道)书面提出,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委托村、社区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后予以公示,公示后提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其进行财产核查,并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审批手续,并再次委托村、社区进行公示,此后按月发放低保金。 【记者】申请成功后,被救助人每月大概有多少低保金?这笔救助金对于他们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低保申请批准后,根据家庭收入进行补差,之前可享受的低保金农村每人每月不高于570元,城镇每人每月不高于630元。从今年10月起,根据绍兴市文件精神,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并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现在可领取的低保金均为每人每月不高于693元、不低于100元。这笔钱主要用于维持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记者】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答】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根据省民政厅的解释,重点是解决无固定收入的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如果属于这类对象,可以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均可以按单人户进行低保的申请。 【记者】如果一对夫妻只生了一个女儿,已经出嫁,现在他们俩已经七十多岁,每月的收入只有一点基础养老金,请问像他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答】这要根据他们女儿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判断。《婚姻法》规定,儿子和女儿对父母都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像他们这种情况,他们的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但他们的女儿有赡养义务,民政局在进行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定时,会将女儿的赡养费计入他们的家庭收入,赡养费将根据已出嫁的女儿一家的收入状况来进行推算。如经过核算,他们一家的收入高于我区低保标准,就不能纳入低保救助。 【记者】村里有户人家,家里面三个人,丈夫去年被诊断为癌症,动手术已经花了二三十万,老婆在企业上班,年收入大概在四万左右。听说低保是根据家庭收入来审批的,像他们这样的家庭能够列入低保吗? 【答】按照以前的政策,这户人家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考虑到广大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家庭的刚性支出较大,家庭负担较重,今年6月,我区试行出台了《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将上一年度因病、因学支出大于收入的家庭也纳入低保救助。该户家庭收支情况如果属实,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 【记者】我区今年为何新出台《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试行)》?具体针对哪些弱势群体? 【答】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收入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健全,在低保制度保障之外的收不抵支的 “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日益突出,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综合救助办法和救助机制,是当前社会救助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和上级的要求下,我区开展了“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试点。 “今年我区出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主要针对三类家庭:1、患大病重病或遭受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2、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3、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家庭。 【记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是如何申请的? 【答】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一般采用年审制,每年5月展开调查。持有我区户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要求,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刚性必须的货币支出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可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审批程序与低保申请流程相同。 【记者】有个村原有一户人家已申请低保户,但这些年他们家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村子里也有其他比他们更困难更需要救助的人家,请问这个低保的待遇可以一直享受吗? 【答】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申请人家庭有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以及成员变更的义务,如在核查中发现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或家庭成员发生改变,会按照政策进行低保金的调增、调减、变更家庭成员以及退出低保等操作。 【记者】村里有个60多岁的单身汉,已在享受低保。今年他生病住院花去不少钱,虽然已在领取低保金,并得到了医疗救助,但剩下部分他还是很难负担,请问民政局还有没有办法可以帮助他? 【答】可考虑申请临时救助。根据《绍兴市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如情况属实,他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临时救助。作为单身老人,他也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