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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百官街道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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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12: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做好2013年百官街道参保城乡居民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上虞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虞卫〔2013〕96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频次和项目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
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要求60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到80%,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到90%以上。
(二)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等。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由责任医生同步做好既往病史及基础资料采集工作。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项目执行。
在校中小学生: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村(居)、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抓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通知到每位60岁以上老人(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60周岁老人,体检时要随带体检通知单及医保卡)。在检查日要安排好4-5名工作人员到指定体检地点做好登记和现场秩序维护等协助工作,同时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体检对象本人(本项工作将列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充分考虑体检对象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外出流动等情况,合理制定体检计划,事先与相关村(居)取得联系,灵活安排体检时间,把定点体检和下村体检、集中体检和分散体检相结合,尽可能方便农民体检。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和对重点人群的跟踪服务,加快完善已建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的项目。社区责任医生要做好体检情况的记录和健康体检结果的整理、分类和体检结果反馈工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将体检信息和随访管理情况录入到电子健康档案,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
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各村(居)、社区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要求有序推进,确保本次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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