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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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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0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全市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2013-06-14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1996年9月1日后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非上虞户籍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按《上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单报职业高中的考生户籍不限,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生条件: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在5P及以上,省一级重点普高须在2A3P及以上,普高体育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坚持学习。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1)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已被高中录取过的学生。(2)初中已毕业,2012年9月1日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3)未能按市教体局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留级生。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根据全市普通高中事业规划要求、浙价〔2009〕287号和浙教监〔2011〕96号文件精神,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见附表)
  注:1.计划生、择校生招生比例按省市新规定执行;2.如遇体艺普特招生和体育特长生生源不足时,余缺指标列入计划生录取;3.春晖中学另面向全省招收国际班1班,班额50人;4.崧厦中学“+2”为音美班2班,班额35人;东关中学“+1”为体育特长班,班额15人;5.华维外国语学校“+4”为文德书院4班,班额40人内,招收计划生120人。
  2.职业高中:详见《2013年职业教育事业规划》。
  三、招生原则及收费标准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招生原则为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高一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统一录取的计划生、择校生收费标准与省一级重点中学相同。
  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时以考生本人输入的相关信息为准。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定向生录取——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计划生——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择校生——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补报志愿——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小越中学教学点“职高班”——“3+2”高职及五年一贯制——职业高中。
  2.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录取。①同一批次定向生录取。录取原则为定向推荐生统筹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由市教体局根据定向资格分配名额、中考成绩和计划生志愿统筹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发。②同一批次统招生录取。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城南中学、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为辅,第三志愿为服从志愿(在城区普通高中调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
  (2)第二批次录取。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学校为崧厦中学、东关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为辅,第三志愿为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
  (3)在相同志愿、相同总分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得A多者为优先,如仍有并列,则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再有并列,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学科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3.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省“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要求,二、三志愿高于第一志愿2分(含2分)投档;实行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补报志愿,对计划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无志愿未录取的考生补报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再录取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其他录取方法同计划生一样,由教体局统一录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4.特招(长)生招生办法另发。春晖中学国际班按相关政策由学校负责招生。
  5.职业高中类录取程序和原则:第一批次录取纳入省厅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市职业中专和市职业教育中心“3+2” 及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第二批次录取职业中专类(含技师班等)。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批次、学校、专业依次录取。本市职校提前招生对象,只要符合《上虞市2013年职业学校提前招生方案》要求,视为正式录取。未被职高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凭准考证于7月1日前到本市职业学校报名。
  6.“六类考生”加分录取。详见《上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各初中学校要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并做好书面反馈。“六类”考生名册、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要求报普教科审核。“六类考生”加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时。
  7.外县市来我市招生,需经市教体局同意。
  五、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填写
  ①考生根据本人综合素质等第和学业状况,填写合适志愿。春晖中学(代号01)、上虞中学(代号02)、城南中学(代号03)、华维外国语学校(代号04)、崧厦中学(代号05)、东关中学(代号06)、丰惠中学(代号07)、小越中学(代号08)。
  ②学生志愿填报即《高中志愿核对表》填写时间为6月16日下午—18日上午,《高中志愿核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后不得变动。学校将《高中志愿核对表》按报名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于6月18日18时前交普教科。
  ③学生补报志愿填报。《高中补报志愿表》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学校后不得变动。填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职业高中志愿填写
  职校考生“调档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志愿栏内填学校名称),本人与家长签名,学校盖章,上交后不得变动。各校与家长要共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积极鼓励考生填报职业高中。根据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专辑,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向填写《上虞市职业学校招生调档卡》,各校于6月19日17时30分前交职成科。“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待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新生的毕业学校应按新生录取名单分别送录取学校。
  六、新生报到注册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于7月5日至6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并确定报到注册时间,必须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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