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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培与近代中国小说观念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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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2: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师培与近代中国小说观念的演进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罗紫鹏 


小说观念在近代中国的转变是促成清末以来小说创作和研究的重要背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前有梁启超等人的小说“熏染刺提”工具论,后有鲁迅、胡适将小说作为专门之学进行史学梳理、考据分析的科学化主张,中间亦有文坛及学界人士对西方小说理论的引介、对小说本源、形式及特点的各种探讨。总体上,视小说为“稗官”的传统学者,其所专注的学问仍为经史文章,小说虽被提及,也多是作为经史学问的一部分而展开的。然而,也正因如此,这些学者的小说观念才同样重要,因为小说在他们眼中可能尚未剥离“稗官”“小道可观”的标签,但又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对小说性质的归纳与指认是剖析小说观念转变的重要依据,对于厘清近现代时期“小说学”的建立过程也是十分必要的。刘师培是专注于经史研究的近代学人,他与梁启超同时,故不可能不注意到小说的功用价值,但小说在他那里却是作为“文”(文学)的部分问题被提及的。而作为“文”的部分,刘师培又特别在意“文学”在语言上的演进,所谓“俗语人文”又可与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言文一致”相连接,这不能不说是探析小说观念转变的又一条线索。


溯源:小说乃《春秋》之支流


刘师培关于小说起源的观点主要见于《论文杂记》(1905)。在此文中,他继续《汉书·艺文志》的观点,认为“小说家者流,出于稗官”,称“古代小说家言,体近于史,为《春秋》家之支流,与乐教固无涉也”。即刘师培同样认为小说“出以鄙俚”,同样称赞小说所寓的“劝惩之意”,认为其有“感发人民”的作用。然而,刘师培又进了一步,将小说称为“《春秋》家之支流”而纳入史官。


他在《古学出于史官论》一文中,依据《汉书·艺文志》对《虞初周说》等“小说”做出的“考周事”“古史官记事”等注解,指出:“小说家出于稗官,而《虞初周说》杂伺其间,小说家类又有《周纪》《周考》以及《青史子》五十七篇,皆古史官所纪。则杂家、农家、小说家,亦莫不出于史官。”


从其论断小说的渊源来看,刘师培仍遵从传统学术对小说的定位,“小道可观”“稗官野史”是他对待小说的基本态度。不过他又将小说的源头略微拔高,将《汉书·艺文志》中属于“诸子”的小说家归为“《春秋》支流”。《春秋》在《汉书·艺文志》中被列在“六艺”,既有经典的地位,又开史部的门庭,就此来看,小说的地位在刘师培这里似乎又提高了不少,故而他所说的“感发人民之一助”也不仅仅是“小道可观”那么简单,可以说是他对小说功用的积极肯定,毕竟当时梁启超“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的主张已呼吁了三年。

辨体:小说之体已开俗语人文之渐


在小说的本源上,刘师培继承“九流十家”之说,又将其追溯到史官。同样地,在小说的体式上,刘师培也将其放置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将其纳入“文”的范畴。刘师培所持的是一种广义的文章(文学)概念,他的《论文杂记》从文字著于竹帛开始,论至有清一代的文章,诗、赋、词、曲、小说、戏剧等体裁全部在他所论“文”的范围之内,小说也被置于“文章流别”的发展脉络中进行讨论。


刘师培在《论文杂记》中说:“宋代以下,文词益浅,而儒家语录以兴。元代以来,复盛兴词曲。此皆语言文字合一之渐也。故小说之体,即由是而兴,而《水浒传》《三国演义》诸书,已开俗语人文之渐。陋儒不察,以此为文字之日下也。然天演之例,莫不由简趋繁,何独于文学而不然?”他从语言文字发展的角度看小说的兴起,将小说放在文词(文学)的浅深、文质、繁简的演进过程中进行讨论。


在体式上,他首先对小说作出了“俗语人文”的论断,从语言文字演进的角度,认定白话小说这一文体出现的必然性。此时的刘师培热衷于进化论,信奉社会进化的观点,因而在论述中国语言文学的兴变时,亦看到各种文体的兴替及其与语言、文字的演进关系。在《论文杂记》中讨论中国戏剧的源头时,他也提到“传奇小说之体,既兴于中唐,而中唐以还,由诗生词,由词生曲,而曲剧之体以兴。故传奇小说者,曲剧之近源也”,即他认定小说之体是由中唐以前的文体发展而来的,而这亦是他依据“天演之例”来论证文学“进化”历程的证据。在文学演进的理论基础之上,刘师培认为小说的兴起与“儒家语录”的出现有极大关系。宋代以后儒家语录不断出现,文词由深入浅;也是在宋代以后,小说作品逐渐增多。语录体是言文合一的征兆,白话小说的出现也是言文合一的必然结果。同时,在体裁的内涵上,刘师培认识到传统“说部”中包含的考古、记事类笔记,并不能完全归入“文学”行列,也点出了小说的文学性问题。

定性:小说具有“虚构增饰”的文学性


“美术”是刘师培文论思想的核心观点之一,其强调“美术以饰观为主”,与后来的“纯文学观念”相近。“纯文学”观念即要剥离一切非文学性的作品,也即刘师培所说的“言之无文”者。


他在《论说部与文学之关系》中将唐宋以来的“说部之书”分为三类:考古之书、记事之书、稗官之书,认为三类之中只有“稗官之书”才属于“小说”内容,是富于辞采的文章,其余两种则是学术札记、述闻笔录,其“无文”之处,正是混淆了“文学”的体质。在《论近世文学之变迁》一文中,他区别了“说部”与“文学”的关系,直接指出“唐宋以降,凡考经定史之作,咸列为笔记,附于说部之中,诚以言之无文,未可伺于文学之列也”,由此强调了文学的审美艺术特性。而在《论美术与征实之学不同》一文中,刘师培又进一步说明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的区别,称“小说一端,有虚构事实者,亦有踵事增华者,皆美术与实学不同之证。盖美术以性灵为主,而实学则以考窍为凭。若于美术之微,而必欲责其征实,则于美术之学,反去之远矣”。


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刘师培评判小说性质的三个层次:首先,他将小说作为“美术”之一种,与“实学”区别开来。其次,他谈到小说创作的两种类型:虚构事实与踵事增华。小说家虽出自史官,但随着文词的由简入繁,考据笔记与传奇小说便别分两途,就如“文言质言,自古分轨”。既然“词章之文,不以凭虚为戒”,那么小说的“凭虚”便也是创作时的重要选择。踵事增华主要在文词的修饰与扩展,在小说的创作中,“饰观”“求工”“贵美”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他指出“美术以性灵为主”,即也视小说为抒写性灵的作品。


作为一个偏重经史的“国粹派学人”,刘师培能够对“文学”“小说”有全新的认识,既是他自己考镜学术的成绩,同时也是近代思潮推动的结果,如文学进化的潮流、言文一致的潮流、俗文学地位上升的潮流、“纯文学”的潮流等。文学的进化是随着“天演论”“进化论”思想的引入而出现的,言文一致的潮流与俗文学的“被发现”是同时发生的,小说的工具化在清末的时代背景下在所难免,而小说概念的含混不清也是文学演变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刘师培未能给小说以全新的定义,但他将学术笔记等“征实之学”从“美术”中析出,已带有新的小说观念的意味。


虽然刘师培的小说观念连同文学观念也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其在考校中国文学时也有不少左支右绌的情况,比如,他认同文学的“进化论”,但又认为唐宋以后的文学逐渐衰落;再比如,他一方面肯定“俗语人文”,肯定小说的功用价值,另一方面又轻视小说,不能抛弃《汉志》视小说为“街谈巷语”的固有思维。但他又能在时代思潮的驱动下,偶尔放下经学家的身段,对小说的“俗”与“美”作统一观察,这便是他之于近代中国小说观念演进的价值。


(作者系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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