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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歌:到世界去与回故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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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4 1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颜歌:到世界去与回故乡来


来源:《长江文艺》 霍艳  





颜歌是“80后”作家里一个独特的存在。她生于1984年,1994年开始创作,2001年被评为“中国少年作家小说十佳”,2002年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并出版小说集《马尔马拉的璎朵》。最初她靠描绘青春成长、铺陈华丽飞扬想象来进行创作,后来不断尝试新的可能,《良辰》《异兽志》探索先锋叙事,《声音乐团》在文体结构上做出挑战。再后来她创造出自己的“乡土”——平乐镇,一个四川城乡接合部小镇,她痴迷于那里的俗常生活和男女情爱,并且率先找到了自己的语调——活色生香的四川方言。


这本该是一个顺风顺水的故事:青春文学作家成功转型,迈入严肃文学行列,接下来就是进入体制、成为专业作家、获取文学奖项、担任各种职务。拥有比较文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访学的她也可以进入高校,成为一名创意写作专业的教师,桃李满天下。专业作家和高校教师已变成青年作家的首选出路,可也让人不由发出感叹:当年以反叛著称的“80后”竟都选择了安稳。


令人没想到的是,颜歌既没有进入体制也没有过分拥抱商业,而是在一个本该相对稳定的年岁去往异国他乡,开启新的人生阶段,努力变成“一个新的作家”。





在中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巨大转型中,出现了一个过渡地带——小镇、城乡接合部。小镇有着特殊的空间形态,它介于传统与现代、乡村与都市、农民与市民、坚守与抛弃之间,是一个“中间物”,也是中国各种复杂矛盾的基本载体[1],不同文明在小镇发生激烈碰撞。


这个过渡地带成为“70后”作家热衷表现的对象,这种中间状态也被他们用来比附人性的“灰色地带”。他们喜欢描绘小镇人无聊的生活状态和细微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时常表现为压抑、苦闷,陷入重复单调的生活泥潭,缺乏向上超越的力量。也有些“70后”作家在日常生活里挖掘荒诞性,将荒诞演变为暴力事件。总之小镇在“70后”作家笔下就像个冰冷的装置,赋予他们逃离的理由。


颜歌笔下的小镇则别有一番风貌,热气腾腾、活力十足。她的创作经历了离开小镇又重返小镇的过程,小镇不是展现人性阴暗面的幕布,也不是城市的对立物,而被作为一种重返的方法。


书写小镇是她重返母亲生活的方法。直接触发颜歌书写平乐镇是因为2004年母亲离世,她想用文字去创造一个母亲还在时小镇的拟像。前几部作品写的都是2004年前的平乐镇,为了让这个世界真实存在,她努力把小镇创造得详细,把每一棵树、每一颗石子都写清楚,打磨母亲沿途经过的每一个坐标。过了几年,等渐渐从情绪里挣脱出来,她决心写写母亲去世后的世界,设想母亲还在的世界会是怎样。《平乐县志》的开头是充满生命力的叶小萱突然患了癌症,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因为放心不下女儿又奇迹般康复。这个顽强的女人仿佛就是她母亲的化身,在文学的平行世界里生活着、操心着、炫耀着,充当着女儿的守护神。


书写小镇也是她重返故乡的方法。像每个少年一样,颜歌年轻时也和故乡之间充满着紧张关系,想要逃离自己成长的小镇,她不断质问“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在这里生活吗?我们总要想个办法离开这里吧!”创作和阅读就成为颜歌逃离的方式,她熟读西方文学经典,创造出一个个奇幻空间,人物充满着焦急逃离的心态。可等她真正离开小镇,跨越不同文化、通向世界后,她对故乡又有了重新的审视,也就有了《五月女王》开启的转型,那是她第一次构建起平乐镇这个地方。[2]那些“70后”们离开小镇只去到了城市,并未真正抵达世界。颜歌是在抵达世界后,才发现“我花了很多年才知道小镇的好,才知道作为一个小镇的孩子,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就算再繁华世故,其实都和己无关;世界上的其他人就算再俊朗聪慧,也不是父老乡亲”。自2011年赴美访学、2016年去往英国、爱尔兰,到正式在国外定居,她终于成为一个离开故乡的人,疫情的爆发更让她变成一个回不去的人。于是创作《平乐县志》就成为一种返回故乡的方式,“正因为我想家了,我才把那些东西想得那么细。我经常会写到一个非常日常的场景,可能你都不会很注意这个场景,但我写的时候会突然开始哭”,小镇的一草一木都寄托着她思乡的情感。


当书写小镇作为重返的方法,小镇就不由得变得温情起来。举一个例子,我们认识一个地方往往是从食物开始,《平乐县志》里就充满着各种四川美食,麻辣串串、炸洋芋、猪脑花儿、酸汤抄手、凉拌猪脑壳、凉拌兔丁、凉拌猪头肉、豌豆颠、红苕尖、猪尾巴、卤牛肉(有筋的)、毛肚、全兴大曲、冒节子肥肠粉、红油饺子、白鲢鱼火锅、卤肥肠、回锅肉……冒着热腾腾的香气,食物代表乡愁。《平乐县志》有很多关于吃的描写,很多关键情节都是在饭桌上展开,吃代表生生不息,是快乐是享受也是情绪的堆积和释放,陈地菊吃着麻辣火锅,说不明的心酸就冲到她眼睛里,冲着她眼泪流下来。相较一些作家高高在上的俯瞰和只聚焦于局部,颜歌构建了一个完整世界,《平乐县志》写了平乐镇各条街道,宝生巷、江西巷、千牛巷、西门七仙桥、老东街,还写了县委、天然气公司家属院、县政府家属院、邮政储蓄银行、仙客来宾馆、金典影楼、绿道公园、龙腾火锅店、肯德基等大大小小的空间,每个空间都聚集着一群人,不同人群之间又相互认识,或有亲戚关系或年少曾经遇见,串联为一个整体。她把自己置于其中,幻想人物走过的路线、见过的每个人、吃过的每餐饭,想象如何应对他们经历的场景,以他们的方式说话,让这个世界尽可能鲜活起来。





《平乐县志》的故事发生在2010年,彼时淘宝刚有起色,微信还未普及,新的媒介并未能翻天覆地地改变生活。县志办主任傅祺红所蒙受的不白之冤,就是因为当时没有微信,没能留下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也就无法自证清白。在新与旧的交替时段,记日记的习惯仍然保留,日记里展现出一个工作认真、勤于思考、严格自律、关心家庭的领导干部形象,这是傅祺红打造出的完美人设。


在大时代背景下,有一些改变渗透进来了,比如网购的流行、房地产的升温、假期经济的繁荣。而有一些东西,却被隔绝在小镇之外,平乐镇的人仿佛没有经历过灾难的冲击,仍然保持一副乐观心态。这让颜歌小说里的世界“看起来是真实的,但也不一定是完全真实的”,她大胆运用着虚构的权利,并未一比一地复制现实,小心守护着自己的小镇。相较于《烟霞里》这种以时间为刻度的作品,《平乐县志》整体的时间感并不强烈,人们缺乏一致奔向某个目标的动力,随心生活,于是有着不同的人生选择。


小说选择了一个很好的中介物——县志,最初的名字就叫《县志办2010》。


县志这个东西,可大可小。它会为历史提供纪录、具有留存价值。什么能进县志、什么不能进县志、占多大的篇幅,对其以后在历史的地位起着关键作用。但当下县志所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仅有政绩展示、资料储存之功用,偶尔也能发挥一下“镀金”功能,县中医院院史被追溯到了清朝光绪年间,立刻变成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名牌医院。这个以后或许会重要、在当下却并不重要的东西成为整部作品的隐喻,它的价值需要经历漫长时间才能突显,但没有人能等到。


县志是一本百科全书,涵盖历史地理(《永丰县各村镇地名考》)、风俗人文(《永丰美食地图》),既有民间产业的发展(《顶上生花——永丰县美发行业十年考察》),也有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县志还折射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前一年意气风发的领导,几年后就成为反腐倡廉的负面典型。它是时代发展的倒影,也承载着每个人具体、细微的生活。


围绕县志的还有县志办和县志办主任。县志办是中国基层管理系统里一个独特的存在,被作为常设部门,但在大部分时间里不受重视,只有在县志发布和上面来人调研时才突显一下存在感。县志办最大的作用是作为职务的中转站,既可以成为初入公务系统的第一站,也可以暂时落脚为向上过渡,还可以为即将退休的人提升职级或安插亲属。小小的县志办牵连出各种人际关系。


县志一方面要展现出丰富性,另一方面也要突出重点,所以县志编写者存在一定发挥空间,不免夹带私货,傅祺红就靠收取商家赞助费改善了县志办的办公环境。年轻作家是不写官员的,一是不会写,不熟悉官场生活,二是从内心保持距离,对官员有天生的排斥。颜歌成功塑造了县志办主任傅祺红这一角色,这是一个典型的文人官员,他不光喜欢阅读、懂一些诗赋,也一直用文人的方式思考问题。他性格有着理想主义、不妥协的一面,工作上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严谨,看一遍就能记住所有统计数据。也有着迂腐不通人情的一面,自认有大局观,却是出名的不会处事,生生搅黄了别人的升迁,把孩子当天才培养,拒绝接受学校教育。他还有着文人狡猾的一面,关键时刻为了上位也会出卖别人。作为县政府第一笔杆子,他懂得粉饰太平,年轻时以不光彩的手段娶到富家小姐汪红燕,婚后脾气暴躁、有打老婆的前科,却展现出一副关心家人的完美形象。他以自我为中心,甚至想把自己写成一本书:“整一个长篇出来,以他个人这一辈子的沉浮来折射我们国家这五六十年来的蓬勃变化,还正好可以利用他县志办这些年积累下来的观察和数据,真正做到包罗万象,写尽众生百态,写透人情世故——每一回,一想到这里,傅祺红再是消沉的意志也要被振奋起来,胸口里头激荡起少有的昂然。甚至,他连书名都想好了,不如就叫《大志》,而他也仿效前人取个笔名,类似于:平乐孤翁。”多年来傅祺红留给人的印象都是迂腐、抠门、阴险,几桩事情更让其名声一落千丈,他却把耻辱归为“炼狱尽在人间”,视作上天对他的考验,自我催眠能力很是强大。


就是这样一群人寄居在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里,自命不凡又感到怀才不遇,总以为自己是特立独行的存在,想要突破规则,实际他们对于这个体系并不重要,随时可以被替换。傅祺红念念不忘自己妙笔生花出的一份报告,帮天山集团以低廉价格搞到一块地皮,到最后却被告知都是用钱疏通的关系,根本与他无关。这种自认为重要但实际不重要的现实、文艺气质和世俗规则不断发生着的碰撞,造成了他们的纠结、压抑、彷徨。


小说结尾最终击垮傅祺红的不止是外人的陷害,还有妻子提到的他们最初不光彩的结合。


“当年我是咋个嫁给你的,难道你搞忘了?”


“你咋嫁给我的?”傅祺红说,“不就是江西巷一个媒人给我爸提的亲,我又专门去独柏树你屋头见了你和你爸,就这样定下来的?”


不堪的记忆被唤醒,多年来打造的光辉形象和不断强化的道德准则在一瞬间被至亲的人揭穿。原来这个家庭早就支离破碎,他自认一家之主,儿子却记恨他的刚愎自用和脾气暴躁,无时无刻不活在他的阴影下,妻子看似温顺却念念不忘被侵犯的事情,打心眼里看不起他,柔弱背后隐藏着坚硬。傅祺红脑子里一闪而过的“血可以清洗耻辱”念头,其实早就出现在无数个被噩梦惊醒又失眠的夜晚。曾经,傅祺红日记里记录了领导的一句讲话“千古鸿蒙笔下记,挥毫一书万事传”,那时他就悲哀地发现自己所挥毫泼墨的文字在当下是没人要看的,要到死后才发挥作用。如今,他就像自己编纂的那一本本县志,需要靠死亡来延续这份破碎的“周全”。





海外的生活让颜歌对语言重新锤炼。


颜歌这一代青春文学作家,最初都以对标准汉语的修辞性突破而闪耀。翻看她最初的作品《关河》:“疯子杜善看着它们号啕大哭,而无措的我只能抱着他和他一起哭泣——看着那些黑鸟,如眼泪从天空中滴落。现在它们飞起来,从碎裂的木盒中,草丛中,惊恐地飞出来,若鸟儿般地翩然飞舞在我们的周围,甚至间或触碰到谢归葬苍白的脸。那是舌头。死人的舌头,其中必然有我的父亲杜善。发出枯叶般瑟瑟的声响。我手脚冰凉地看着它们,泪痕未干,而兰汀园中暮色将至。各种各样的舌头,绯红色或者舌根发黑,却灵巧地飞舞着,上下飞舞,发出声音,像鸟儿一样密集地飞舞在北方寒冷的天空。然后我隐约听到我父亲杜善的声音,在我的记忆中,他的声音从未如此平静淡定。他说,杜若,我的女儿,你明白吗,这就是真相,这就是真实的历史。”


“80后”一出道就展现出对语言的非凡驾驭能力,通过对词语的超常搭配,让语言如行云流水般倾泻而出,造成排山倒海的气势。颜歌曾一个多月写完《良辰》书中的10个故事,就是靠着这股语感支撑下来。对于接受标准语教育的年轻一代作家来说,他们深刻感受着口语、书面语的分裂,明明日常使用方言交流,落到笔头就成了标准汉语。方言渐渐被认为是土气的、不正确的,普通话和带着翻译腔的书面语则被认为是权威的、洋气的。他们在创作里不得不进行转化,不再使用双引号的直接引语,改为间接引语,多了工整和意蕴,却失去了声音的嘈杂,变得都像作家自己在说话。他们的作品只能存活于纸面,不能停留于唇间,无法被朗读也就失去了声音的传播渠道。


到了异国他乡,颜歌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适应新的语言环境,当英语成为日常交流和工作用语后,汉语反而渐渐变陌生,身边没有任何中文的声音。这时那些流畅、平滑的汉语表达就有机会被重新反省。颜歌靠成都的老视频、李伯清的散打评书和过去的作品来重新学习这门语言,靠网络检索重新确认字词的用法,这种距离感和使用时的小心翼翼,反而对工整的汉语表达是一种锤炼。


《平乐县志》借鉴了明清小说里“三言二拍”的写法,由一个说书人作为叙事者,带着鲜明的叙事态度,投射出对事情的判断,充满着明显的偏见,并不比读者高明。小说里充满了方言,并不避讳“我X你先人的”“狗日的”这些粗话。“小说里的方言并非对日常生活口语的照搬和直录,而是一种结合了方言传统和小说语境,历经同音字的挑选、辨别而使方言词语固定,并最终完成口语书面化的二次创造。”[3]比如傅祺红骂他儿子“祸什污”,意思是“你这个闯祸的混蛋”,有人告诉颜歌这三个字的写法应该是“何首乌”,但她认为这种写法只能反映字音,看不出与词意有什么联系,于是写成闯祸的祸、什锦的什、污渣的污,发音相同但一眼能明白什么意思,让非四川人也能看懂。使得小说还承担了普及方言的作用,在保留地方特色基础上,又融入了文学性,让更多人接受。除了方言,《平乐县志》里还有不少仿古体诗词,都是作者自己的创造,如“说哀怨来叹哀怨,聪明反被机关算。不问影楼照倩影,何以千里配姻缘”、“红梅雪中立,寒风独自开。不与争桃李,自有幽香来”、“名园铸出千般景,大厦升入九重天。张家牛儿李家猪,各家关在各家圈”,这些不工整的诗词反而符合小镇人参差的文化水平,和现代故事结合在一起带来一种拼贴感。[4]


前些年,海外学界流行“华语语系文学”的提法,其中一条主张就是离散海外者应该在创作中驱除汉语的残留,摆脱和中华母体的文化羁绊,终结离散状态,落地生根。颜歌的创作恰恰证明这个观点的偏颇,即便掌握了新的语言,也并不意味要丢掉过去的语言,相反因为和母语保持距离,可以加以反省并进行再造,无论是融入方言还是古体诗词,都是再造的一种方式,为中文写作增添更丰富的可能,也使得作品又能被出声阅读。


颜歌挑战跨语言写作,掌握了两套笔法,中文创作涉及小镇的城市化、城市新移民、新的人际关系、方言失落等公共问题,用英文更多是和自身紧密相关的私人化写作,反思作为女人、女儿、母亲、异乡人等多重角色。她的确“落地生根”,切换到英语模式,学会使用英文思维,但并没有把自己当作是一个少数族裔作家,来迎合西方世界的刻板印象,也不会刻意向白人叙事中心靠拢,而是希望以英语为媒介再创一个叙事中心,发出多元的文化声音,保持自己的文化独特性。[5]


为了宣传《平乐县志》,颜歌接受了大量的采访,涉及的每一个话题都可以做一篇文章。她熟悉各种创作技巧、现代文论,也熟悉昂格鲁中心、世界南方等时髦概念,这是学者型作家的特点,自己是作品最好的阐释者。但即便前方一片坦途,她依然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挑战新的环境、新的写法,挑战未曾接触过的生活,挑战和自己性格完全不一样的人物。这一代作家里,她率先走出了舒适圈,去往更辽阔的世界,在这一点上,她比我们更勇敢。


注释:


[1]梁鸿:《小城镇叙事、泛意识形态写作与不及物性——七十年代出生作家的美学思考观察》,《山花》2009年第4期。


[2]王晴飞:《颜歌的腔调与乡愁》,《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


[3]赵依:《小说世界与小镇拟象——评颜歌〈平乐县志〉》,《当代文坛》2024年第1期。


[4]颜歌、赵依:《“很有挑战性的部分也是我最喜欢去写的部分”》,《广州文艺》2023年第8期。


[5]《颜歌谈双语写作》,澎湃新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 ... 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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