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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术”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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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8: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学术”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


来源:文艺报 王尧 


“忠实记录”是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中逐渐形成的经验原则。《中国民间文学大系》(以下简称《大系》)在对当代民间文学全面爬梳的基础上,可以形成并完善具体的操作准则。笔者在与编者交流时,发现有些编者对“忠实记录”的理解参差不齐。书稿收录的一些传说文本,显然经过不同程度的改编,与口头文本有鲜明差异。笔者将有悖科学性的改编做法拈出如下三种典型与方家商讨。


其一,拼接。编者追求传说情节的曲折动人,宜于阅读。传说是一个地方之内民众共享的历史叙事,被访人时常认为无须多言,故“知之愈详,述之愈略”。这就使得传说被逐字记录之后,时常呈现为碎片式的零散话语片段,情节性较弱,不像故事讲述追求跌宕起伏的叙事快感。况且,由于传说具有“附着性”,往往落脚于特殊的地方风物,怪石、巨树、奇珍异卉、名胜物产,传说演述者可能仅截取有关这一实物的片段,而隐去了人所共知的历史背景。如实记录,就是多人对话体、问答实录,没有现场的语境信息,篇幅亦十分简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来自听觉媒介的传说文本不适宜文字阅读。因此,一些编者认为这样的传说文本不够完整,不足以呈现家乡传说的全貌、原貌,便将两三则传说连缀为一,间以移植、删减、倒置,以为能增强可读性,试图用一则文本展示人物的多种事迹。


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工作的“四性”核心是“科学性”。零散的话语片段原是传说的本然样态,无须刻意拼接,否则反而淡化了传说作为地方话语的属性。对传说文本的记录应放弃“完整性”追求,如实呈现其原生样貌。当然,服务于阅读而非视听的出版物将传说从口头语言转化为文字,需要从编纂技术和策略上予以调整。我们可以优先选择那些叙事丰沛、肌理细腻的文本,也可以将多则较短的零散篇章设为一组,用同主题异文的方式呈现,文末加附记说明来源和关系,而不必也不应偏离原文去刻意扩充篇幅、拼接结构。


其二,美化。传说在一个地方内部的流传,实则是诸多异文之间竞争和角力的结果。有些传说通过解释地方历史的方式,对存在争端的资源(矿产、田林、河川、牧场等)进行判定,甚至可能涉及家族世仇、群体械斗。笔者在湖南永州道县调查时曾听田广洞村村民讲述,当地出土的大量石像在本村与邻村械斗时会化为“阴兵”助阵。灾害传说内容惨烈血腥,如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以晋豫两省受灾最严重,至今流传着大量人吃人、人骨瓮的传说。对外展示时,编选者会着重考量传说在塑造地方形象方面的功用。对传说的遴选、甄别甚至重新编创,是对外进行文化输出时的常见现象。尽管传说是一个地方全民共享的文化,但是绝大多数普通人并不具有直接对外展示的能力和权力。借助传说建构地方形象的话语权掌握在搜集整理者、出版编辑者手中。一些传说读本的出版,除了对内保存乡邦历史信息,还承担了对外文化宣传甚至配合旅游推广的功能。此时,整理者恐怕难以忠实于口头文本,而是忠实于立场和情感。


其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将原本颇为生动俏皮的传说附加道德教化的训诫意味,或是为了凸显家风乡训而强行改写情节。笔者在山西洪洞调查时,当地流传着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争先嫁舜的传说:二女嫁舜之后,原本和舜共同居住在历山上,但是二人为了争当正宫相持不下,姐姐娥皇将妹妹女英一脚踢下山,落到了山下的某村,村民由此传说“大娘娘住在山上,小娘娘住在山下”。笔者访谈时,演述的村民一面讲一面做出踢腿动作,忍俊不禁,气氛十分欢乐。此时恰逢村干部经过,如临大敌,连连呵斥:“胡说八道哩!不要乱讲!人家专家回了北京是要写书、写论文的,你胡说八道被他们写进书里,你就是历史的罪人!”吓得该村民噤口不言,再次见面时也不敢如常致意,而是绕道溜走,生怕自己说出“不该说”的真实样态,在专家面前破坏了本地的美丽乡村形象。


关于娥皇、女英这两位上古帝王之女像凡妇一样争风吃醋的民间传说在当地口头大量流传,然而在地方文人整理的文字写本中却颇少见,可知文字与口头不仅有叙事风格的差异,其内容取舍更是隔膜而无法对等。一位退休的中学高级教师对笔者说:“尧王是有德圣君,怎会允许两个女儿争风吃醋呢?”在他笔下,两位女神为了争大小而进行的三次比赛,全部被改写为文化发明。原本颇具人情风味的传说,像教科书一样陈述两位女神如何创造劳动工具、教化民众、持礼逊让,以期对村民施行教化,将家乡塑造为道德仁义之地。这种为传说负载社会功能的倾向并非鲜见。还有些编者担心实录传说会暴露家乡贫穷、落后甚至愚昧的一面,应该隐去;抑或认为传说内容和人物像家庭琐事,“不可外扬”,需要改写。


美化的做法蕴含着编者对故乡的眷恋深情。笔者理解这种乡愁想象和乡邦情结,在访谈中亦时常被深深打动,感佩不已。但是在科学研究中,传说为何被采录、如何被使用,则是需要首先明确的工作目标。《大系》为时代留档案、为社会存记录,坚守科学立场和学术规范是展开后续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以此,从已有出版物中遴选时,需要辨析该说法的来源、动机和背后的人群,核验其在民间确有流传;在田野中搜集活态传说,则应原样照录、一字不移,克制乡土情结,客观呈现原貌。


其三,创作。有的采录者在整理时借机插入一首原创诗歌,或将原文口语改写为个人特色鲜明的散文语言,大量使用文言和成语。一些传说文本的讲述人、采录人为同一人,足不出户“我手写我口”,这也是亟须谨慎对待的。甚至将编纂《大系》的工作视为创作契机,将传说搜集、记录、整理视为文学创作,在传说基础上大量掺入个人编创和情感抒发的文字。笔者尊重编者的创作愿望、情感和经验,然而这种做法混淆了不同的工作目标。


1918年2月1日,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成立;1922年12月17日,《歌谣》周刊创刊。“发刊词”称:“本会搜集歌谣的目的共有两种,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中国现代学术史上轰轰烈烈的“歌谣运动”就此拉开帷幕,“为学术”与“为文艺”也成为其后百年间搜集整理民间文学作品的两座指路标。“为学术”,是将歌谣、故事、神话、传说等民间文学视为研究对象,以此探索背后的社会心态、历史流变、民俗规律,“辑录起来,以备专门的研究”,“因此我们希望投稿者不必自己先加甄别,尽量的录寄,因为在学术上是无所谓卑猥或粗鄙的”。“为文艺”是指“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以民众口头文学的清新刚健,为文学创作注入活力、更新气象。


以此,《大系》是“为学术”的,应避免在客观科学的资料集中羼入个人创作。作为搜集、记录、整理的《大系》并非展露个人文采的舞台,编者需收敛克制。在记录民众口头传说时,必须要素齐备,注明讲述人以示尊重民众知识的所有权,不可含糊其词,只录整理者、不录讲述人,甚至仅为搜集整理的工作者立传,对讲述提供大量作品的民间文学持有者不设传记,均为不妥。


“为学术”之余“为文艺”,则大可自由发挥。文学史上改编自民间题材的经典名著不胜枚举,《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在写定之前都在民间流传着庞大的传说群,成书后又不断被改编为说唱戏曲、网络文学、动漫绘本。在承担《大系》编纂工作之外,编者尽可将所得素材另外进行个人化改编,但不列入《大系》中。以神话、传说、故事为题材创作小说、剧本,或以民歌、民间叙事诗形式创作诗歌,成为科学搜集整理工作之余的衍生品。


地方志记录空间沿革的遗痕,岁时记呈现时间流动的印记。而传说囊括了一个地方的民间历史、人物列传、风土杂谈,解释一地由古及今的文化流变,是民众心态的曲折映现。一部地方传说资料集可以补正史之阙,其价值和意义毫不逊于地方志和岁时记。《大系》不必止步于资料承载,而应追求成为激活理论、更新研究的“传统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副编审,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民间传说”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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