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成年》这一本小书中的四篇文章,大部分是她在阿伯丁大学“詹姆斯·默里·布朗讲座”(James Murray Brown Lectures)上讲演的集合。因为是讲演的缘故,她尽量减省文章中引用的文献,并且让每一篇都集中于某一位诗人,细察他如何经由不断地调试语气、意象、隐喻系统,找到其兴趣所在,写出他第一首成熟的作品,进而生发出一种个人化的言说风格,让词语沾染上他的指纹。文德勒选择弥尔顿、济慈、艾略特与普拉斯作为其观察的对象,从中,我们可以略略窥见英语诗歌文体的演变。这四位诗人,可说是都处在英语诗歌范式转向的关键节点上。弥尔顿与艾略特是开一代诗风的大诗人,他们自成一片大陆,而济慈和普拉斯仿佛海洋性岛屿,他们未必在其时代诗歌范式的中心点上,却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语言的小气候,有朝圣者在他们词语的鳞爪间往返。不过,究竟怎样才可以把这四位迥异的诗人放在一起讨论?
欧文·豪的发问,尽管执拗于现实主义的“典型”理论,却也道出一种相当普遍的困惑,不过,此种观点的缺陷也十分明显。一首诗可以完全服膺于现实的秩序吗?诗歌建基于隐喻的秩序上,它透过隐喻回到语言的本源之中。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Jean Paul Gustave Ricœur)在《活的隐喻》一书中认为,将新修辞学与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修辞学区分开来的,是前者将隐喻作为语言本身的基本特质,后者则只是将隐喻当成一种装饰。这两者的区别,同样也是诗与散文的区别。因此,复现客体在叙事散文中是可能的,尽管这样的散文往往如同流水账。但在诗歌中,完全的主客二分法必然是有害的。客体唯有经由注视才能在文本中成立,就像一尊塑像唯有镂刻上眼睛时,人们才能感受到它作为艺术品的生命。而当这注视能够均匀且有力地渗入词语之中时,一首真正成熟的诗便产生了。
危机中的写作
相较弥尔顿与济慈,现代读者更容易和文德勒论及的另两位诗人共情,弥尔顿仿佛一道来自现代文明起源时刻的闪电,他的史诗有照彻时代旷野的启示性的力量。而早逝的济慈,其人生纯粹得近乎一出清唱剧,诚如《约翰·济慈传》的作者沃尔特·杰克逊·贝特(Walter Jackson Bate)所说,“济慈的一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脚本,来研究文学的伟大性,以及准许或鼓励它成长的动因。这种兴趣带有深刻的‘人性’、‘道德’印记,且表现出这两个词的极致广度意义”。在普遍印象中,我们很容易感受到现代诗人身上的匮乏与消极性,进而将之与前现代诗人的单纯对比,断定作为精神之庆典的诗歌已然消逝。荷尔德林“贫乏的年代诗人何为”的发问,是现代诗人意欲开始写作时所必须回答的。要解决这一疑难,有两种方法:其一,是向语言本身逃逸,不间断地神化做诗这一行为,由此形成高蹈派(Parnasse)的艺术至上论以及保尔·瓦雷里(Paul Valéry)的纯诗,泰奥菲尔·戈蒂埃(Pierre Jules Théophile Gautier)在《莫班小姐》序言中宣称,“除了无用的东西之外,没有什么是真正美丽的;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是丑陋的,因为它是某种需要的表达”;其二,则是将浪漫主义以来对自我的关注发挥到极致,以忏悔录抑或其现代复本精神分析的方式写诗。
在T·S·艾略特那里,一种向历史与神话敞开的尝试盖过了诗歌语言及母题的“世纪末”气质。而普拉斯,则径直将生命的荒诞、空洞揭示出来。我们看到20世纪以来诗歌中的混浊,这混浊出自一种对“根本恶”的敏感。不过,我们不必过分夸大古典、浪漫与现代之间的分野,在文德勒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四位诗人的共性,他们都感觉到,诗人之于他的语言,有一种无可逃避的责任。即使仍处在诗歌的学徒期,艾略特身上仍有一种强烈的语言意识。在1908年的艾略特看来,英语诗歌发展到阿尔加侬·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时,已经变成了一副硬壳,陈旧的各式习语(idiom)如同藤壶一般裹缠它,让它开裂。济慈的困境也与他相似,当济慈开始写作时,就不得不面对弥尔顿在英语诗歌中投下的长长的阴影,以至于济慈认为“必须维护英语”,拒绝弥尔顿拉丁化的措辞与节奏,拒绝他的神,他的等级制、君主制与男性主义。而正如普鲁斯特所说的,良好的写作都有一种外语的特质。当英语被穷尽时,艾略特便转向外语,其中影响他最深的,除波德莱尔外,就是儒勒·拉福格(Jules Laforgue)与但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