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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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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1 08: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虞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3月,县人民武装部奉令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运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县人武部生产办公室成立,人武部部长和政委分任正副主任,下设秘书、政工、工业、后勤、检查5个小组,行使县委、县人委的部分职权。各区、社也由专职人武部长负责,设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班子。

  根据中央指示,1967年12月初,在县人武部党委主持下,开始筹建县革命委员会,并提出初步方案。12月8日至12日,经人武部党委代行审批,相继建立了电力公司、卫东公社、丰惠镇3个基层革命委员会。

  1968年2月,筹建革命委员会的进度开始加快。3月24日,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成立。3月27日,以县人武部名义向省革委会正式提出关于建立上虞县革委会的请示报告。4月4日获批准,4月7日举行3万余人参加的上虞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成立大会,并宣布一切权力归县革委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撤销原县委、县人委设置的部、委、办、局等机构。县革委会由23人组成,下设办事、政治工作、生产指挥、人民保卫4个大组。4月7日至11日,县革委会召开第一次全委会,通过了加强学习、实现组织革命化和夺取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等3项决议。此后,进一步加快了基层革委会建立的速度,至8月15日,全县63个区、社(镇)全部建立革委会。当日,在百官举行万人庆祝大会。

  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后,1969年5月20日,建立了中共上虞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行使党委职权,实行党政合署办公,对本级党、政、军、群实行统一领导。

  上虞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实行“军、干、群”三结合,成员由军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大多数由军队干部主持工作,他们对地方工作并不都熟悉。参加革委会的少数领导干部,有的受各种因素制约往往难以发挥作用。而在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的情况下,实际上由革委会取而代之,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形成了党政合一、政企合一的领导体制。革委会的建立虽然对维护社会秩序、结束无政府状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开始着手抓经济生产的正常运行,但它仍然按“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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