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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右派”斗争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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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7 07: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右派”斗争的开展


  在整风运动过程中,党内外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响应党的号召,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提出了大量的批评和建议,但也出现了一些复杂的情况。极少数人乘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引起了中共中央及毛泽东的警觉。1957年5月,中央接连发出党内指示,部署反“右派”斗争。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党内指示,《人民日报》于当天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反“右派”斗争在全国范围正式开始。

  上虞的整风运动因开展较迟,不同批次的整风鸣放、作风整改、反“右派”斗争相互交织。1957年9月中旬县级机关整风开始之时即指出,这次整风包含着反对资产阶级“右派”斗争的性质,并要求做好“右派”疑似分子的材料整理工作。10月1日,县级机关第一批整风鸣放刚开始,县委就要求部分单位报送“右派”分子登记表和相关材料。10月12日,中共上虞县委发出《关于整风运动反击“右派”阶级补充计划》,开始全面部署反“右派”斗争。《补充计划》指出:“最近部分机关鸣放中出现了不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动,因而有必要在大鸣大放的基础上开展反击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彻底揭露资产阶级‘右派’的丑恶面貌,坚决粉碎资产阶级‘右派’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阴谋,把‘右派’分子彻底搞臭,使他们在人民群众中失去市场。”同时,明确了反“右派”斗争的步骤:一是做好反击“右派”的准备工作。要求各基层整风领导小组继续号召大家揭露矛盾,提出各种意见,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文件和报刊社论,明确反“右派”斗争的意义、任务和目的,并根据鸣放中的言论行动和平时的态度表现,结合阶级出身和政治历史情况进行排队。同时,收集整理“右派”材料,根据线索进行社会调查,有准备有把握地开展斗争。二是放手发动大揭大争大辩论。县委要求揭发的对象和内容不受限制,互相争辩时一律不扣“右派”帽子,领导也不要轻易表态。三是总结反“右派”斗争的成绩和经验。11月11日,县委转发宁波地委监察委员会、地委组织部《关于在基层整风运动中进行组织处理的意见》。《意见》具体列出了定为叛徒、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一般性错误的各种条件以及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明确为确保充分鸣放,组织处理除个别特殊情况外,都应放在运动的后期,分批有序地进行。11月14日,县委又下发《关于在基层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不要过早地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通知》,认为过早处理容易产生偏差,对鸣放产生压制,并批评了小越镇等地过早处理党员的不当做法。

  为取得反“右派”斗争的经验,1958年1月11日到2月15日,县委在县委机关及县工会、报社、联社、团委、妇联、广播站、文化馆、新华书店、文教局、商业局等单位进行了试点。采取的步骤是:11日至13日,以3天时间听取动员报告,学习文件,召集中间分子座谈。14日起转入大揭大争阶段,一周内共贴出大字报1957张。20日进入集中批驳阶段,县委指定批斗对象,集中进行批斗。共有174人参加试点,摸底排队时圈定“右派”18人,结束时确定“右派”为13人,其余作为阶级异己分子或坏分子处理。

  在县委试点的同时,从1958年1月中旬开始,文教系统也开始反“右派”斗争。根据鸣放记录和大字报等材料,从小组到班部再到校部,自下而上,逐步升级,在一轮接一轮的检查交代和批斗过程中,对“右派”分子进行了圈定。经整理上报,最终有160名教职员被划定为“右派”,占全县教职员的11.4%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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