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劳模”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发掘和弘扬劳模精神,区总工会与上虞日报社联合举办以“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我身边的劳模”征文活动,借此向为上虞70年建设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劳模们表示崇高敬意,让更多人走近劳模,发现劳模,营造全社会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并通过这一活动,向新中国华诞70周年献礼。 多年来,上虞涌现了一大批事迹感人的劳模代表。现将全区历年劳模名单公布如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投稿。 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9年7月2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二、征集内容: 通过采写你身边一位劳模的动人事迹,深度挖掘劳模身上的闪光点和感召力,展示劳模为共同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风采和精神。 三、征集要求: 1.文章体裁不限,以散文、诗歌为佳,字数控制在1800字左右; 2.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语言鲜活,富有真情实感; 3.参赛作品必须原创、真实,且未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过; 4.作品结尾请写明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 四、投稿方式: 征文统一以电子文档邮件发送至邮箱:1186563208@qq.com。 来稿请注明“我身边的劳模”征文活动字样。 联系人电话:0575-82195331。 五、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特设: 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500元; 一等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二等奖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7名,分别奖励人民币600元; 优秀奖若干,分别奖励人民币300元。 作品将择优在上虞日报、上虞广播电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刊登、推送。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劳模本人名誉权及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犯,侵权责任由作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4.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稿件,以邮件投稿顺序择优选用; 5.征文活动解释权归区总工会。 区总工会、上虞日报社 2019年7月2日 |